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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贫困劳动者申请法援可免经济审查;苏州规定男职工可休育婴假;职工勇救落水少年会获奖励吗?

中工网 2021-09-15


资讯


1.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7月1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消息称: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财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在加强调解仲裁法律援助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一是简化了审查程序。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和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二是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加快办理进度,要求有条件的,当日受理、当日转交。三是设立了应急程序。对情况紧急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


2.各大互联网平台下线7名歌手46首涉毒品歌曲


  最高检6月26日通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发现,“呼叶子”“飞一个”“哈草”等“行话”充斥网络上涉毒品音视频,发出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即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涉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针对其平台涉毒品音视频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截至6月25日上午,各大互联网平台共清理涉毒品音视频、文章(评论)1927条,下线7名歌手46首歌曲,技术处理或查封账号88个。


3.江苏苏州规定男职工可申请育婴假


  6月28日,江苏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条例明确,女方产假期满,家庭照护一周岁以内婴儿确有困难的,经男方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男方可以享受育婴假。育婴假时长、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男方和其用人单位约定。


4.北京二级以上医院将全覆盖警务室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公安机关要在医院增加警务力量,医院要通过增加安保设备、明确安检制度等方式,降低安全风险。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采取避险、防卫等保护措施,暂停诊疗。


5.南京明确自愿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不担责


      6月26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预计下半年实施。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鼓励公民自愿对处于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说案



1

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出现被捕首例



  7月1日,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的第二天,香港一名黑衣男子在铜锣湾被警方搜出“港独”旗帜,成为首个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逮捕的人。自1日中午起,铜锣湾及湾仔一带有人群集结叫嚣、纵火堵路,社区设施及多间商店被暴徒破坏。截至当日下午8时,警方拘捕逾300人。





2

男子谎称核酸检测“加急办理”牟利被抓



  6月30日,北京大兴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有人以能够快速出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收取加急费用。警方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汉抓获。经审查,郑某汉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相关检测机构正常情况下能够在24小时内出核酸检测结果,故意编造必须办理收费加急业务才能出检测结果的虚假信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诈骗多名事主每人650元至800元不等的加急检测费。





3

“钱宝网”案重要嫌犯被引渡回国




  据法制网消息,江苏省公安厅7月1日通报,“钱宝网”非法集资案重要犯罪嫌疑人熊某于6月28日从希腊引渡回国。2012年至2017年期间,熊某伙同张小雷等人,通过“钱宝网”平台,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涉案金额特别巨大。2017年6月,熊某潜逃境外。2018年6月,国际刑警组织对熊某发布红色通报后,希腊警方将其抓获。





4

司机滥用远光灯致他人撞车死亡被判赔



  近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因违规使用远光灯引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滥用远光灯的被告高某对受害人亲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给受害人亲属予以赔偿后,要求被告高某支付其已垫付的赔偿款101 487.38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5

遛狗不栓绳,哈士奇连咬3儿童



  据“看看新闻”消息,青岛市崂山区奥林花园小区,一只没拴绳、没戴嘴罩的哈士奇朝三个孩子扑过来。其中一个孩子的妈妈杜女士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三个孩子,几人不同程度地受伤。通过小区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当哈士奇扑向孩子们的时候,其主人就站在一旁。狗主人苏女士承诺将赔付伤者医药费,并称“自己与狗相依为命”。





热议


1

越南“李子柒”走红,这种“模仿”算不算侵权?





  7月1日,越南博主模仿李子柒登上微博热搜。该越南博主的视频在场景、拍摄手法以及其穿衣打扮、配乐、剪辑等都和李子柒视频相像,甚至视频里也有奶奶和小狗。

  这种“模仿”算不算抄袭?李子柒能不能维权?

  多位律师指出,如果越南博主只是借鉴李子柒视频的思想,即通过短视频向观众展现农村生活及自己制作的各类美食,就不算侵权。但如果对其视频创作内容进行复制、模仿,就属于侵犯著作权。不过,李子柒要证明自己被侵权,需要认定自己作品的独创性,而这个过程举证成本高、难度大。


2

男童车内窒息身亡,车主没锁车门应否担责?





  据人民网消息,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两男童被发现在车内窒息身亡”一事,引发持续热议。据警方通报,经法医初步鉴定,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触碰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不懂脱困,最终2名男童死亡。

  人们关注:涉事车辆车主“没锁车门”算不算过错?什么情况下车主“必须锁门”?

  花都公安6月21日通报称,涉事车辆于6月19日停放在花东镇大龙村一民居院子里。据报道,涉事车主家属称车停放在自家院内。刘昌松认为,本案中两受害男童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私家宅院,再擅自进入私家车内玩耍是不妥的,加上私家宅院并非公共场合,车主无需尽到停放在公共场所的注意义务,故对两男童死亡的损害后果不存在主观过错,因而不应承担责任。



微评


1

甜品店员工用自己的收款码扫来店款58万被拘





  6月初,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广中路派出所接到一公司报案称,该公司一家甜品店存在账目不清情况,怀疑店内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盈利。民警调查发现,每逢大额账单,服务员胡某就会拿出自己的手机,让顾客扫她的收款码。这样,顾客支付的钱就进了胡某的支付宝和微信账户内。

  经讯问,胡某称,自其2018年在店内兼职打工后,店长葛某和经理吴某就指使其在收银时使用自己的收款码违规收款。每天下班后,葛某要求胡某将个人账户收到的钱悉数转给他,然后三人再按比例瓜分。据“看看新闻”7月2日报道,目前,葛某等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刑拘。





  小编有话说:


  “靠山吃山”?你想多了。作为员工,单位的钱是单位的,单位发给咱的工资才是自己的。把单位的钱据为己有,就是职务侵占,不管你是伸手拿的还是通过收款码扫来的。正如这三个甜品店的员工,“扫”了店里的钱结果被抓了。所以说,手莫伸,收款码也是。



2

一便利店员工6瓶酒砸倒劫匪被认定正当防卫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官方微博6月29日发布警情通报:近日,网传“大连一便利店老板用酒瓶搏斗持刀男子”的视频。经查,2020年6月17日1时34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3岁)在西岗区某超市内持刀抢劫,店员手部被划伤后持酒瓶击打犯罪嫌疑人进行正当防卫。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编有话说:

  “干的漂亮。”这不是小编说的,是网友对这位勇猛便利店员工的点评。讲真,法律并不要求劳动者为了保护单位的财产而“舍身取义”,但店员冷静、果断制服劫匪的行为却着实让人佩服,这波操作666,赞了赞了!当然,还得提一句,大连警方的及时认定,是给这位勇敢店员的最好肯定。


3

湖北随州广水园林一职工跳水勇救落水少年






  据荆楚网报道,6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湖北随州广水市大雨倾盆。广水市园林局职工肖猛和同事在广水市应山滨河公园附近巡河值守,突然发现河对岸一位身着红色上衣的少年不慎落水。少年头部露出水面,双手胡乱挥舞,奋力挣扎求救,情况危急。

  因水流湍急,不能直接下水游至对岸施救,肖猛一口气从旁边路桥跑到对岸,来不及多想,一头扎进河水。河水汹涌,肖猛咬牙坚持,游动了约200米后,成功一把抓住少年,往岸边返回。在岸边的园林局职工邓新堂、程荣光、刘培文等人急忙将俩人拉上岸。此时少年已毫无意识,邓新堂连忙给少年做心肺复苏,刘培文则迅速跑到附近的医院向医生求助。闻讯赶来的3名医务人员立即接手,对少年进行紧急抢救,并送往医院治疗。落水少年获救。




  小编有话说:


  看到肖猛跳水救人的事,小编突然就跑偏了——他会获得一套房子的奖励吗?跳水救人与今年5月发生的海尔小哥翻窗救人很像,同样的善心、同样面对危险,都是搭上自己去挽救另一条生命。

  其实,来自单位的奖励并不是法定的,奖不奖、奖多少得看单位的实力。只是,千万别让“好人有好报”落空。毕竟,包括湖北在内的很多地方都已经制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条例,对肖猛这样的好人,该奖励是一定要奖励的。因为,对好人的褒奖是对善良的呵护。


一周关键词


未成年人



  1.“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治”

  据《法制日报》报道,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认为,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对受害人及家庭造成极大伤害,社会危害性大,关注度也很高,建议加大刑罚惩治力度。

  “现行法律的惩罚力度是对猥亵儿童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是15年。这种惩处的力度是不够的。此种犯罪不同于病理性的恋童癖,犯罪者是私欲极度膨胀,丧失了道德良知底线,对少年儿童来说身体心理的伤害是终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朱明春委员建议利用这次修改刑法的机会提高猥亵儿童罪的惩罚力度,回应社会关切。

  2.对监护缺失、校园欺凌等问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6月28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据《法制日报》报道,针对留守儿童得不到适当照护、缺乏亲情关爱的问题,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

  修订草案二审稿完善了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周关注


邻居安装可视门铃,我的隐私权是否被侵犯?




  上海的尤某和辛某两家入户门相对,是共用一条公共走廊的邻居。随着电子科技的发展,大家都流行用可视门铃代替过去的猫眼,不仅能看清门外来访人员的模样,还能摄录和存储门外发生的情况。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尤某于其入户门左侧墙面上安装了一个可视门铃,该位置正好对着电梯。

  对此,辛某认为这属于对个人隐私的侵犯,遂将尤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尤某拆除可视门铃。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有关可视门铃的相邻纠纷上诉案,经过现场勘查及演示,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涉案可视门铃虽具有摄录、存储功能,但未对公共利益和同楼层邻居的隐私、通行等权利造成实质妨害,故结合案件事实改判涉案可视门铃无需拆除。

  法官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住宅居民安装具有摄录、存储功能的门铃装置,但其安装并非不受任何限制,不应超过合理的限度。本案中,涉案门铃对于辛某可能产生的影响亦未超过合理的限度,并未对辛某隐私等权益造成实质妨害,遂改判无需拆除。




法问



退休后未享受社保待遇,我该怎样索赔?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叫郑淑燕,今年58周岁。2001年4月22日到沈阳市一家公司做保洁,每个月的工资从到手600元涨到现在的2200元。2012年5月18日,我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老总觉得我干活儿认真、不偷懒,于是继续让我在该公司工作。2001年至今,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今年3月18日,公司口头通知我被辞退,让我4月1日离开单位。我去当地社保局询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因为没交社保,所以无法领取退休金。

  12年前,我爱人去世。现在家中的独子在山东打工,还没结婚。我患有糖尿病8年,长期吃药治疗,如今公司辞退我,我很难找到工作,没有退休金可怎么活。我找到当地法律援助部门,法律专家们的意见不一致。

  张律师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我可以索赔。

  陈律师则反对,他认为我退休后劳动关系随着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消失,如今我和公司存在劳务关系。所以退休之后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补偿我不能要。

  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希望您能告诉我哪些补偿是我应得的?


辽宁沈阳 郑淑燕


为您释疑

  郑大姐您好!

  您的事涉及两个典型疑难问题,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用工建立何种关系;公司未参加养老保险,导致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该如何赔偿。我向您一一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的审理结果通常认定到达法律规定年龄退休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因此,您可以申请2001年4月22日到2012年5月18日企业未缴社保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公司应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而未缴费年限为十一年,故公司应当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您养老保险待遇补偿金。沈阳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813元,公司应当向您支付的补偿金金额为3813元×11个月=41943元。


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宇平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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