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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30个死囚的最后一夜:“我把钱给了那个女大学生...”

鬼馆长 心眼探世界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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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对生都有十分强烈的渴望,纵使他们是十恶不赦的死刑犯。


所以当生命中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的时候,生或死,就显得尤为突出,而我们就从中发现了人性。



我为死囚写遗书


“窗户上的雾气散完,天光慢慢地照进来,窗户亮了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要上刑场了。”


说这句话的人叫欢镜听,重庆人,1996年,31岁的他,因侵占公司财务获刑两年。


因文化素质较高,他在狱中被安排了一个特殊任务:为死刑犯写遗书。


这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差事,即使他也身陷囹圄,但没人想和死囚打交道。


第一次见到戴着脚镣手铐的死刑犯时,欢镜听的手抖个不停,他浑身发抖,一背冷汗。


好在第一份遗书比较温暖,是一个21岁的小伙子留给他母亲的。

妈妈,明天,我就要走上刑场,去接受法律最严厉的惩罚了。


听其他人说,死刑将在明天上午执行,这样说来,等我看到明天的早阳时,地狱的大门已经为我打开了。


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那些与我打过交道的人,没有一个人不说我老实、本分。


然而,就是您这个老实、本分的儿子,却做出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不仅害死了一个无辜的人,还将一个无辜的家庭推向了无比悲痛的深渊。


再有十多个小时,我的生命就将终结了。白发人送黑发人,我可以想象您痛苦的情形。


但是,妈妈,我希望您尽快忘掉悲哀,尽快忘棹您这个无知的儿子。


因为无知,我闯了大祸;因为无知,我失去了阳光明媚的世界。


我希望来世,能够重新做您的儿子。


妈妈,永别了。 


不孝儿:艾强(化名)绝笔。

牢里的死刑犯千姿百态,当死亡一点点逼近时,有人想吃酸菜鱼,有人变成话痨,有人唱了一夜歌,有人大小便失禁,有人瘫软在地上...



他偷钱,是为了做一个好人



王一(化名)是一个话唠。因为抢劫杀人,被判死刑。行刑头一天,他给欢镜讲了一件终身难忘的事情。


王一说,他曾经偷过一个女大学生的钱包。当时摸着鼓鼓囊囊的,以为里面会有一笔巨款。还没等打开钱包,他就兴奋的去火锅店准备大搓一顿。


后来等拉开钱包时,他一下子给惊呆了。钱包里面就五毛钱,一个布卷,外加一封信。他打开信,信是女大学生的父母托人写来的。  


信中说:下个月,等把小猪仔卖了,才能给她寄五十元生活费…… 



不过,更让他好奇的反而是那卷布带。就是因为布袋,钱包才会显得那么鼓。

他想,那卷布带里说不定有银行存折之类的东西。要不然,一根破布带为什么要放在钱包里?他拿起一把刀,割开了那卷布带。出乎他意料,里面什么也没有。


他依然不死心。就问火锅店的老板娘,老板娘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你是不是有病,拿女人的月经带干什么?这种月经条都没人用了,除非那个人家里特别穷。”


王一很震惊。他发现女大学生竟然比他还惨。对他来说一包烟钱的东西,这个女大学生都买不起。当天,王一就按照信封上的校名,班級,给女大学生寄去50块钱。


还在钞票上写了一行字:希望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你妈你爸太苦了。


第二天,王一又在这条公交线上偷了100,正好看见这女学生。


他没有任何犹豫。就偷偷把这100块钱塞进了女学生的口袋。


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他没有要求写遗书,只是说了一句:“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如何,是不是还像过去那样穷?”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在监狱里生活,要么忙着活,要么忙着死,但是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一个知乎网友的真实经历,他服刑七年八个月,他出狱后亲自讲述了自己在监狱里的真实生活,由于篇幅原因,截取其中一个故事。

举生是我老乡,一个县里的,人称“狗阎王”,恶名远扬,他偷狗无数,也因此被判了五年。


我见到他时,他的左胳膊吊在胸前,右手提着暖壶,低着头走的很快。


他的工作是伺候队部(狱警办公室),也就是打扫卫生烧水沏茶,类似一个小太监。


按理说,举生应该会有些特权,可他每天如履薄冰,噤若寒蝉。


没事做的时候就呆呆的坐在自己铺头,一动不动。


那时候不允许犯人之间互相交谈,但这规矩只对没钱没势的犯人有用。


半个月后,终于有机会和举生聊了一会儿。


他比我早来两年,那时候的环境比现在更艰苦,天天干不完的活,挨不完的打。


他觉得如果继续出工干活,他肯定死在里面。


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了,在出工的路上,举生假装摔倒,把左胳膊塞进了一辆路过的拖拉机车轮下。


粉碎性骨折,还打了钢钉。


其实,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可还能怎样呢?


看到他实在不能出工了,狱警才给他安排这么一个太监活。


我问他,刑期这么短,废了条胳膊犯得着吗。


他反问我:要胳膊还是要命?


监狱里的人,大部分都感觉没人权,跟狗一样,但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我想,向往光,是每一个生命的本能趋向。


或许只有真正面对过死亡的人,才会更想活下去。



一个杀人犯的忏悔


“我是一名忏悔者,背负着真诚忏悔的灵魂和道德救赎的使命,踏上了骑行万里忏悔旅程。”


从2015年10月21日开始,河南男子王磊开始了自己在陌生异乡的忏悔之旅。


他一直都是个好孩子,当兵的时候还被评为学雷锋标兵。


但复员后的第一份工作中,他听信领导的指令,老板吴文舜勒死了台商王富净,而他成了帮凶。

17年的牢狱之灾,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即使一路从死缓无期熬到出狱,但进去的时候是小伙,出来已经是茫然的中年,外面的世界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犯下的罪行,让王磊寝食难安,于是,他以“犯罪过来人”的身份来了一场“忏悔骑行”。


通过78天,一人一车的旅程,他从风景中重新认识世界,向社会忏悔自己的错误,希望得到内心的救赎。

一般来说,犯过罪的人都想隐藏自己不光彩的过去,生怕遭到世人鄙睨。


但王磊逢人便讲出自己的故事,希望以身说法告诉途人:不要行差踏错,触犯法律。


“出狱,等于我的第二次生命。如果生活即将重头开始,我希望回归初心。”


其实人来到这个世界,就两个字,生和死,这些人用生命时刻提醒我们:有些事,有些人,是动不得的,应该敬而远之。


冲动只要一分钟,而做出的事情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甚至没机会后悔。


人总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时候,才明白生的意义。


生命只有一次,望你我都懂得珍惜。



请善良的活着


见过那么多死刑犯后,欢镜听说,“预谋杀人,经过严密策划的极少,大多死囚犯罪是出自一时冲动,有时候,连他们自己也想不通当时为什么会这样做。临死之前,许多年轻人都无法释怀,死不瞑目。”


他们犯下罪恶之前,或许就和你我一样普通,但一瞬间的失控,就酿下了不可回头的错。


多数监狱中的人在忏悔日记中都会写道:千万别学我,如果能重来,对不起。


生命万般姿态,在此刻,能看到的是最脆弱的,也是最真实的人性。


但,犯下了罪恶,就要付出代价,接受惩罚。

敬畏死,归根到底是让我们珍惜生的机会,唤醒内心对生命意义的重视。


别等到生命进入倒计时,才对陌生人说出真心话,别把昔日的陪伴变成生命最后的旁观。


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人人都有光明和黑暗的两面,再罪恶的人身上,都藏着一丝善。


但不要让阴暗泯灭了善良,不要毁在那一念之差。


请善良的活着,人生,其实很短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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