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光祖被提起公诉!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盛光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盛光祖,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盛光祖,男,1949年4月出生,汉族,江苏江宁人,中共党员,大学普通班。
历任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党委书记,杭州分局分局长、党委书记,南京分局分局长、党委书记,济南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4年11月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1996年1月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副部长级)、党组成员
1999年1月任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0年4月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
2002年2月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
2003年9月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海关副总监
2007年7月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正部长级)、副署长,海关副总监
2008年3月任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海关总监
2011年2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13年3月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
2016年10月,不再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
2016年11月,他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此前报道: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编辑:夏会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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