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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民法典第三期 | 鞋破、掉河、被猪咬…能要求同行驴友赔偿吗?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即日起,桐乡检察将推出漫说民法典系列漫画,还没学会的小朋友赶紧上车吧!
“一起爬山吗?”
“安排!”
今天是阿超第一次
参加驴友登山活动
本以为是一次
展示自己真正实力的秀场
却没想到只是上演了一场
“人在囧途”
阿超价值五位数的限量版球鞋
能不能向驴友索赔?
因掉入河中而受到精神上的惊吓
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被猪咬产生的医疗费用
能不能要求驴友支付?
让我们来看看
这些问题民法典到底怎么说!
法条
链接
自愿参加爬山这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只要其他驴友对损害的发生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哪怕是因为其他驴友的行为受到损害的,都不能要求驴友承担侵权责任。像阿超那样因自己行为或意外原因而受到的损害当然更不可能由驴友承担侵权责任啦!
BUT!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就另当别论了。
检察君在这里提醒大家:组织者在组织活动的同时,一定要依法履行好安全保障的义务。当然,作为活动参与者,大家也一定要格外保护好自己哦!
-End-
审核:沈利强
校对:吴强林 叶 飞
漫画:王 力
制作:王倩霞
桐乡检察
聆听、感知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