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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律援助1+1——李晶鑫律师赴新疆援助西行纪实(一)

2017-09-13 青岛市律师协会

八月份是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李晶鑫律师赴新疆伊宁市进行1+1法律援助自愿者行动的第一个完整的月份。通过一个月的工作,李晶鑫律师对服务地的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自己的工作角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验。


作者:李晶鑫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工作远比我想象的繁忙。我的前任援助律师已经把“司法局有山东派来的律师”宣传的十分到位了,各类咨询纷至沓来,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坐堂的专家医生。借着向司法部项目办汇报的机会,也向山东的父老乡亲,领导、同仁们做一个报告。

一、让公益更公益一点

1、自费购置手机,开通援助地专线服务电话——李晶鑫律师1+1服务热线,即我的手机号码;


2、自费购置接待茶具两套,分别用于接待汉族和少数民族当事人;


3、自费制作温馨提示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的公益服务项目,旨在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将努力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会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4、制定行为准则:坚决不收当事人的一分钱,不吃当事人一顿饭。

二、尽量提高服务的覆盖面

我的前任广州的竺律师在2014年、2016年到伊宁做了1+1律师。据她说2014年初来援助的时候,当事人还很少。她当时做了10000把宣传法律援助的扇子,成效明显,到现在来自法院、信访、妇联的各路咨询都能找上门来。在我拉着行李箱进入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的第一天,就接待了六个当事人。


8月份,我共接待当事人咨询76人次,代书3件,诉讼仲裁案件15件,其中劳动争议8件,民事6件(其中涉外1件),行政1件;有一些不符合法援条件的当事人,他们远道而来、求助心切,我尽可能给予他们法律咨询,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有的则给予代书法律文书。既来之,则安之。在做收费代理的时候,我可以选择当事人,现在没了选择的理由,有时候,还会有拉案子的冲动。

三、加班加点,努力提高法律质量和水平

伊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其他同事均为少数民族,我基本上要全程负责个案的办理、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开庭,皆要亲力亲为。很多时候,我就像坐堂医生一样进行法律咨询,白天常常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当事人大老远来了,不能让他明天再来,只有拖延下班。同时,法律援助的案件涉及最多的劳动争议,侵权、婚姻等大多是我多年不做的案件,赔偿标准等具体法律规定有点生疏,需要查找资料和依据,或者向所在的律所、众成清泰的律师求援,而这些往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去做。我白天的工作时间被咨询塞满,确实没有时间看微信、发微信,有时会疏远了与内地单位、亲朋的交流,倒是他们不断地送来问候、关怀,传递着心系公益的力量!

四、献言献策,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长效机制

伊宁市司法行政系统没有下属直接管理的律师事务所,这与伊宁市作为州府所在地的地位不相称,也影响到法治政府的建设和法援事业的开展。为此我通过伊宁市司法局提出了两项书面建议,即《关于聘任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建议》、《关于设立伊宁市司法行政机关直属管理的律师事务所的建议》。


近日,伊宁市司法局的领导同志欣喜地告诉我,说伊犁州拟将在伊宁市范围内的19家州属律所分批划归伊宁市司法局管理。诚如是,伊宁明年将不复需要1+1援助律师了!

时光苦短。我希望我一年的援助岁月,过得慢一点。上个周,我的家人悉数赶来,第一次开火做饭,我们将全家共同度过这难忘的公益一年。多一点辛苦,就多一点奉献的快乐,我也试图在新疆再收上一、二个徒弟,在我回去后,能继续传递法律援助的温度和光芒。

作者:李晶鑫


  

  李晶鑫律师,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公司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岛国际商会常务理事,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先进个人。2017年7月,受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指派赴新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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