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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行为已入刑!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
此次修正案中多了哪些新罪名?又有哪些罪名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戳下图
检察君带大家一探究竟!
划重点1
国家尊严岂容侵犯!
划重点2
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划重点3
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药犯罪!
划重点4
让孩子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划重点5
执法权威不容践踏!
划重点6
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划重点7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划重点8
依法严惩暴力催收行为!
划重点9
英烈名誉不容侵犯!
划重点10
坚守野生动物保护红线!
补充罪名
审核:沈利强
校对:叶 飞
漫画:王 力 潘佳熙
制作:王倩霞
微信号 : 桐乡检察
新浪微博:@桐乡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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