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企业低成本辞退员工?不妥!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的一个以“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为主题的知识分享会,引起舆论关注和公众质疑。5月13日,恒都国际律师集团北京公司前台一位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分享会的存在,并称“我们现在也在调查”。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职业是为客户服务的,客户有需求就为客户提供法律上的服务,这无可厚非。而且从法律角度讲,举办这样的知识分享会也不违法违规,但从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讲,教企业如何低成本辞退员工并加以宣介当然不妥。
平心而论,如果律师从合规角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合理合法降低成本和风险,对劳动关系双方都有利,也有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例如,人社部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文梳理了不缴纳社保的几大“坑”,包括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等。企业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但企业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身违法了,这个时候如果有律师给企业培训、讲解,告知其违法违规的情况及后果,有利于企业合规经营,也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
再如,如果企业懂法,按照法律规范去辞退员工的话,可能只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通常是N+1),但如果不懂法,不懂法律的程序,造成违法解除合同的事实,那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两倍)。企业接受此类法律培训,就可能避免此类劳动争议,降低法律风险。
既然如此,舆论为何质疑律师教企业“如何低成本做好员工辞退管理”呢?这是因为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事实上,用人单位在用工上有很大的自主权,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面对用人单位对其权益的侵害往往缺乏对抗能力。比如,不少企业强迫员工加班不付钱,但鲜有劳动者举报投诉。此外,打官司耗时费力,劳动者可能耗不起,但用人单位也更容易购买到并调动其优势的法律资源。
正如有网友所言,本来天平就“倒”向用人单位一方,律师这么做,或许更会加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不平等,使得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也可能助长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有权益的轻视,加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紧张关系。
此外,在现实中,也确实存在个别律师为了逢迎企业客户,不仅教企业怎么合规还教企业钻法律“空子”。此前,劳务派遣新规出台之后,很多企业都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据媒体报道,有劳动法方面的律师就告诉企业人力资源专员,虽然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不超过10%看上去很严格,但只要放宽分母的范围,比如把小时工、实习生、外包的业务销售等非正式员工都算进来,按比例算出来的可以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人数自然也就多了。
再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有些企业不想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有的法律人士就给企业“出妙招”,在两次合同之间做手脚,造成“非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事实”,以达到其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
我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给企业培训,让其了解法律,依法办事,避免法律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并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如果教企业如何钻法律“空子”甚至侵害劳动者权益,这明显是用歪了心思,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失公义。因此,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也应高度警惕企业“学会”的类似不法行为,不能放纵通过钻法律“空子”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得逞,以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
编辑:夏会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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