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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不公开听证会,让迷途少年踏上“回归路”

桐乡检察 2023-02-10

 “谢谢检察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不辜负各位和父母的期望,也给弟弟们做好榜样!”

周某


近日,我院依法就未成年人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因周某系未成年人,本次听证会由检察机关主持,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专业社工以及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参加听证会。




No.1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周某因腿部疼痛病发辞去原本的工作后,由于没有收入,家中又无人管教,便结伙石某(另案处理)、张某某等人,先后多次盗窃电瓶车及配件,于2020年2月期间被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并通过审查社会调查报告,与其父母沟通,了解到:周某的父母因为情感破裂,很早就分开生活了。周某和两个弟弟跟着父亲生活,但由于父亲平时工作繁忙疏于对周某的管教,导致周某小学没毕业就过早地进入了社会,结识了一些“不良少年”。被抓获到案后,周某多次表示很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担心可能到来的刑事处罚给生活造成种种负面影响。



No.2

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情及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依据。各方一致表示,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系初犯,且案发后积极悔过,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其谅解并退缴违法所得,可以考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意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周某进行了感化教育。随后,我院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No.3

多措并举 帮教不断


考虑到周某复杂的家庭环境,承办检察官一方面邀请专业社工为他量身定做帮教方案,做好心理疏导、谈心谈话,尽快走上正轨,掌握一技之长,更好回报社会和父母;另一方面根据前期与市教育局制定的《深化实施“七大行动” 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邀请聘任的亲职教育特别工作者对周某父母开展相关培训课程,促使其履行父母职责,促进家庭关系缓和。



“我儿子知道我干体力活累,所以每次都是烧好了饭等我一起吃饭,”一直沉默着的父亲开口说道,“谢谢你们给他这一次机会,以后我一定好好管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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