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标准立项公开、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帮助广大标准化工作者更好地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标准研制质量水平,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自3月12日起在“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开设“审评业务知识问答”专栏,陆续推出国家标准审核和立项评估工作中常见问题解答。
问答
12
问
标准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否有规定?
答
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经负责起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印发各有关部门的主要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征求意见”。故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的时候,应确保征求意见的对象涵盖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以及大专院校等几个领域的单位的意见,且征求意见的单位要在各个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体现征求意见的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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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4.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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