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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汤兰兰案”真相分析 谎言与兽行终将惊世骇俗

鬼馆长 心眼探世界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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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兰兰案件”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当然必然有朋友没有听说过,这是一起让人匪夷所思的案件,虽然已经定案,并且去年汤母等人想要翻案,也被驳回了,但是网上依然存在两种观点,一方站队汤兰兰,一方站队汤兰兰父母。


不了解此案的,先看个官方总结:


网上观点分为极端两派。

成立派支持女孩,相信当年强奸案确实发生,所有人都不冤,现在突然的翻案是律师主导、媒体炒作。

翻案派以几家大媒体为首,加一些公知,认为女孩诬陷,制造了冤案,司法黑暗,存在刑讯逼供。

基于媒体提供的事实和判决书透露的细节,先分析下局部的谎言和局部的真相,最后再给出观点。

01

媒体的客观性

看的第一篇也是澎湃的《寻找汤兰兰》,后来又看了新京报的视频和南方周末的报道。这几家据说是同一趟被请去采访的,邀请他们的应该是代理该案的律师付建。

显然,付建运用媒体资源很熟练了。


到了那里,采访谁,怎么说,律师早安排妥当,记者很容易掉入预设的套,以为采访到了一起重大冤案爆炸新闻(付建如果没这个把握和技巧,也不敢找媒体去。)

汤兰兰没找到,而汤的干爹干妈也基本拒绝采访,那些只有单方面说辞的报道就出炉了。在遭到读者反弹后,后来几家媒体譬如《南方周末》加了更多正反方证据。

许多人难以相信这事发生,主要还是因为涉及的都是亲属,且人数多,从经验上讲太骇人听闻,从常识上太匪夷所思。

但概率问题,都是要放在特定的时空情境下讨论的。

在判断时,不会先考虑那些小概率事件。这也是大多数的思维模式。

但也正因为如此,如果当事人已经提出来一个小概率事件,会更加倾向于相信。

02

聚众看黄片

希望一些人转变下思路,别把被告们想成老实巴交的淳朴农民,其中两名被告在释放后的当年1月就因嫖娼被抓了。(不排除当地公安知道他们上访,故意盯着他们,但嫖娼事实肯定也是存在的,不然他们早借媒体喊冤了)。

后来在知乎上看到以下这段匿名作者发的内容,更觉得这事儿在大氛围是成立的。

当我看到看黄色录像的部分,我就知道,这事拍板儿了。我的老家,是东北某小县城,九十年代初,那时候工作都是国家分配的,老家轻工业要到九十年代中后期才发展起来,满大街都是闲汉,天天就是怼台球和打架斗殴……于是台球厅,游戏厅和录像厅这种娱乐场所非常泛滥。那时候没有VCD,看录像要用录像机和录影带。就有这么一种录像厅,是家庭式的。收三五块钱,招待五六七八个男人在家看录像。晚上会放黄片。顾客往往是十八九、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年轻一点的父母管着,年纪大一点的结婚了有媳妇管,是不让去的)老光棍子和媳妇管不了的那种烂男人。看完黄色录像,花三十五十和这家的老娘们睡,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这种家庭式的黄色录像厅一直是扫黄打非的重点关注对象。我家附近就有这么一个老公跟人跑了的无业妇女做这个(但是说实话,她把女儿教育的不错)。有一些是自己的媳妇,也会愿意赚这种脏钱。这种家庭式黄色录像厅,基本等同于,卖淫,无廉耻心,不讲伦理道德。这种往往是在家乡做,乡里乡亲会说三道四。比到外地隐姓埋名做需要更低的底线(脸皮薄的做不了这个)。这种类型的暗娼已经销声匿迹了,没想到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有这样的村子。


万秀玲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



万秀玲称,刑警让万秀玲、汤继彬、汤继海站在墙边。随后,刑警开始搜查她的家,“将家里翻得乱七八糟”。离开前,刑警带走了影碟机和一些光盘。据万秀玲称,这些光盘包括影碟、二人转碟和歌碟,没有黄色光盘

其实普通夫妇家搜出几张黄碟,不必然证明他们曾经聚众看过。就算聚众看过,也不必然证明看了黄片后集体性侵过。但万秀林对记者说一张都没有,反倒显得有些耐人寻味。

如果她没对记者撒谎,黄碟极可能被提前处理掉了。

10月3日,万秀林三人去带汤兰兰回家,万秀玲走出房间时,汤兰兰在窗户前冲她说,“我把你们都送进监狱。”(《中国新闻周刊》万秀林自己说的)

干妈李忠云也曾向警方描述过类似情节,她称汤兰兰在后屋把窗户打开,对万秀玲说,“妈你回家告诉他们,这都是你们把我逼的,我到公安局把他们都告进去”。(凤凰网)

11名被告中有个叫王占军,真是又蠢又好笑,和徐俊生差不多。央视新闻剪辑太逗了,汤父(汤继海)刚回答完记者的问题,说自己从来没在家里看过黄片,从没借过/买过黄碟,镜头一转,王占军就对记者老实承认在汤继海家看过几次黄片。这打脸打得……

03

汤兰兰怀孕否?

媒体提到,万秀林说她那里有份B超单,显示汤兰兰怀孕。而案卷中有另一份,显示没怀孕。

两张B超单,同样出自龙镇农场职工医院医院和同一个医生名字,同样日期(3月31日),只是结论相反,一张是未怀孕,一张是“子宫内见胎儿症状”。

万秀林此前一直说,怀孕的B超单是带着汤兰兰去报警的干妈李忠云在10月3日塞给她的。

由于B超单的证据互相矛盾,所以该案的一审判决及二审裁定中,均未提及“怀孕”情节。

可她到底怀孕没呢?

感谢《中国新闻周刊》,关于B超单它终于找了第三方的证据:

汤兰兰口供: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怀孕,也没有流产。(多家媒体)

李忠云口供:2008年10月28日和11月6日对李忠云的两份询问笔录,李忠云在2008年3月,曾带汤兰兰做过一次B超,起因是她发现汤兰兰的肚子有点大,做B超的地点是在龙镇农场医院,结果是未见异常。此外,李忠云在笔录中称,她将B超单给了汤兰兰的妈妈万秀玲。(中国新闻周刊)

王凤朝口供:十年后,2018年1月15日晚,王凤朝直接向媒体否认是自己妻子给万秀玲的(那张已怀孕的B超单),而对于怀孕一事,他也完全予以否认。(凤凰网)

所以,汤兰兰、李忠云、王朝凤的口供是一致的,也和医生证实为真的3月的B超单是一致的,那就是“没怀孕”。相互应证,她们并没说谎。


万秀林口供和采访:

万秀玲对《中国新闻周刊》讲述:2008年10月1日,万秀玲正在和丈夫汤继海在田间收豆皮,接到汤兰兰的电话。汤兰兰对母亲说,“我怀孕了,是我爸的。”

万秀玲记得,在2008年10月3日,自己去汤兰兰住宿家庭找汤兰兰那天,在李忠云告诉她汤兰兰做流产的事情以后,李忠云向她提供了一份B超单。

当记者问那份B超单什么内容时,万秀玲在采访中称,当时她没仔细看,将B超单扔在了一旁。

2008年11月15日,检察官杨玲等人在万秀玲家中的衣服里,提取了一份B超单。这份B超单显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

万秀林方的说法和(医师证伪)的怀孕B超单是一致的。

从最简单的逻辑上讲,怀孕的B超是造假的,那么万秀林一方说谎。

首先,目前所知的万秀林的采访中,只明确说干妈塞给她一张 B 超单,但是对当时塞给她的 B 超单是什么内容,她作为接受过多家媒体采访的当事人却语焉不详。哪怕她真的如此不care,看都没看一眼就扔在一旁,她也应该知道交出B超单的上下文,知道其内容。

而最新央视采访中,汤继海也表示,听到女儿在电话里说怀孕这个说法,但没继续关心过女儿到底怀没怀孕的问题。身为父母这两人的异常,不足以说明问题吗?要不是他们根本不关心女儿,要不就是他们心虚,根本不敢明确回答。

其次,从干妈方面来分析,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太可能保留一张半年前怀孕的B超单,并在双方争执的时候,拿给对方亲生母亲。

那么,汤兰兰究竟有没有怀孕?

在卷宗中有一份出具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做的鉴定意见书。

上环、取环未见提及,而生育显然也没有,那么这个检查结果似乎说明汤兰兰曾经流产。

如果检查结果没错,这和出B超单的医师的未怀孕结论矛盾吗?也不必然:万秀林和李忠云两派人的争论焦点集中在3月31日的B超单结果,这不必然说明汤兰兰没在此前/此后怀孕过。

网上查了下,发现豆瓣某帖中很多女生跟帖表示:她们从未流产、上环、生育,但阴道镜检查,显示她们的宫颈口也是一字型。所以,这份鉴定意见书其实并不能证明汤兰兰流过产。

总结,各种证据支持汤兰兰和干妈的叙述:她3月31日的B超单显示没有怀孕,而干妈也是拿这一张未怀孕的单子给了万秀林。

面对省高院的办案人员,万秀玲最新的说法是“她没有从李忠云那里拿过B超单”,她不知道怎么会在她口袋的。这与她之前的供述以及和媒体所说的“是李忠云给她的”说法前后矛盾。

  

倒是李忠云的说法和之前一致,即她给万秀玲的B超单,显示汤兰兰没有怀孕。


万秀林为啥突然不敢承认了?因为她知道若合议庭若继续查下去,会发现她伪造文件,这不又得关进去了……


万秀林方为什么伪造呢?

根据凤凰网的报道:

王凤朝说是汤兰兰的家人想诬陷他,说那孩子是他或自己儿子的,单子实际是汤兰兰的婶儿从医院开出来的。

虽然听起来这种诬陷方式很蠢,但是也许万秀林他们就是这么蠢吧。

根据央视最新节目,万秀林表示,汤兰兰给她第一个电话里说:“妈,我怀孕了,孩子是爸的。” 她说,这个爸指的是干爸。

原来如此。

万秀林虚构了这个汤兰兰至今没承认的电话对话,伪造了B超单,是当她明白可能汤兰兰已经把此事泄露出去后,要赶紧找好替罪羊。由于干爹干妈阻拦他们带走汤兰兰,也激怒了她,反咬一口。

事实应该是:2008年3月,汤兰兰腹部不适,且肚子有点大,李忠云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为什么不查尿检,而查B超?这更证明她当时并不是或者不单纯是去查有无怀孕的,而是做一次体检。在那张被证实为真的B超单上也并不特别指明有无怀孕,而是说:子宫未见异常,双附件未见异常。

2008年10月3日,当万秀林等人反怪李忠云监管不力,照顾女儿不周时,李忠云否认,并找出体检的B超单塞给了万秀林。

10月28日,万秀林等人被带走。万秀林在随后的口供中,一直坚持李忠云曾带汤兰兰检查出怀孕并人流,并指出自己有这么一张B超单可以证明自己的话。

11月15日检察官杨玲等人再次前往汤家搜索,果真在大衣口袋里找到了这张单子。

没追究万秀林等人伪造文书和诬告陷害罪,真是便宜他们了。


04

刑讯逼供

汤兰兰爷爷在牢里关了数日后死了,有的新闻里鉴定报告说,大口吐血而死,暗示是被气死的。但也有“知情人”说,鉴定报告中有提到后脑勺有钝器挫伤。

一审时,汤继海从鞋子里拿出一颗牙齿,说是被打落的;被告梁立权展示了双手瘢痕,说是被手铐勒的;被告万秀玲说她曾跳楼摔断四根肋骨;被告于东军称被殴打致耳膜穿孔。这些都是他们当庭翻供时讲的,没有鉴定报告,法庭也未采纳。

2008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的警方会不会用刑讯逼供的手段办案?会。

这个案子用了吗?

官方:没刑讯。11名罪犯当庭翻供后,又上诉,声称遭到殴打和诱供。在后来的判决书中提到,有10多个人作证,包括医检证明,没有发生刑讯逼供。因为这10多个人,本身都是参与办案人员,他们的证词先存疑。

黑龙江高院经过详细调查发现:


1,各被告人被分别羁押在四个看守所,而且看守所在他们入所时均进行了体检,检查结果均无外伤。提审室均有用于隔离审讯人员和嫌疑人的铁栅栏。


2,汤继海、陈春付、王占军、李宝才、梁利权等5人首次翻供时,并没有表示自己遭到刑讯逼供。当时他们对于自己此前为何作有罪供述也解释不清楚。


3,汤继海、徐俊生、王占军、陈春付、李宝才、梁利权即使翻供,也都表示他们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未遭受过刑讯逼供,而他们在看守所均做过有罪供述。


4,汤兰兰爷爷汤瑞井是在看守所内呕血后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肺癌。今年1月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汤瑞井身上有“陈旧性出血”,经过法医鉴定是死亡前3-5天形成的。他最后一次被提审是在死亡前7天,且磕碰都可以形成这种出血。


5,关于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所谓的被警察打掉一颗牙的事情,这是汤继海在一审中提出的。可是在他第一次接受讯问至第一次庭审近一年期间内,检察人员曾数次对其询问,他虽表示被刑讯逼供,却始终没有提及牙齿被打掉的事情。


6,一审时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曾于庭审后向其核实该牙齿情况,其称左边一颗牙被侦查人员用拳头打松动,两三天后脱落。可这次接受高院审查时他却表示是两侧倒数第二颗后槽牙被打掉,位置和数量都出现了变化。牙医具体检查,他又称记不清被打掉牙齿的位置和数量。


7,高院对汤继海进行口腔X检查,其缺失牙齿未见残根,上下颌骨未见骨折线。而高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认定,尽管拳击可以导致口腔任何部位的牙齿脱落,这种因暴力打击导致的牙齿脱落常伴有牙槽骨骨折,但他并没有。因此无证据证实他的牙齿是被侦查人员打掉的。


8,至于此前媒体所报道汤兰兰母亲万秀玲“不堪刑讯逼供跳楼”之说,事实是她在此前面对地方检察院和这次高院的审查时,她都承认她不是因为刑讯逼供跳楼,而是因为想见女儿汤兰兰,遭到女儿拒绝后,在办案人员押解其接受审讯的途中,从看守所二楼的楼梯扶手翻越至一楼扶梯,落差五米。


9,对于是否存在引供诱供,这些被告人申诉称,他们被诱供的经过要么是侦查人员说一句自己学一句,要么是侦查人员写好笔录后让他们签个字。可高院详细调查后发现,这些被告人在个别情节上前后的供述却存在差异,各被告人供述之间在个别情节上亦存在差异。甚至某些情节是被告人先供述出来,然后被害人才陈述。有的被告人还供述了被害人没有陈述的犯罪事实和情节。


  综上所述,此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在审讯期间被告人遭到过刑讯逼供或诱供。


引自:http://news.sina.com.cn/s/2018-07-27/doc-ihfvkitx7731034.shtml


说实话,在2月时认为可能存在行刑逼供。因为在十几年前,在地方执法机关,这并不罕见。


但不相信的是,对这个案子警方一上来就会刑讯逼供。


这不是什么杀人大案,没有来自上级或者受害人的破案压力和动力。相反,他们要相信一个13岁无权无势的农村女孩,去给十几个成年人定一个“匪夷所思”的罪名,这才是有很大压力的。

如果不是这事儿在当地很常见,很多人刚听说时,多半会带一种质疑的态度。以常识而言,一个14岁小女孩,用作业本写了封举报信,举报的人员涉及她生活范围的16人,办案人员恐怕会和我们一样觉得:“这太夸张了吧?”

当办案人员自己都将信将疑,还给汤兰兰做精神鉴定的情况下,会一上来就打,逼他们认罪?

当他们首先把这16个人找来分别问话时,如果这些人全都是无辜的,肯定每个人都很气愤,极力否认。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会相信16个分别审理都口径一致的大人,还是是一个13岁小女孩?

警方如果以诬陷结案,小女孩不可能在公安局门口拉横幅,不会上门吵架,更她不会常年上访。但如果他们冤枉十几个成年人,必然可以预见以后的麻烦源源不断。

那是什么让他们相信了女孩?是举报信中的细节吗?为什么除了两人,另外九个人在首轮全都招了,而且口供互相印证?

在关押期间,个别最初认罪的人这才意识到了认罪的严重性。他们全都关押在一起,得以互相交流壮胆,一合计,唯一的出路是不管做没做的人,都统一口径,以刑讯逼供、诱供的理由当庭翻供。

但要注意,哪怕集体翻供,被告徐俊生也说,他没强奸,只是摸了摸汤兰兰的阴道。当其他人都翻供说自己什么都没做的时候,不可能有个人明明没做,还给自己加戏。只能解释,徐俊生耍了自以为是的小聪明。他也知道,说自己什么都没做,实在太假了,假的警方和法院都不信,那么不如退一步,承认一点儿,显示一点自己的诚实和可信度。

他可能就是那“个别”最早招了的人。

央视的新闻里证实,五大连池公安局民警表示:当年最早到案的是徐俊生和王占军,到案一个小时左右就交代了。交代完后,徐俊生还问,这个能罚多少钱?


05

诬陷的动机

之所以无法完全相信汤兰兰捏造性侵事件、有意诬陷他人,最大的障碍是因为一直没看到汤兰兰一方诬陷的动机。

看到汤兰兰接受媒体采访的音频,她强调:“是我的父母,我怎么可能去冤枉他们没有做的事情?如果我不是受害者,我为什么要去冤枉他们?我冤枉他们,我有什么好处吗?”

说汤兰兰大规模诬陷,那么她的目的是什么?说她被教唆的,那么教唆的人又为了什么?她父母如果是无辜的,还给她每年交着学费,那她昧着良心,把父母送进监狱是为了什么?她如果只是恨自己的父母对自己不好,那么她撒那么大的谎,害了其他那么多人,又是为了什么?

翻案派唯一听上去还行的一种猜测:为了钱。

要钱这一点,也得到媒体的一条线索的印证。

汤兰兰曾给老姑刘桂英打电话,说老姑父也强奸了她。此后,刘桂英给汤兰兰回电话,开了免提,旁边还有其他人在场。对话也被录音了。

刘桂英提供的录音中,问汤兰兰,“搁哪祸害的你啊?”“多咱啊?(什么时候)”。汤兰兰说“在家里”,“去年冬天”。刘桂英说:“他说没有的事。”,汤兰兰回了句:“是吗?” 她向刘桂英索要“学费”,“一把拿齐一万块”,“拿完一万块钱,就不逮他(老姑父)了”。  

汤兰兰还说,“还有你老弟,也就是我老叔。”  

刘桂英拿着录音报案了,说汤兰兰诬陷。

刘桂英报案后,警方迅速询问汤某某。汤某某先称自己在报案后没给任何人打过电话,后又反称是刘桂英给她打电话,“商量”给三千元,别把姑父说出来。

警察告诉汤某某,刘桂英有电话录音。汤某某未改口。经“法律教育”,汤某某承认,“我说谎了”。

由此可见,汤兰兰确实存在说谎。这让她的性格/人格/心理分析,多了一点内容。

但话又说回来,她敲诈了这一个,却又并不代表她其他说的就是假的。要知道,她打这个电话时,已经举报十一个人。

照翻案派勒索金钱论的推测,她和她的教唆者的目的是钱,那么,她必然也给其他十一个人打过勒索电话,至少要不到钱才举报吧?可万秀林、汤继海等其他十几个罪犯,从没说过汤兰兰给他们(或他们的家属)打电话敲诈钱。要是发生过,他们的家属还不和刘桂英一样早就报案了?在翻供时还不早就说了?他们要伸冤,不先控告汤兰兰敲诈勒索?

由此可见,她举报这十一个主犯时根本没跟他们事先交涉和谈钱,而是直接举报了。钱不是她举报他们的原因。

报复父母?

最近看一些国内外女孩诬陷亲生父亲强奸的新闻,里面的原因几乎是清一色对父亲的打骂/管束/出轨等报复。当然,我可以找到多得多的女儿举报后证明父亲确实做了的新闻。从概率分析是没有意义的。

有人说汤兰兰报复是出于爱情和报复父母打她,咬那么多人是怕其他人报复,要一锅端

这个猜测在记者详尽采访了万秀林一方后都没证据支撑,而且听起来不是一点弱智。

1500万和干爹

微博上有人人肉干爹王凤朝,用煽动性的语言写到:感谢万能的互联网挖出了干爹,一旦把其重新拉进案件分析,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马上变得逻辑通顺起来。

我还很想看看怎么回事。可是呢,文章发了以下一段就嘎然而止了。

读完一脸茫然。

先不说这1500万只是注册资金(找代理公司注册过公司的都懂),这干爹的发家史,和汤兰兰诬陷一群穷得叮当响的农民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呢?

1、显然这个作者自己都无法联系起来这两件事,于是抛出这一段后,话锋一转,成了暗示:汤兰兰嫌贫爱富。


说汤兰兰嫌贫爱富,首先就被万秀林自己的话打脸:

万秀玲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去看看女儿,带她吃吃饭,买点零食和生活用品之类的。但汤兰兰每次都不怎么要东西,也不爱乱花钱。(中国新闻周刊)

在其他采访中,万秀林也提到,女儿不化妆,不爱买衣服,朴素、节俭。


2、干爹方为了推卸责任?另一种动机论是说王凤朝或者他儿子致汤兰兰怀孕,或者让汤兰兰卖淫之类。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让汤兰兰去诬陷自己家人。

2008年3月31日,就算万秀林所言属实,汤兰兰怀孕且人流了,而且是和王凤朝一家有关的。那么李忠云早已带她去用假名、假年龄去做了人流。此后半年,风平浪静,一切都解决妥当,没其他人知道,根本没人追究此事,换谁都再此不提。他们又怎么会在大半年后教唆汤兰兰诬陷十几人,招惹警方和媒体,闹得满城风雨,以这种吸引眼球的方式来“掩盖”?

汤兰兰这事如果真的是有成年人指使,必定讲究策略得多。正因为她是一个14岁心智不完全成熟的小女孩,是由她主导的举报,才犯了许多幼稚的错误,削弱自己的可信度。

不明白为什么一些人对万秀林一方有如此利益明显和直白的犯罪和申诉动机视而不见,却费尽心思给汤兰兰(和可能存在的教唆者)寻找曲折的动机?

被迫害妄想?

被迫害妄想症是我考虑最多的可能性。

被迫害妄想症如果不是太严重(比如觉得同事老为难自己,自己的东西丢了是被身边人偷的),他们的确可以在生活其他方面依然正常,描述起来煞有介事,只不过内心非常没安全感,恐惧,焦虑,疑神疑鬼。

但若发展到本案这样,应当说被迫害妄想症非常非常严重了。如此严重的妄想基本属于偏执型精神分裂了。就算不分裂,很多有思维障碍,在人际交往、学习、工作中都会有体现。严重的是会自残、自杀和攻击他人。

目前没看到有人对她的精神状况提出质疑。受访者提到她都说她很开朗。姑妈说她有爱,给弟弟买零食吃,照顾弟弟。一起寄宿的室友,谈到小时候的汤兰兰,说“她人挺好的,平时挺开朗的。”(凤凰网)

最重要的一点是,被迫害妄想是心理疾病,需要自身治疗,不是外在条件(警察逮捕谁)能解决掉的。如果不治愈,哪怕警方把村里的人抓光了,她还会接着怀疑身边其他男性,源源不断……

至少根据目前所知的信息,不认为汤兰兰有精神问题。

根据最新央视的节目,当年曾对汤兰兰进行过精神鉴定,认定正常。


06

其它疑点


07

汤兰兰性格

汤兰兰是个什么样性格的女孩?

1)万秀林口中的女儿,干净、节省、不乱花钱、不爱化妆、爱唠嗑、挺能说

2)从录音中听,她不胆怯,很有主见,性子倔。

3)判决书中提到,她被强奸时也有多次反抗,有一次被绑起来逼迫,她才答应。

4)聪明,脑子开窍,且上进。她家境贫困,父母没文化。我见过很多这样家庭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基本读了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就辍学打工了。而她成绩从小就是中上,户籍上学历是本科。

总体来说,这样一个性格的孩子,在14岁时不是那种被人轻易操控的傀儡。有人把一件不曾发生过的事灌输入她脑海,教唆她乱咬亲人,是不可能的。如果她说谎,也是她自己的主意。

警方曾追问报案动机及干爹干妈的态度。汤某某说,“没人操控我,是我自觉报案的”;干爹干妈“很支持我”。

5)汤兰兰在此案中最不被人信任的地方是,她不诚实,多次说谎。而对于这样一个依赖受害人和被告证词审判的案件,是非常致命的。比如,她先供出16个人后,对警方说“还有20多个”,后期几乎在乱咬。也正是她的谎言,才让她被被告们抓住把柄,可信度大大降低。

但我们也要意识到一点,受害者并不必然是正义或者善良的化身。她们也可能贪婪、狡猾……,但他们的缺陷并不否定他们成为受害者的资格。

08

真相

每个觉得此案不可思议的人,看完判决书,里面的内容非常详实,证词都是互相印证。一些细节不堪入目,就不放了这里。


根据前面的几点局部真相,无论汤兰兰还是(可能存在的)教唆者,目前没发现诬陷那么多人的动机;警方哪怕确实刑讯,也不能直接证明九个证人互相印证的证词就是虚假的。

翻案派要证明汤兰兰诬陷那么多人,先给出一个她最初这么做的合理理由。

但相反,万秀林一伙结团说谎的动机却多了。

当庭翻供、伸冤,是为了声誉,为了大笔国家赔偿金。这些足以成为他们说谎的动机。律师的提成不会少,自然也要高度配合。

而汤玉梅和她丈夫刘长海是很有意思的。我看过其采访,汤玉梅受过教育、文静、清高,不同于村妇教养,当年两人自由恋爱,刘长海比较宠爱她,家务都得一起干。估计比起坐牢来,刘长海更恐惧的是在老婆面前承认此事,呵呵呵……

付建安排记者采访的被告及被告家属,听上去确实是很冤,但仔细看,又会发现他们的话是避重就轻的。

比如万秀林几次描述了自己10月3日上门去想带女儿回家的情景,却只字没提自己上门后对女儿拳打脚踢,后来干爸打报警电话她们才没能带走她。

比如老姨万秀莲说起她和丈夫徐俊生(承认自己摸阴道那个)“10月23日顺道去看孩子,说她妈想她了,有空回家”,却没说他们是开了面包车,五个人带了绳子,进班级就找,被校长阻止。

当时汤兰兰用老师电话报的警,后来又和干妈一起去公安局举报。(由此可见,汤兰兰哪怕在10月3日被她妈妈打后,也并没有报案,而是在10月23日他们去学校抓她,让她感到危险后,才正式报案。)

万秀林说,她第一次听说那些人强奸汤兰兰,是在10月3日。但根据李忠云,9月底,汤兰兰与母亲通电话时说:“你们又想整老爷们上咱家”,随后汤兰兰向她讲诉了长期遭受强奸一事,“干妈你得救我,我给你磕头”。她后来也说自己是10月3日知道的。

这点被万秀林方质疑。我认为,干妈可能只是怕别人责备她当时知道了为什么不采取行动,而且觉得这时间点不太重要,才和丈夫统一口径。

为什么更相信李忠云夫妇的话?因为他们提到了老师、校长、两通报警电话,是可以找其他信息源确认的。

央视新闻此次找到当时阻止万秀林带走汤兰兰的班主任采访确认了。


09

对案件的判断

汤兰兰母亲在本案中是个重要角色,只读过两年小学,不大识字。(网上一些评论说她以前是性工作者,嫁给汤继海时已怀孕,女儿非亲生。这个没找到任何出处。但后来有记者表示,当地一些村民对她的作风有议论。)

她1992年嫁给汤继海,1994年生了汤兰兰。

生下汤兰兰后,这对也没外出打工的夫妻却没有亲自带这个孩子。哪怕他们自己不想带,他们也可以把汤兰兰放在同村的爷爷奶奶家,便于照顾看望,但他们也没有这么做,而是把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丢到了远在其他镇的外公外婆家。汤兰兰从小和外公外婆长大,一直到六岁。

虽然这种对子女毫无亲情的行为可以用极端重男轻女思想解释,但我认为,也可能是由于汤继海打心底对汤兰兰是否亲生不确定。如果万秀林的某些行为确实让汤继海及其家人认为孩子是其他村外某男的,就更能理解汤家对汤兰兰的态度,以及后面的一系列事情。


2002年,万秀林回来了。她发现汤继海行为,试图阻止,未果,后来就放任不管。当集体作恶时,人们会不断轮番探寻底线,直到完全放任自私和动物本能。

2003年或2004年1月,他们买了录像机和黄色录像带,开始聚众在家看片。当他们性侵女儿,万秀林就抱着儿子出去溜达。

有人说万秀林和汤继海把女儿当做摇钱树,我不这么认为。

尽管万秀林收了钱,但他们的目的不是钱。根据判决书,万秀林没主动提出来让他们强奸汤兰兰,而是在汤继海提出让汤兰兰陪他们玩时,她顺便收点费用(都是五块十块),“不能让他们白玩”。

这也符合人物心理。汤继海不仅自己性侵,也允许其他人,一方面是兽欲大发,另外也是自己的兽行暴露后,以这种贿赂来拉他们下水,堵他们嘴。

而万秀林则是在无力阻挡这群男人后彻底麻木,把“收费”看作是对那些男人的一种“惩罚”方式,以此来达到心理安慰。


或许他们发现她第一次来例假了,再这么做会怀孕、出事;或许她留在村里,那些男人会再找来;或许村里开始有风言风语,考虑汤兰兰以后嫁人(收彩礼又是一笔收入)……所以把她送走。

同样,这类父母常常把子女视作财产。他们不认为秘密强奸会使“财产”贬值(又没让你缺胳膊少腿),而送其受教育说不定还能使“财产”增值。

汤兰兰读小学期间转了六次学,平均一年换一个学校,这在当地常见吗?转去最后那个,照万秀林的说法是因为那里“没英语”,那前面五次呢?如果她10岁以后转校可能是女孩自己做主,那之前转校肯定是父母安排的吧?

汤兰兰为什么举报了40多个人?

汤兰兰后期的“乱咬”,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她的可信度。

但我们首先要理解,6岁到12岁的记忆,且在那些痛苦混乱的时刻发生的,肯定残缺不全。有多少人能记清楚六岁时的许多事?有些多次参与的她能确认,而有些参与者可能只给她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子,她已经无法确认。

汤兰兰在最初报案并被立案后,突然发现自己手上有了公安这个武器。她从来没得到过这种权力,人性中的恶得以释放,开始肆意妄为。她拿着这把“杀伤力武器”扫射的不仅是性侵犯、她眼中的他们的同伙、甚至可能只是和她有过矛盾的人和家庭。

相信谁?

比起立场来,更在意真相。这次,双方都存在说谎。媒体公布的线索证明,这个案子的审理存在严重问题,这也是律师们抓住的把柄。撇开法律不谈,因为程序上的问题,就可以完全否认多人性侵幼女发生过吗?

真相不明的情况下,选择先相信小女孩。

最近有个案子开庭,大家或许也听说了。

美国奥运体操队前队医纳萨尔因多年来对156名体操运动员进行性侵而被法院判处175年的最高刑期。当地时间1月31日,美国法官称,遭纳萨尔性侵的人数增至265人。

在受害人中,有个女孩不是他的队员,而是他朋友的女儿。女孩6岁时遭到性侵就告诉了父母,可她父母却被纳萨尔说服,认为她在撒谎,甚至要她去跟纳萨尔道歉,这导致她一直被性侵到12岁。最后当真相揭晓,父亲无法原谅自己而选择自杀。

对于一个受害人来说,六年来连你最依赖的人都不相信你所说的,这比起性侵本身,是更加恐怖的地狱。

我们要随时提醒自己: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地狱。

有些翻案派的大V质疑汤兰兰时问,为什么她说不出那些强奸犯体貌特征(除了指出一人有胸毛)?为什么她说不出具体何年何月?

万秀林的代理律师付建说,判这种案子不能光凭受害人和被告人的证词,要有精液等DNA证物。

这些质问简直丧心病狂。他们要一个受害者在被强奸时还去观察强奸犯有几颗痣,哪儿长毛?一个女童如果拿不出一条带精斑的内裤,她就永远无法用法律保护自己?恐怕只有设局仙人跳的骗子才能达到他们的标准吧?

10

立场

社会终究是由个人构成的。那些对杨佳杀了那么多警察拍手叫好的人,可曾看到警察这个身份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可能比杨佳更善良更温柔的人?

只在意立场的人,必定要牺牲一部分真相。对于一些媒体和大V来说,他们无比自豪的就是立场,看到农民、刑讯、冤案,就非常兴奋。近年来,只要是执法机关和个人的冲突,公众总是站在个人一边,言论攻击执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十几个无权无势的农民相比,农民当然是弱者。放在往常,报道一出,肯定群情激愤,统一战线攻击警方和法院。

可这次形势复杂、立场混乱,执法机关维护的恰恰是一个比这伙农民更弱的弱者,一个只有14岁的农村小女孩。这种复杂的强和弱,个人和体制的关系,不再非黑即白。这么多人站到了媒体的对立面,也让一些习惯了找对立场就口碑利益兼收的媒体措手不及。

本案尘埃落定。


罪犯们做着翻案拿赔偿的美梦,把自己谎话连篇、丑态百出的形象永远留在了镜头中。

希望汤兰兰能恢复平静的生活,获得幸福,也希望社会上能多一些王朝凤和李忠云夫妇这样的仗义之人,少一些对受害人的恶意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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