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国政治学需要回应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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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程同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当代西方政治理论、中国农村政治;
李畅,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政治实践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整体形势,着重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依法治国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复杂,执政任务也更加艰巨。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保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就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解决党员干部思想入党的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党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共产党员坚定了理想信念,也补充了思想养分。2012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应聚焦到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上来。五年来,总体上刹住了邪气歪风,取得了实际成效,向全党全国人民亮出了一份作风建设的成绩单。全面从严治党,更为关键的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就是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严把选用干部的“入口关”,严防“带病提拔”,明确好干部的标准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从严监督。同时,从严治吏还辅之积极推动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产公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十八大以来,强力反腐既是党和政府重要政治实践,又是一项直接关系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国家命运的重要工作。全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查处的贪腐人员数量之多,级别之高,查处强度之大,领域之广,前所未有。截至2017年7月31日,已有17名中央委员遭查处。除巨贪、巨腐之外,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的查处也不留死角,仅2015年相关案件就有80516起,处理涉案人数91550人之多。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的“猎狐行动”对外逃人员实施抓捕行动,仅2016年就从全球72个国家和地区缉拿951名涉案人员回国。在反腐败斗争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强力反腐的制度体系也得到优化。首先,突破原有体制的障碍,纪检监察系统效率提升。十八届三中全会修订了地方纪委必须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案件线索这一程序,要求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此外,还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其次,党内监督体系逐渐完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开展了多轮巡视,覆盖了所有省区市、中管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巡视工作成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优势。最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是党和国家进行自我监督的重要政治实践。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有利于建构集中、权威的监察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强化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
二、当前中国政治学需要回应的重大问题
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政治实践向政治学提供了很多新经验,提出了诸多新课题,这些新的经验和问题都需要政治学进行充分的思考和回应。粗略看来,至少有以下问题是需要中国政治学思考和回应的: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又刊文明确了国家治理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②此后,学者们就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大体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应该包括以下不同方面的内容:
注重安全。早在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前,霍布斯、洛克等社会契约论者就认为,保障公民的安全权是国家建立的初衷,同时也是国家最基本的职能。社会发展至今,安全议题的重要性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从个人到国家,从传统领域到非传统领域,从生存到发展,安全概念的泛化,要求治理主体不但具备灵活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安全体系的能力,还要与时俱进地具备满足民众对安全需求的能力。
民主导向。公民参与是国家治理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在三个方面体现民主导向。首先,国家治理主体吸收民意并整合成政策建议的能力,是直接体现建构现代国家合法性的能力。其次,治理策略方面,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直接体现在国家治理模式由传统的“行政命令型”向现代的“民主协商型”转变。最后,现代社会中的国家治理模式推崇民主价值。因为民众是国家治理效果最直接的体验者,同时也是治理能力最公正的评判者。
强调效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不少西方国家实施了以提高政府效能为目标的政府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效能化建设顺应了时代进步的要求。首先,现代社会要求政府具备高效率的国家治理能力,以便处理日趋复杂的社会矛盾;其次,现代社会要求政府有能力向公民提供更为丰富、优质的社会公共产品以满足利益主体的多元需求;最后,对国家治理体系的效率
与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既符合普通民众的主观愿望,也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灵活规制。现代国家普遍将市场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方式,因此如何解决市场失灵及相关问题就成为政府长期面临的难题之一。现代政府理论认为,政府能否依据法律,运用法规和行政规章、命令、裁决等规制手段,实现对市场的有效调控,公平地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纵观世界上的现代国家,一国的法治水平与其国家诸多现代化指标呈显著正相关,可见法治在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将法治当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解决法治缺位情况下治理动力不足和能力不够的问题。[2]一方面要摆脱“维稳思维”,摒弃用国家强力“搞定”问题、行政手段“摆平”麻烦的老办法,回归依法治国;另一方面,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善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引领改革方向,规范改革程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这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极具现实意义。
遏制腐败。任何政府都有向腐败演化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具有深厚封建传统的中国社会,党和政府在治理腐败的进程中任重而道远。国家治理腐败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治理主体有及时优化反腐败治理体系的能力。传统型“政出多头”的治理格局,已经不能适应深度反腐的新局面,权责集中化已成为改革的必然趋势。能否及时调整治理结构形成合力遏制腐败,体现了国家治理主体自我更新的能力。
科学施政。从总体上说,国家治理的科学化就是治理主体有意识地按照国家自身运行的客观规律对其进行治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于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是否能够坚持理性思维,贯彻科学精神。现代社会对治理科学化提出愈来愈高的要求,只有实现科学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发展。
追求公正。公平与正义是现代人的普遍共识,也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衡量标准。由于现代社会职业分工日趋细致,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通过司法部门来促进和保障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如《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的,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3]司法部门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增进和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特别进入新世纪,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矛盾呈现激化之势。缓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成为考验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从多个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障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和谐,已成为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20世纪40年代末,英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迅速缓解了因二战造成的国内阶层对抗等社会矛盾,福利国家的形象风靡一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英联邦国家的社会发展进程,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主要政策性因素。由此可见,现实社会和谐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之一。
以人为本。国家治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主体与时俱进地提升对人全方位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以人为本理所当然地成为衡量其现代化水平高低的最为全面的标准。现代社会是人本导向的社会,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自觉地在方方面面体现人的尊严,促进人的发展,实现人的价值。从这个角度讲,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人性化。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领导核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须臾不可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的重要性,将两者并重并举。经过“八项规定”、“反四风”、“三严三实”以及“两学一做”等系列教育活动,党员作风明显好转,思想建党方面成绩斐然。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同样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其一,高度重视加强党规党纪的顶层设计,对1949年建政后的23000多份党内法规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结合现实情况采取了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等方式方法进行处理。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对党内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其二,依据“精准”、“有效”等原则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其三,强调严格执行党内各种制度,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党内法规体系按照效力排位可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七种,既往历次中央全会的会议成果几乎都是围绕会议主题做出一个“决议”或“决定”。而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文件是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利器。但从长远看,制度建党是一项强调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的宏伟工程,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也要注意通盘考虑;既要补齐制度短板,也要强调顶层设计。制度治党,作为中国政治研究中的重大课题,本文认为应该在以下三个问题上展开深入探讨。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修订制定的党的法规体系要符合“有理”、“有力”,“有利”三原则。所谓“有理”,就是要在修订制定党的法规体系中避免出现法条交叉重复,内容矛盾冲突的部分,使整个法规体系能够有效运转,发挥作用。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部分在于互相矛盾的法规制度出台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其时代背景及我党工作重心也不同,因而指导和规范党员的要求与规章自然也有极大不同。所谓“有力”,首先是以“有理”为基础。一套内容矛盾,条款混乱的法律,非但不具备行之有效的约束力,甚至无法获得基本的尊重,因此规则的有效性体现在其约束力,而约束力正是来自于规则内部的合理性。此外,规则的“有力”还体现在其可操作性强。既往的党规党纪中,部分条款失之于太过笼统,重原则性而轻可行性,由于没有违纪惩戒的现实抓手,最后沦为“道德律令”式的说教和“不带电的高压线”,这部分条款无形中弱化了党内法规体系的权威性。“有力”还表现在党内法规体系的约束范围与惩戒力度的精准程度。既往的党规党纪存在约束不够精准,惩戒效果区分度不明显的问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4]。十八大以来,我党查处了不同层级的违纪官员,既有因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的,也有因情节较轻仅遭诫勉谈话或降级处理的。特别是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就对党规党纪中各项条款的惩戒可执行性和精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需要在执行党内纪律规定中的每一环节都体现出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执行党内法规,首先力求每一项明文规定都公之于众。中国共产党建政已近70年,应尽快完成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其政务中能公开的就无须保密,能解密的就及时公开,这便于广大党员知晓与了解,避免各项法规制度被锁在“保险柜”。执行党内法规,需要强化各项法规的宣传普及,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清晰认识党内法规的规范性与重要性,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遵循,明白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真正做到把规矩挺在前面。执行党内法规,还需要按照法纪法规严格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督促检查是确保制度权威的重要步骤。制度的存续在于其是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执纪部门应通过检查和督查等形式,保证每项法规都能落到实处,维护制度的尊严。对故意破坏制度或执行不力的,应坚决追究责任,彻底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不愿、不敢执行党内法规的现象。执行党内法规,也需要完善惩处追责机制。中央出台的法规,各级党委、纪委要及时跟进核实该法规的落实情况,对凌驾于法规之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且有必要对主责单位领导进行追责,以儆效尤,确保党内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还意味着多种监督形式的制度化。制度治党,就是要用刚性的规范来约束各级党组织与全体党员。要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在实处,就离不开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当前从严治党的监督形式主要体现在党内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被视作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制度化保障。但全面从严治党不应成为执政党内部的“私事”,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领导核心,制度治党要体现为多种监督形式的制度化。首先,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不仅要体现在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还应体现在民主监督的制度化。《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但要切实发挥出应有的功效,进一步制度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骤。其次,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还体现在舆论监督的制度化。舆论监督是指报刊、广播、电视,特别是互联网以及社交媒体等载体对违法违纪现象发挥出的监督作用。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现行纪检监察制度的不足,对情节较轻且影响范围有限的违规违纪现象有良好的监督效力。与民主监督相类似,有效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同样需要制度化保障。最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离不开人民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建设离不开人民监督,这是中国共产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发展、成熟的进步政党,这就决定了其政党内部建立的各种纪检监察制度需要接受人民大众的认可和评判。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决定了人民监督制度化不可缺位[5]。
(三)执政党吸纳精英的新途径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实施了高压反腐政策。五年来,苍蝇老虎一起打,反腐不留死角,除国内肃贪之外,在境外还实施“猎狐行动”缉拿外逃贪官。反腐打破了官场多年的潜规则,消除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常态已经日渐形成。但同时需要注意到,与反腐败伴生的一个不容乐观的政治现象是公职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在持续减弱。
在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中,执政集团是否具备强大的国家治理能力很大程度取决于能否持续将社会中的精英吸纳至集团内部。根据国内一家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发布的数据来看,2007年以来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由53.5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111万,达到峰值后开始回落,2016年考生人数为93万人(见图1)。对国家公务员录取难度进行分析,百名考生中,2007年可录用2.3人,该比例在2011年下降到1.6人,触底反弹后持续上升,于2016年达到3.0人(见图2)。除竞争公职的人数下降之外,从“体制内”离职的现象更引人关注。2015年,智联招聘发布的《春季人才流动分析报告》显示,基于大数据的抽取和分析,当年2月25日至其后的三周时间内,全国范围内有超过1万多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该网站投递出求职简历,跟2014年同期相比增幅达34%。[6]在中国这样一个“官本位”文化浓厚的国家,“公考热”降温,人才合理流动到不同的社会部门固然是件好事。但从普遍的经验来看,要实现民族复兴,就不可缺少一支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因此,政府如何持续将人才,特别是青年才俊吸纳进体制内,政治学界应及早进行研究。如何将社会中的精英吸纳到我国的公务员队伍中来,是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绝非靠简单出台几项政策就可以一蹴而就。至少要在提高薪酬待遇、改善机关文化和畅通晋升通道等几个方面要有所举措。
一是提高薪酬待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公职人员招录的最低学历门槛也随之提高。一般而言,招录单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其中要求报考人员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也非鲜见。但从每年各地区新招录的岗位来看,其中绝大多数都充实到基层单位。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投身于政府基层部门,对于国家和个人发展都是好事,但是相对较低的薪酬待遇难以真正地拴心留人,艰苦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则使年轻人对未来的生活难以抱有美好的憧憬。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家庭多年支出的教育成本已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如果在工作后的收入未能合理体现教育对个人成长及发展所带来的价值,将滋长新入职公职人员工作上的消极情绪,对其本人和工作都将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公务员的薪酬调整向落后地区和基层岗位倾斜,将是增加公职部门对社会精英群体吸纳能力最有效、最快捷的途径之一。
二是改善机关文化。随着知识的增加、视域的拓展以及受平等、自由等观念的影响,年轻公务员对政府机关,特别是基层部门相对保守、封闭的工作氛围有相当程度地排斥和抵触。霍夫斯泰德(Hofstede)文化维度理论常被用来测量不同的组织(大至国家、小至部门)文化,它基于权力距离、个人价值、不确定性、男性化与女性化、长期取向与短期取向、自身放纵与约束六个维度的测量。在自我放纵与约束指数一项,中国得分为24,说明组织内部成员多会考虑整体利益而压抑个人欲望;在长期导向指数一项,中国得分为87,说明组织成员面对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境,更愿意采取容忍而非对抗;在不确定性规避指数一项,中国得分为30,说明组织在遭遇不确定的事件和非常规的环境威胁时,倾向于用非正规的组织程序应对;在男(女)倾向性指数上,中国得分为66,这意味着组织的男性化倾向比较明显,组织内部呈现竞争多于合作的局势;在个人价值指数一项,中国得分为20,说明我国的组织文化中有很重的轻视个人,重视集体的价值取向;在权力距离指数一项,中国得分为80,说明依据权力划分出等级在组织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见图3)。综合中国在上述六个指标的得分情况来看,中国的组织文化相对封闭、保守,体现于政府科层制的差异之中,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机关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原来相对落后陈旧的“官场风气”也在逐渐改观,但若要持续将青年才俊吸引至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还需政治学界研究如何祛除机关内陈腐的“衙门作风”,增强单位活力,营造严肃而宽松的工作氛围。
三是畅通晋升通道。相比起私营部门,公职部门的晋升渠道不够顺畅,晋升方式不够灵活,年功重于能力的弊病,也是解释其对社会精英吸纳能力下降的又一个重要原因。邻国日本对这一行政弊病的破解,可以给我国政治学界的探讨以多方面的启迪。在日本,国家公务员是一个传统的精英群体,多年来能够获得公职的考生多出自东京大学等名牌院校。然而自上世纪末,不少名校生不再将公职视为就业的最优选项,报考人数连年下降,公务员群体的光环开始褪去[8]。这一趋势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为人诟病最多的当属日本技术官僚体系内部的“年功序列制”。这一制度的特点是官员的薪酬与职级与其就任公职的年限呈正相关,个人工作能力并不起主要作用。近十多年来,日本社会健全的福利制度弱化了年功序列制的正面效用,其压抑年轻公务员创新意识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负面效用则越发严重。个人工作能力无法用收入多寡与职务高低直接体现,这成为日本青年精英不再向往公职,转而投奔大型财团商社寻求发展的主要原因。日本政府为应对这一现象,自1996年就启动了以“能力绩效主义”为导向的人事改革,其核心部分是确定公共领域的绩效测定指标。新措施畅通了体制内晋升通道,让有能力的人进入领导岗位,挽回了公职部门的声誉。2008年日本人事院举办“研究生录用考试”中,已有不少博士学位获得者报考;同年,“中间录用考试”的录取率则由早年间的5.8%下降至1.5%,这标志着日本公职部门吸纳社会精英的能力重新走高。[9]新形势下,我国政治学界应当尽快吸收外国公职人员人事改革中的先进理念,深入思考如何在新常态下建立以“能力绩效”为导向的干部任用制度,抓紧制订公平、公正、可操作的公职人员能力与绩效考核细则,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汰的良性局面。
(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与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2014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并于次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至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并督促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大以来党政高层关于加强智库建设的系列举措,将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界,特别是政治学界加速发展的宝贵契机与持久动力。
早在封建时代就已出现向最高行政长官建言献策的专业化群体,但现代意义上智库的出现则是基于民主政治勃兴与观念多元发展相结合的历史背景。[10]政治学偏重公共政策研究的转向与智库的兴起并非历史的偶然,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足够的学科养分,后者成为前者知识效用化的组织体现,只有在高度发展的政治学科之上,才有可能建成高水平的智库,才有可能产出高质量、可行性强的政策建议。根据美国宾州大学“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TTCSP)负责人詹姆斯·麦甘博士对智库的定义为,研究和参与公共政策的组织机构,该机构重点研究与分析国内、国际事务,并建议政策制定者与公众进行明智的公共政策选择。[11]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的各类智库都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TTCSP发布的2016年度《全球智库报告》中,进入全球前百强的中国智库共有6家,其中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和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国际关系领域,其余两家综合性智库每年产出报告也有不少涉及三农问题、行政体制改革、反腐败和党建等政治议题。(见表1)由此可见,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离不开政治学科的参与,同时政治学科还应该依据自身在该领域较高的学科生态位优势来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产出更多的优质政策建议。
就政治学科的人才培养面向而言,主要是塑造具有丰富本国及他国政治知识的研究型人才。随着全国范围内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持续发展,今后将有更多政治学科背景的研究型人才进入智库工作。因此,当前政治学界应该有意识地注重培养能够适应智库工作的多层次新生力量。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多家活跃的智库每年都会为全美,甚至全球知名高校的美国政治、国际关系、比较政治(地区研究)专业学生提供就业或实习岗位。进入智库工作的本科生或硕士生,由于知识结构尚不完备,因而从事的多是搜集资料、翻译校对等相对繁琐的辅助性工作,但这对近距离观察政府外脑运行,政策提案形成等政治过程的微观环节提供了绝佳的视角,同样也为年轻人的职业规划积累了实践经验。但就智库的工作性质而言,其主体必然是具备丰富专业知识,深厚学识素养,敏锐观察能力以及宏观政策把控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人员,该群体基本上定位于从事社科领域研究工作的且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型人才。就智库本身而言,更愿意吸引那些能够准确把握政治形势,既了解某一领域的前沿问题,又能向政府建言的资深研究人员,但同样会招聘一定数量具有政治学背景的高学历人才从事专职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对外承担咨询业务的智库中,对海外特定地区政治、经济、安全领域进行深入持续研究有助于研究人员成为该领域的资深专家,这样既扩大了所在智库的声誉,也提高了研究者自身的声望。因此,智库可被看作是政治学科研究型人才施展才华的平台,职业进取的通道。
从西方各国的政治学科自身发展与本国智库建设历程来看,两者相辅相成。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政治学科应该积极自觉地发挥自身学科的优势,服务高层决策,同时也要把握机遇,有意识地促进自身发展。中国的政治学科要更加注重比较政治及国别政治领域的研究,培养适应涉外研究智库工作的研究型人才。随着国家实力日渐强大,国际地位逐步提高,中国的国家利益也随之辐射全球各地,这要求我国的政治学科培养更多了解对象国内政外交事务的专业性人才。过去这方面的问题不突出,是因为中国尚不具备国际大国的影响力。但时至今日,随着GDP总值跃居世界第二位,中国的商品、价值观、政治经验也开始向世界各地传播扩散,中国的政治学界有必要更加注重培养比较政治、特别是国别研究和地区研究等领域的人才充实到智库中去。当前,我国智库呈现专注美、欧、日、韩等国研究力量比重过高,对西亚、非洲、拉美、东欧等地区研究力量太过薄弱的失衡局面[13]。
在近年来中国不少行业产能过剩,急需“走出去”的大背景下,作为新兴市场的非洲国家因其高投资回报率吸引了众多中国企业的目光。但由于国内关注非洲地区的智库数量不多,对政府的政策建议影响力也非常有限,中资企业在非洲投资遇到的各种政策性问题,多是以个案方式来解决,尚未形成系统化的政策来规避中国企业赴非投资的风险。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决策层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简称为“一带一路”)的外交大战略,新形势更加凸显我国智库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研究力量的薄弱。因此,当前我国政治学科应该加强对比较政治,特别是地区研究等领域的专业建设,有意识地加强对与我国交往尚不密切,但却有很大合作前景的中小国家进行前瞻性研究,培养更多的研究型专才,为相关国别和区域性智库的持续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提供稳定的学科支持。
三、新时期政治学研究需要兼顾的三个方面
密切关注与深入研究社会实践是所有社会科学的立学之本,发展之源。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中国政治学也只有时刻关注变化中的政治现象才有不竭的内在动力。应该持何种立场去探索政治现象背后的规律,这同样是政治学者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科学界积极响应邓小平同志的“补课”号召,中国政治学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表现为政治学研究人员数量增加,学科分支日益复杂,研究经费不断加大,国外专著大量涌入,中外学者对话的层次不断提高。随着政治学科的快速发展,大多数政治学者都可以自觉守护政治底线,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自觉将科研成果服务于党的大政方针、政府的廉洁高效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政治学领域积极探讨的治理理论,对党政高层确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功不可没;国际关系学界也密切配合政府制定对外政策,争取到了与中国国力相匹配的国际空间,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优化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但也应注意到,也有部分学者深受西方观点的影响,不能用应有的学术理性来研究、评判我国的政治发展现实,甚至还有部分学者主动“接受境外势力点对点的渗透”,自愿充当境外势力在国内的“发声筒”。同时,政治学也要警惕成为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都是建立在中国社会各利益主体分化的基础之上。但当前国内某些特殊的利益集团为了固化自己的既得利益,也可能会在政治学界寻求代言人,企图通过学界的观点制造广泛的舆论来影响政策的制定,为其不当收益进行辩护。作为政治学者,既要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又要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政治学是一门研究如何构建良善社会生活的学问,如果研究人员没有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和对人类共同命运的深切关怀,其研究必然失之于轻薄、褊狭。中国政治学者应该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抱有深刻的社会使命感、时代紧迫感,在国内外政治经济大变局中有所作为。
(二)坚持较高的学术素养
政治学研究的学术性是指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特定的话语体系、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这同时也决定了政治学研究的相对独立性和科学化。政治学要坚持较高的学术素养,意味着政治学不是单纯的政治宣传,不能只为现实政治做庸俗注解,要用学术语言和方法去分析、解释政治现象,要体现一定的学术水平。只有对现实政治进行专业化和科学化的研究,才能把握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的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也才能在此基础上不断进步和发展[14]。
政治学对新时期中国政治发展和公共政策制定的贡献,一定要通过其学术素养和学术精神体现出来。政治学只有坚持其学术探究时坚持真理的精神,保持较高的理论思维水平,才能保障研究结论的客观公允和成果的精致缜密,才能被党和国家实际工作部门以及社会大众所接受,才能真正对新时期中国的实践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政治学要真正能够对党和国家的决策起作用,要靠研究成果的质量,通过吹捧抬轿是不行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而且,从长远来说,如果一个学科不坚持基本的学术素养,这个学科就会失去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存在价值,这样的学科一定不会有长久的生命力的。中国的政治学在服务于新时期中国改革发展的实践时,一定要坚持自己较高的学术素养。
(三)重视方法论但不迷信方法
中国政治学重建以来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发展,一方面是改革开放呈现了丰富的创造性政治实践为政治学研究积累了素材;另一方面是研究人员自觉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为学科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研究工具专业化的程度常被视为一门学科科学化的重要指标。中国政治学被取缔的三十年,恰是西方实证性定量研究方法迅速发展的三十年;而重建后快速发展的三十年,又是特别注重方法论引进和自身建设的三十年。
与外界隔绝三十年之久,中国学者要在短时间内消化吸收大量新内容新观点并非易事,但可喜的是,我国政治学人抓住机会大胆尝试,运用新方法对变化中的社会进行深入观察,形成了丰硕成果,重建后的中国政治学也随之气象焕然一新。随着中国政治学科的发展,学者们对方法论在政治学科的重要地位早已形成共识,社会调查、案例分析、模型分析、大数据分析等实证性研究方法也日益被学者所掌握。从论文发表的数量上来看,政治学研究领域的中青年学者,特别是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者,使用实证研究方法的趋势日渐明显,并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
但值得注意的是,科研工作没有方法不行,但迷信“方法至上”同样不可取。任何学科都首先强调“问题意识”,“问题”重于“方法”,否则就是本末倒置。认为只要找到或设计出一种普适的、精巧的研究方法,所有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就是陷入了“方法万能”的唯心主义。对待研究方法,不论是定量还是定性,都要采取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不神化也不迷信。掌握本学科最前沿的研究方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培养面对具体问题时选择适当研究方法的直觉[15]。
结 语
本文着重讨论了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学界需要抓紧研究的四个重要议题,以及当前从事政治研究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新常态下丰富的政治实践并不囿于上述若干议题,有些是老问题在多重利益交织的形态下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形态,诸如党政关系、国家与社会、人事制度改革等经典议题在新的政治实践下并未淡出学者们视野;有些则以新近的社会实践可能带来的全新政治现象,诸如人工智能在政治决策领域的应用前景,大数据时代如何保障个人领域的合法权利等。政治学者的担当应该体现在积极扩展理论视野,强化问题导向意识,敏锐地发现有价值的政治议题,超前预测尚未显现的政治趋势。只有审慎地观察这个时代的政治现象,并积极地融入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才能不辜负这个时代赋予政治学者的使命。
本期编辑:吉先生
本文来源:《理论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