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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媒介1.0到3.0时代,洞察广告商与媒体关系变迁

2016-06-27 赵璠 编译 德外5号



来源:the mediabriefing.com

作者:Abba Newbery

编译:赵璠


引  言:

今天,媒体不再是将受众售卖给广告商,而是靠售卖自身的信誉度、相关性等相关价值。媒体期望与广告商合作,通过信息、数据、技术等来统一品牌价值和受众认知。


自媒介诞生以来,内容传播的过程已经数次变迁:从报纸到广播,从广播到电视,再从电视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回顾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各个阶段,广告商和媒体之间的关系不断产生着微妙变化。当前,随着媒体跨步进入媒介3.0时代,媒体与广告的关系也经历着变迁。


1.0时代:内容为王

    

媒介1.0时代以报纸、广播和电视的盛行为特征,在这一阶段,媒体拥有着专业的新闻从业者队伍,打造着高品质内容,所有内容都经过编辑的精心挑选;与此同时,这一阶段的内容传播是单向的,受众也相对固定,变现方式也相对简单:媒体直接将受众接触方式贩售给广告商。媒体需要精心设计与受众之间的对话交流,媒体与广告商之间的议价是以受众基数的大小为基础的。


在这一阶段,媒体需要保持传播内容的高质量,媒体的传播空间是限定的,接触受众的渠道也相对受限,这也就将广告曝光率限定在一个足以支撑媒体业的水平,不会因频次过高而引起受众的反感。


然而,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媒介1.0时代的诸多规则,将媒体业推进了媒介2.0时代:新闻从业者不再必须是专业人员,信息流也不再是单向传播。


2.0时代:传受地位改变


媒介2.0时代以互联网的出现为特征,这一新阶段完全改变了受众、广告商和新闻内容之间的互动方式。


一方面,媒介2.0时代赋予了普通受众发出自己声音的机会,使得受众能够讨论并质疑所阅读的内容,受众不再只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另一方面,媒介2.0时代也完全破坏了此前以高质量内容为核心的商业模式。


随着媒介空间越来越被视为商品,媒体不得不改变原先的商业模式,转向新的收入流:研究和数据、战略营销规划、数字收入等等。


原本数字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是联系在一起的,而现在二者关系没有以前那么紧密了。比起内容生产来,传播过程反而能够产出更多的广告收入,这也直接导致了媒介2.0时代内容地位的下降。


正因如此,媒介3.0时代开始后,用户逐渐感知到互联网造成的媒体业的改变,开始欣赏原本媒介1.0时代的某些益处。


读者开始愿意为高质量内容付费,也逐渐意识到良好的内容管理和编辑可以为其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这种对品质、内容的向往使得用户采用了广告拦截软件来获取舒适的阅读体验。


与此同时,媒体品牌的重要性也重新显现,读者对于真相和可信度的寻求使得媒体品牌的价值重新凸显出来。


3.0时代:重新发现媒体价值


媒介3.0时代以深度知识的提供、兴趣社区的设立为特征,并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权威性:当下,媒体品牌需要建立领导力,以鲜明的观点来获得受众的跟随。媒体品牌要有勇气突出自己的独特性,借此将读者变为忠实的粉丝与追随者,与读者共享一套价值观念。以紧密的联系、鲜明的观点来构筑媒体权威,获得读者支持。


效用性:媒介3.0时代,信息编辑与聚合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信息的可评论性、消费与使用的便利性都成为了用户体验中的重要因素。每一个读者都有不同的习惯、表现与需求,而数据使得信息的个性化具有了现实可能,也最大化了信息的效用性。


社交性:一个强大的媒体品牌应当有着强烈的、吸引人的个性。媒体需要将从业者和内容生产者引入内容产品的核心中去,从业者不仅要考虑内容原本的生产流程,还要创造不一样的阅读体验,激发受众的思考和情绪,做好与读者对话和交流的准备,体现出强烈的社交性。


灵活性:进入媒介3.0时代以后,内容的传播速度已经和内容的在质量一样重要了。媒体应当最大化利用不断改变的社会和文化氛围,灵活应对新阶段的挑战,媒介3.0时代,合作能力和独创能力都是媒体所必须重视的。


今天,媒体不再是将受众售卖给广告商,而是靠售卖自身的信誉度、相关性等相关价值。媒体期望与广告商合作,通过信息、数据、技术等来统一品牌价值和受众认知。


媒体应当承认并重视广告的背景和内容质量,才能提升广告投放的效率。同时,采用相关工具来测量广告的效用也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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