青海现有8783!多地最新通告
西宁市发现402名阳性感染者
2022年11月25日,西宁市发现402名阳性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现通告如下:阳性感染者情况
阳性感染者1号——3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确诊病例(轻型)。
阳性感染者4号——176号:在城东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77号——201号:在城中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02号——235号:在城西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36号——267号:在城北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68号——402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实施了管控措施。阳性感染者情况
阳性感染者1号——3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确诊病例(轻型)。
阳性感染者4号——176号:在城东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177号——201号:在城中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02号——235号:在城西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36号——267号:在城北区高风险区人员筛查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268号——402号:在集中隔离管控中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6日
德令哈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5号)
2022年11月25日0时至24时,德令哈市新增2名阳性感染者,均已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现通告如下:
阳性感染者1号—2号:系第63号通告中阳性感染者1号的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均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实施了管控措施。
德令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2022年11月25日,海东市新增288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民和县125例,化隆县84例,循化县56例,互助县13例,乐都区6例,平安区4例)。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海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乐都区指挥部:0972-8622340
平安区指挥部:0972-8687697
民和县指挥部:0972-8522069
互助县指挥部:0972-8310066
化隆县指挥部:0972-8712395
循化县指挥部:0972-8818093
2022年11月25日0时至24时,民和县新增125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高风险区筛查发现95例、集中隔离点发现26例、居家隔离人员中发现4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对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步实施了管控措施。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2022〕第112号
2022年11月25日,循化县新增56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县指挥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流调溯源、追阳复核、隔离管控、闭环转运等相关工作,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感染者1-39:在循化县集中隔离点发现。
感染者40-56:在循化县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以上人员信息与市指挥部第82号通告中70号—108号、260号—276号一致,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密切接触者同步实施了管控措施。
循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6日12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佳馨花园3号楼2单元;景岳公寓3号楼2单元、3单元;金帝花园4号楼3单元、17号楼2单元;海西西路19号1号楼5单元;佳禾小区1号楼1单元;隆豪经典小区27号楼1单元;西格复线盛华景苑1号楼2单元;萨尔斯堡东区47号楼2单元;九号公馆东区8号楼1单元;铁道南小区121号楼1单元;石油小区19号楼。
调整后,全区上下要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城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城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将城中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城中区于11月6日0时起,划定七一路461号市经委大厦为高风险区;于11月13日0时起,划定能源国际89号3号楼为高风险区;于11月17日23时起,划定生产巷22号院为高风险区;于11月18日21时起,划定香格里拉6期4号公寓楼、长江路5号院12号楼为高风险区;于11月19日22时起,划定合作巷2号宏园二区12号楼、海德堡二期1单元为高风险区。
期间,城中区严格落实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有序开展核酸检测、物资配送、消毒消杀等工作。截至11月26日,上述风险区5轮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已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环境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11月26日9时起,将七一路461号市经委大厦、能源国际89号3号楼、生产巷22号院、香格里拉6期4号公寓楼、长江路5号院12号楼、合作巷2号宏园二区12号楼、海德堡二期1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我区将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城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城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
为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遏制传播风险,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研判,对城西区高风险区进行如下调整,现通告如下:自11月26日9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黄河路5号2单元,兰青小区3号楼,杰森花园10号楼1单元,金座C区22号楼2单元,同和园6号楼1单元,万兴大厦1号楼1单元,西北园小区9号楼1单元,微波巷15号院3单元,海晏路2号院1单元,盛达国际11号楼2单元,海宏一号D区1号楼2单元,绿地云香郡3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8号楼2单元。调整后,我区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城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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