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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贺州地税局长灭门案,小姨子为何连十五岁的外甥都不肯放过?

鬼馆长 心眼探世界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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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溯:

周子雄一家住在一栋七层小楼里,一层二层作为商铺出租,自己与妻子儿女住在四层,五层则住着周子雄的母亲以及保姆,其余楼层空置。

而在5月2日这天,原本一家几口人是要去吃周子雄侄女的喜酒的,然而早上从五楼下来的老人见四楼儿子一家房门紧闭,以为儿子一家还没睡醒,也就没有敲门,自己先去了酒席地点。

只是直到下午酒席结束,老人家却依旧没有见到自己儿子一家四口人,回到家里一看,却是傻了眼,四楼里,儿子儿媳以及一对儿孙子孙女已经遇害,倒在各自卧室的血泊之中。

(周子雄一家四口 图片来源网络)




经调查,凌小云与周子雄确实有感情问题,也分别都有一些地下关系,但并未有深仇大恨到了要灭人家满门的地步,并且,这些地下情人在案发当日也并未有作案时间,情杀的线索至此也断了线。

不过让警方有些疑惑的是,凌小云的妹妹凌小娟,似乎与犯罪现场采集到的一处痕迹有所关联……

就在案发现场,警方发现了一双穿着袜子的足印以及半个鞋印,而依照半枚鞋印判断,作案嫌疑人应该与凌小娟一般身高,并且性别为女性,难道,凌小娟与凌小云一家被灭门的惨案有所关联?

在警方的细致调查后发现,凌小娟不仅与现场发现痕迹证据相符,并且凌小娟从5月1日晚8点到第二天凌晨5点有异常情况!

通话记录显示,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她均与一个叫做刘胜明的人有过通话,而刘胜明则是凌小娟已经去世的长姐的女儿苏洁的男朋友,并且警方发现,这个刘胜明的体态特征与现场的另一处痕迹所反映出的形态特征相符……

察觉到异常的警方迅速展开搜索寻找刘胜明的下落,而就在5月14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13天,民警终于找到了躲藏在东莞朋友家中的苏洁和其男朋友刘胜明。

(图片来源网络)


家庭纠纷:

原来,凌小娟与凌小云原本的生活条件并不如现在这般,原本,家中兄弟姐妹几个人中,条件最好的,本该是妹妹凌小娟。

「连我姐夫都让我三分,然后我姐夫还向他(凌小娟前夫)借钱,我在家里面就是像女皇似地捧着。」

当初十分有钱的凌小娟出手阔绰,经常接济娘家,姐姐凌小云投资生意时,凌小娟更是二话不说便拿出20万元资助姐姐,所以,虽然两人也时常有些纠纷,但在家人眼中,凌小云与凌小娟姐妹二人的感情却是不错的。

但是好景不长,凌小云与凌小娟的婚姻发生了变化。

姐姐凌小云离婚后结识了周子雄,两人感情发展顺利,结婚后,周子雄升任广西贺州市地税局贺街分局局长,在周子雄的帮助下,凌小云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两人的生活「有权有钱」令人称羡。

(图片来源网络)

两人的母亲年纪已经不轻了,人岁数大了便最会有些不舒服的时候,有一次母亲不舒服,凌小娟便约好了和姐姐两人一同陪着母亲去医院看病,只是等凌小云到了医院之后却称自己并未带钱,要求凌小娟付钱。

而两人的大姐当初病重,从小几乎是大姐一手带大的凌小娟为此多次恳求二姐凌小云多拿出些钱来给大姐治病,但凌小云依旧十分吝啬,面对病重的大姐,只拿了很少的一部分钱出来,最终,大姐因为没有凑齐医药费而失去了救治良机最终去世……

原本生活已经饱受挫折的凌小娟在后来又查出患上了甲亢,曾经也生活优渥的凌小娟看着如今自己带着补丁的裤子,对于姐姐凌小云的嫉恨便愈积愈多,直到案发当天的晚上,「牛奶」却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于是,凌小娟不时的鼓动外甥苏可章和外甥女苏洁以及苏洁的男朋友刘胜明几人杀害凌小云一家,抢夺其财产,甚至凌小娟还拿出了自己仅有的两万元给刘胜明用来购买枪支!

但刘胜明与女友苏洁年纪不大,又好逸恶劳,本就是哄骗凌小娟的钱财,所以这两万元一到手,两人便旅游去了,一路上吃喝玩乐将两万元挥霍一空,买枪杀人的事情这才被搁置了下来。

只是一直以来压抑的情绪,却终于是在打电话索要工资购买牛奶不成后,爆发了。

凌小娟认为姐姐凌小云盛气凌人的语气让她备受侮辱,越想越不是滋味的凌小娟便给刘胜明打了电话,约定当天晚上便要动手。

于是,5月2日0时许,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三人从家中步行来到了凌小云家楼下,凌小娟用之前早已配好的钥匙打开了凌小云家的大门,并在确定凌小云一家均已睡熟之后,摸进了凌小云夫妻的卧室,在凌小娟的指使下,苏可章与刘胜明二人先后用铁锤砸死凌小云及其丈夫周子雄,因为担心凌小云夫妻二人并未死透,凌小娟甚至还示意苏可章、刘胜明二人用尖刀刺戳二人颈部数刀以确保两人死亡。


(图片来源网络)




(图片来源网络)

甚至,本案的作案工具,无论是开门的钥匙,还是三把锤子和尖刀,都是由凌小娟携带,并且凌小娟的外甥苏可章也称,提议杀死凌小云一家的是妹妹,但杀人过程却是由小姨凌小娟指挥。

铁证如山,凌小娟终于无从辩驳,只得最后请求:

「我愿意积极承担我所犯的罪的相应惩罚,我希望法官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有时间从内心从行为上去彻底忏悔我的罪行。家里面还有两个不满四岁年幼的孩子,我请求法官尽可能的从宽处理我。」

辩方律师为减轻被告几人的罪行也不断提出凌小娟精神压力、经济压力过大,对精神层面造成了伤害,希望能够进行精神鉴定,而苏可章更是智商有问题,两人经济条件不好,而凌小云作为家庭中经济优越者,却未能表现出关心与援助,甚至尖酸刻薄,也有部分责任,希望法官可以从轻处理。

最终审判:

然而,因本案作案计划时间极长、作案手段极端残忍,并没有从轻处理的理由,而审判长更是表示,智商高不高与本案无关,而被告语言逻辑清楚,办事行为能力正常,并无精神鉴定的理由,对辩方律师提出精神鉴定以及从轻处理的提议予以驳回。

最终,2011年11月9日上午,贺州人民法院宣判:

凌小娟、刘胜明、苏可章3人,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三人均提出上诉,但二审中均被驳回维持原判,并于24日,对地税分局局长灭门案主犯凌小娟、苏可章、刘胜明3人执行死刑。

刘荣波(刘胜明朋友,与苏洁窝藏于东莞时藏身于此人家中,并且刘荣波对刘胜明杀人一事知情),犯窝藏罪,判有期徒刑四年。

苏洁因犯案时未满18周岁,另案处理。

案发后,凌小娟的母亲悲伤不已,三个女儿,长女病逝,二女儿被三女儿杀死,如今三女儿也被判死刑……

「怎么会这么样子呢?是我一个亲生的母亲,两个都是我生下的,凌小云、凌小娟,都是我亲生下来的,怎么会这样子搞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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