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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司法不彰,人心难安

2017-03-27 原创 加右》 诗性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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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司法不彰,人心难安


骆侠炜

 

说句实话,我第一眼看到《刺死辱母者》这篇新闻时没有像大多数网友一样愤怒,甚至是有些麻木。

 

近几年,新媒体的诞生让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出现在公众视野,如天津赵春华案、刘大蔚购买仿真枪被判无期案等仿真枪系列案件,再如赵作海案、佘祥林案等“亡者归来”的案件。这两天引爆舆论的于欢故意伤害案虽然不至于令人匪夷所思,但是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构成正当防卫,还是从人伦的角度---儿子护母,人之常情,都不应当判的如此之重,也可以说于欢是无罪的。

 

于欢94年出生,我93年出生,比他大几个月,按照一般情况,我们属于同一届的毕业生(这里指2016届的大学毕业生)。但是,他现在却身陷囵圄,身陷囵圄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护母心切。

 

案件的基本面

2016年4月14日,于欢和其母亲苏银霞被11名讨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在一个小屋子内。这些“职业”讨债人使用了一些如辱骂、殴打、掏出阴茎往脸上蹭、往嘴里塞等下作的手段逼迫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屋外的其他人看到此情形就报了警,然而,警察来了以后扔下一句“要账可以,不要打人”就准备走了。在此情形下,于欢用刀刺伤了4个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最终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不正当的讨债

苏银霞向杜志浩的雇佣者吴学占借款1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截止到2014年4月,苏银霞已还款184万元,且将一套140平方米价值70万元的房子抵债,已无偿还剩余17万欠款的能力。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也就是说,苏银霞不仅不欠吴学占的钱了,而且苏银霞还有权主张吴学占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因此,杜志浩等人的“讨债”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不正当的。

 

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本案的关键在于,于欢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一审法院认为当时的情况下,于欢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所以不构成正当防卫。于欢当时的处境:11个粗鲁的壮汉非法拘禁苏银霞、于欢母子并有殴打、侮辱的行为,有人报警但是警察不管。并且,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警察介入4分钟后就离开了拘禁于欢母子的办公室,而于欢被催债者拿椅子杵到退无可退,才拿起了刀。在这种情况下,于欢完全具有防卫的紧迫性。说不具有紧迫性的人大概是认为刀架在脖子上才可以正当防卫吧。

 

类似的情况,我曾经历过一次。类似的背景:一个同学说他的债权人约他一起吃午饭,让我一同前往。饭桌上,朋友的债权人没有来,来的是几个“职业”讨债的壮汉,几个壮汉一进餐厅的包厢就把门给关了。其中一个带头的壮汉大声叫喊:今天钱不拿出来就别想走。手臂一挥,把一个可乐瓶用力的往地上砸去。其间,另外一个壮汉大喊:今天钱不拿出来就把你们从二楼扔下去,或者把你们的头按在墙上撞死。在我表明了律师的身份之后,一个壮汉喊道:律师算什么东西,给我闭嘴。狭小的包厢里,气氛之紧张。当时我在想,如果对方动手,我就把桌上可以用来还击的东西往他们身上砸去,但是我最怕的就是他们身上带着刀。还有,同学通过手机短信报了警,但是警察压根就没来。在紧张的氛围中,壮汉的喊叫持续了两三个小时。最后,同学给他的债权人打电话协商,饭桌上的“职业”讨债壮汉也就自行散去了。我所经历的情况,虽然也十分紧张,但是远不及于欢当时面临的情形。所以,更能体现出于欢具有正当防卫的紧迫性了。

 

舆论不是洪水猛兽

微博关于“刺死辱母者”的话题热度早已过亿,法律类的微信公众号几乎都将此案以头条发布,可以说,如果此案二审改判,舆论的力量功不可没。

 

今天(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都对此案作出了回应。对于公检法及时的回应,朋友圈也是一片赞叹声。很多时候,司法机关都视舆论为洪水猛兽,认为舆论就是在干预司法、绑架司法。对此,我很认同公众号“长安剑”在昨天的一篇文章中说的:在本案乃至一切热点案件中,司法与舆论本非对立,它们的目的是一致的:让有罪者受到惩罚,让无辜者不致蒙冤,让强梁不敢横行,让弱者获得尊严。

 

从事法律职业时间不久,但是经常看到社会的黑暗面。有时候,朋友会问:你这样经常看这些负能量的事情心里不难受吗?对于朋友们的问题,我通常是沉默的。因为,虽然难受,但还是要砥砺前行,就像斯伟江律师所言:要做光,照此土。


原创辛苦,请我喝杯咖啡提提神



山东受辱母亲陈情书:对方想强奸我 儿子激情自卫


来源:封面新闻 2017-3-26

案发地

讨债者当时在这张桌子上吃烧烤,一旁是当时用的炉子。

原标题:山东受辱母亲为儿陈情书曝光:儿子是激情自卫


3月26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刺死辱母者”案发现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在公司传达室的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杀人事件情况说明》的打印材料。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苏银霞除了详细描述当日情况外,并称:“此次事件造成如此不良后果,我们深感悲伤,我们误入高利贷陷阱,害了自己,也伤了别人。我的儿子在遭受长时间的凌辱折磨,又亲眼目睹母亲受辱受难的情况下激情自卫,造成恶果,谨请领导慎重考虑并关注本案:本案的发生是由于对方的挑衅和侮辱行为而造成,我儿子是出于自卫而为,恳请领导予以关注。”


苏银霞的陈情书:



诗性法意

微信号:law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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