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邻避冲突结果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 40 个案例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作者简介
万 筠,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旨在对中国邻避冲突结果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抗争者视角出发,结合社会运动理论框架提炼条件变量,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对40 个邻避冲突案例进行分析,以探求影响抗争者偏好结果的必要条件及组合情况。研究发现,新媒体联动是使邻避冲突结果导向抗争者偏好的必要条件,框架使用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不是必要条件,可视为充分条件。在条件组合的10 条解释路径中,发现两条典型路径,以及媒体互激、城市业主偏好策略、意见领袖作用有限论三条结论。研究结果显示,与以往研究认为“闹解”成为抗争主流策略以及意见领袖发挥重要作用的结论不同的是,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发现城市业主这一群体更倾向于选择非暴力的行动策略,并且意见领袖作用有限。最后重新审视邻避冲突结果,进一步得到政府邻避冲突治理的启示。
01
文献回顾和问题提出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需求越来越高,而一些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利益的邻避设施(例如垃圾处理厂、变电站、核电厂、殡仪馆等),却因其负外部性特征成为临近地区公众强烈抵触的对象,由此而导致邻避冲突。现阶段邻避冲突现象的频繁发生、矛盾的不断升级、社会影响范围的逐渐扩大,不仅成为学界高度关注的研究热点,也成为政府治理面临的巨大挑战,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毫无疑问地已经进入到“邻避时代”。
目前邻避研究大致有以下几类视角:(1)空间规划视角。研究者主要以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的“空间转向”为理论工具,派生出包括空间正义、空间生产、空间挤压、空间权博弈、空间规划等解释框架,用以研究城市及邻避设施规划的问题,其核心观点是作为一种具体空间生产方式的邻避设施生产,也是各方利益主体进行博弈互动的政治过程,应遵循空间正义的核心价值取向,重新审视邻避所在地居民为争取空间权益的空间抗争,寻找符合空间正义的邻避设施生产。(2)公民权利视角。研究者主要从邻避抗争方的公民权利角度切入,通过“认知失调—重构”等理论构建公民对于邻避事件的风险主观感知,通过“环境正义”等理论肯定作为环境正义运动的邻避运动在公民追求生活环境平等权的正当性和作用。(3)邻避过程视角。研究者将邻避冲突视作群体性事件和社会运动的具体表现方式,通过解读邻避冲突的生成机理、强度差异、演变逻辑等,进行邻避过程治理的研究。研究者或通过“资源动员”、“政治机会”等理论诠释公众的共识形成和动员支持,或从邻避设施的距离远近、对投资者的信任水平、地方公民社会发展程度等角度分析影响邻避冲突强度差异的因素。(4)决策与治理视角。从政府主体和决策行为出发,依托“政策过程”、“国家自主性”、“治理与善治”等理论进行政府行为优化的研究,研究者从政策过程的某一环节入手,或从“议程设置”角度解读邻避政策困境,或通过“增长联盟—社群联盟”框架寻求化解邻避困境的治理路径,或强调在决策制定程序中信息公开、公民参与、与技术结合的重要性。(5)其他行为体视角。研究者重新审视邻避冲突中的其他行为体行为,例如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进一步发展,逐渐重视信息传播从传播权利向传播权力嬗变的技术赋权,或将媒介使用作为邻避抗争的重要解释变量,或赋予传统媒体“调停者”的重要角色,认为其框架整合能力能够消除民间和官方的对立,使民间抗争者的诉求可能为政府接纳,带来最终的政策回应,也有的研究者从企业视角入手,认为邻避冲突是本地企业为了保护自身市场利益而推动的针对引进项目的企业竞争行为。
总的来说,现有研究已从多视角对邻避冲突进行了剖析,但不难发现大多数研究最后的落脚点都在为邻避治理提供优化建议,也即追求更好的邻避结果,这反映出邻避冲突生命周期演变的最后一环——邻避冲突结果往往是研究者们的关注焦点或落脚点。同时,通过对现阶段邻避冲突的现实观察我们也能够发现,与其他类型的集体行动(例如农民抗争、工人维权等)相比,邻避冲突似乎更能取得设施停建或迁址等抗争者偏好的结果,这使得对冲突结果的影响因素研究也变得更有现实意义。然而在目前的研究中,一方面对冲突影响因素的关注更多聚焦于冲突成因和冲突差异程度上,对邻避治理结果的讨论较多通过经验研究和理论推演得到,导致据此所提出的治理路径和建议无法得到进一步验证;另一方面,在方法取向上,个案研究仍是主流,该方法利用理论思辨和逻辑推演,在全面追踪和深度挖掘事件的机理、过程上具备显著优势,但对普遍力的解释稍显不足,即使有的研究中运用了多案例的方法,也止步于横向对比和差异解读。社会学家赵鼎新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心不应止步于解读,解读的弱点在于其获取知识的途径因缺乏方法论的保障使得理论无法证伪,甚至可能会发展成‘滥读’”。因此,能否通过多案例比较研究将邻避冲突结果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成为本研究的设计初衷。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邻避冲突研究方法的愈加多元化,其中定性比较分析(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以下简称QCA)作为具有混合方法气质的研究方法,因其对“因
果路径”和影响因素组合的独特甄别,也日趋受到邻避研究学者的青睐。例如McAdam 等学者对16个发展中国家的11个油气管道项目的抗争动员案例进行分析,发现西方项目资助和公共咨询是动员成功的必要政治机会条件;Halebsky 等学者对6 起沃尔玛选址冲突进行分析,发现充足的反对证据、构建宽泛议题、得到媒体支持是抗争成功的组合条件;马奔等学者对26 个邻避案例的效应强度这一结果变量进行分析,提出风险沟通与公民参与等条件在邻避治理中的重要性;汤志伟等学者对40 个邻避案例的冲突规模这一结果变量进行分析,提出公众参与、框架解释、治理媒介化是预防邻避冲突的重要途径。目前利用QCA 针对邻避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冲突规模的原因解释上,对冲突结果的原因阐释不足且缺乏系统的理论导向,而已有的一项研究中对结果的二元划分又过于简化复杂的现实情况。因此结合以上文献梳理,本文尝试探究的问题为:——针对邻避冲突结果变量,进行定性比较分析,丰富本领域已有方法论研究。借助社会运动理论框架作为系统理论导向,梳理条件变量,从抗争者视角考查抗争者偏好结果的必要条件及条件组合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在对邻避结果进行界定时,我们认为若将邻避结果仅描述为“成功”和“失败”,极易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且划分单一,同时鉴于本研究的抗争者视角定位,因此将更符合冲突初期抗争者的强烈诉求,或抗争者更偏好的结果界定为抗争者偏好结果。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的选择和应用
02
QCA 不完全等同于定量方法追求更多的样本量、更好的显著统计性、更普遍的解释力,也完全不等同于定性方法侧重于个案研究、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深入理解研究对象,它在
诞生之初似乎就在寻找能够超越二者划分局限的第三种研究路径,因此作为具有混合研究方法气质的QCA 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具体来说,QCA 是一种以案例研究为导向的理论集合研究方法,依据的核心逻辑是集合论思想,其创始人拉金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许多命题都可以诠释为集合之间的隶属关系,因此,该方法从集合论的角度观测条件和结果的关系,并利用布尔代数算法形式化分析问题的逻辑过程,强调通过实证资料与相关理论的不断对话,从小样本数据中建构出研究议题的因果性关系。
QCA 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首先,基于布尔逻辑探寻原因组合路径。将变量做两分处理,在分为条件变量和结果变量的基础上,将其条件出现或不出现取值为1 或0,出现取值为1或用大写字母表示,不出现则取值为0 或用小写字母表示;用“+”表示“或”的关系,用“*”表示“和”的关系,用“=”以及“→”表示“推导出”,以上这些符号均用于变量之间的集合关系运算。
其次,面向多因诱致的复杂社会问题。QCA致力要解决的是“多重复杂并发因果”诱致的复杂社会议题,关注多个不同的条件变量如何以组合的形成导致结果的发生。对于“复杂性”的界定暗含两种情境:(1)“复杂性”体现在针对同一结果的产生,有可能是多种条件组合导致的,例如结果Y 的发生,有可能是条件A 和B 组合导致的,也有可能是条件C 和D 组合导致的,即A*B+C*D=Y。(2)“复杂性”还体现在对因果关系的非线性理解上,QCA 认为条件对结果的效应是相互依赖的,因果关系是复杂且可替代的。因其对“多重原因组合”(multiple conjectural cause)的认可,所以QCA 运算中极有可能出现同样的社会背景A 下,条件B 的出现与否都可能导致结果Y 的出现,简化为A*B+A*b=Y,此时需遵守“布尔最简化”的原则,将条件B 视为冗余的、可删除的,即可得到A=Y 这一结论,因为QCA 旨在将复杂条件组合不断简化,排除冗余变量和矛盾组合,发现影响结果的关键因子和关键条件组合,并建立相关的解释模型。
考虑到邻避冲突议题符合“多重复杂并发因果”的特征,因此QCA成为一个较好的分析方法。它一方面能够汲取经典理论养分从中提炼条件变量,照顾到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另一方面也能在多成因分析中得到可验证的普遍性结论,进而关照本文的研究旨趣。另外,该方法已在网络群体性事件、拆迁抗争、政策转移、网络流行语传播等研究领域中得到使用和验证,因此方法选择上具备较成熟的适用性。
另外,随着QCA 的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清晰集(crisp-sets QCA,csQCA)、模糊集(fuzzy-sets QCA,fsQCA)、多值集(multivalue QCA,mvQCA)、时序性定性比较(Temporal QCA,TQCA)在内的四种具体操作方法。本研究选择fsQCA 的原因在于,现实案例的变量赋值中很难通过0 或1 的二分取值进行完全界定,同样在邻避冲突结果中也会存在原本立场针锋相对的双方在冲突或沟通后,通过各让一步达成共识而形成第三类结果。有鉴于此,选择fsQCA 对变量进行更详细的划分,来探究条件组合情况对结果的解释力度,也更加合适。
具体来说,运用fsQCA 进行运算主要有四个步骤:选取典型案例、设定变量和研究模型、构建真值表及数据处理、结果分析。
选取典型案例
QCA 对样本规模要求不高,在15-80 个样本规模上都可以运用,并在变量主要由二分形式组成的中小规模样本的研究中具备较大的优势,借鉴以往研究者利用QCA 进行邻避问题研究所确定的样本数量作为参考(一般为20—40 个案例),因此本研究最终确定的研究对象为2004 年—2016 年发生的40 个邻避冲突案例。典型案例选择步骤为:首先,将课题组以全国各省市范围为界收集到的304个案例作为一级备选案例库;其次,根据本研究设定的原则筛选和确定典型案例库;最后,对案例支撑材料进行搜索、扩充与整理,并通过三角检定法进行反复比对与确认,形成本研究所需的最终案例库。
典型案例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1)所选案例具有代表性,即该案例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得到学术界、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案例类型具有多元性,所选案例在发生地域、时间跨度、邻避设施类型上均体现多元化特征;(3)案例具有阶段确定性结果,根据本研究对结果变量的设定要求,所需案例需要在某一时间段内呈现确定结果,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因此案例需注明起止时间以明确其阶段性结果(如果在当年即有确定结果,则只标注发生时间);第四,案例支撑材料具有全面性,邻避案例所获材料多为二手资料,因此所选案例的支撑材料需要较为全面,包含媒体报道、学术论文、论坛发帖、博客微博、公开信、符号标语、图片、招标公告、招聘启事、新闻发布会、相关视频等多种类型的资料,通过三角检定法反复对比进行交叉检验,以获得较高信度。限于资料的可获得性,大部分个案的支撑材料均达到5 个文本以上,少数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可获得几十个文本资料,案例库支撑材料文字总量达几十万字。最终形成40 个邻避冲突案例(表1 所示)作为本研究案例库。
表1 邻避冲突典型案例库
案例编号 | 起止时间 | 事件名称 | 冲突结果 |
1 | 2004 年‐2012 年 | 河北石家庄反对其力垃圾焚烧厂 | 迁址 |
2 | 2004 年‐2008 年 | 安徽蚌埠反对九采罗化工厂 | 迁址 |
3 | 2006 年‐2011 年 | 北京六里屯反对垃圾焚烧厂 | 迁址 |
4 | 2006 年‐2008 年 | 上海反对磁悬浮交通工程 | 暂停 |
5 | 2007 年‐2012 年 | 上海松江反对垃圾焚烧厂 | 迁址 |
6 | 2007 年 | 福建厦门反对 PX项目 | 迁建 |
7 | 2008 年‐2009 年 | 安徽六安反对垃圾处理厂 | 关停 |
8 | 2009 年‐2013 年 | 广东番禺反对垃圾焚烧厂 | 迁址 |
9 | 2009 年 | 陕西凤翔反对东岭冶铁厂 | 停产 |
10 | 2011 年 | 安徽彭泽反对帽子山核电站 | 停建 |
11 | 2011 年 | 辽宁大连反对 PX项目 | 停建 |
12 | 2011 年 | 四川眉山反对精神病院 | 项目终止 |
13 | 2011 年‐2012 年 | 北京西二旗反对垃圾处理站 | 停建 |
14 | 2011 年‐2013 年 | 上海反对国轩新能源电池厂 | 项目取消 |
15 | 2011 年‐2012 年 | 海南乐东反对莺歌海煤电厂 | 迁址 |
16 | 2012 年 | 四川德阳反对什邡钼铜项目 | 停建 |
17 | 2012 年 | 浙江宁波反对 PX项目 | 项目停止 |
18 | 2014 年 | 广东茂名反对 PX项目 | 停建 |
19 | 2014 年 | 海南三江反对麻风病医院 | 项目停工 |
20 | 2015 年 | 上海延吉反对第二养老院 | 项目停工 |
21 | 2016 年 | 浙江海盐反对垃圾焚烧厂 | 停建 |
22 | 2016 年 | 湖南宁乡反对垃圾焚烧厂 | 项目暂停 |
23 | 2016 年 | 江苏六合反对光大垃圾厂 | 停建 |
24 | 2016 年 | 山东济南反对齐鲁制药厂扩建 | 药厂搬迁 |
25 | 2016 年 | 江苏连云港反对核废料事件 | 停建 |
26 | 2007 年‐2014 年 | 上海反对虹杨变电站 | 规划改进 |
27 | 2009 年‐2011 年 | 北京阿苏卫反对垃圾焚烧厂 | 规划改进、 |
颁布垃圾分类制度 | |||
28 | 2012 年‐2014 年 | 江苏启东反对王子制纸排海工程 | 技术改进 |
29 | 2013 年 | 山东济南反对二环南路高架桥 | 规划改进 |
30 | 2014 年‐2017 年 | 浙江九峰反对垃圾发电厂 | 技术改进 |
31 | 2016 年‐2017 年 | 天津蓟县反对垃圾焚烧厂 | 环保重审、技术改进 |
32 | 2006 年‐2013 年 | 上海御桥反对垃圾发电站 | 继续使用 |
33 | 2007 年‐2009 年 | 上海江桥反对垃圾焚烧厂扩建 | 继续扩建 |
34 | 2008 年‐2014 年 | 四川成都反对 PX项目 | 继续建设 |
35 | 2009 年‐2011 年 | 广东反对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 | 继续使用 |
36 | 2009 年‐2017 年 | 浙江苍南县反对三澳核电站 | 继续建设 |
37 | 2013 年 | 山西临汾反对平阳北街殡仪馆 | 继续使用 |
38 | 2014 年‐2016 年 | 青海化隆县反对光伏发电园 | 继续使用 |
39 | 2016 年 | 广东海珠反对艺苑变电站 | 继续建设 |
40 | 2016 年 | 江苏南京反对红日养老院 | 继续建设 |
设定变量及研究模型
有学者认为,中国邻避冲突从宏观的整体图景来看,业已超出社会抗争的范畴、具备社会运动的基本特征,同时社会运动理论系统所囊括的诸多理论视角一直受到邻避学者的青睐,他们都曾从不同视角诠释过邻避问题,然而却少有研究去综合不同视角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同时,根据唐世平在QCA 实证假说设定的讨论中提到的“绝大部分社会结构都是多个因素相互作用造就的,独立的变量变得相对没有太多的意义”,也非常强调具有系统理论支撑假说的重要性。而社会运动理论系统分别从资源、政治、主体和文化等不同视角着力,共同构建起一个从微观、中观到宏观的理论框架,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因此作为本研究条件变量的选择依据,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本研究从抗争者视角出发,立足于社会运动理论框架,并以其为导向构建出一个包括7 个条件变量和1 个结果变量的研究模型,如图1 所示:
图 1邻避冲突结果影响因素的研究模型
具体来说,将每个变量的理论支撑和赋值分别做以下说明:
资源视角下的“新媒体联动”变量和“意见领袖”变量,关注集体行动如何从个人“不满”转化成大规模资源竞争的过程。前者的选择是基于有学者认为具有互动性、聚合性的新媒体平台逐步发展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武器,实现了网络赋权的功能,因此新媒体作为抗争者借助的重要渠道资源,在邻避冲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瓦解制度精英和知识精英对于风险定义的控制和垄断话语权的作用,如果在案例中出现三家及以上全国性网站报道或转载,形成新媒体资源联动则赋值为1,小于三家则赋值为0,需要说明的是,新媒体报道时间必须处于冲突发生后和结果发生前,属于实时性报道而非回溯性报道;后者是基于有学者认为运动参与者因处于社会边缘位置而资源有限,而运动的资源主要来自外部,因此只有当一部分精英作为资源赞助者时,集体抗争才有可能成功,因此如果在案例中出现无直接利益关系的意见领袖介入则赋值为1,反之为0。
政治视角下的“公民参与”变量和“央媒支持性报道”变量,把重点转向集体行动的政治性,将其定位成弱势群体捍卫和争取自身权利而发起的政治斗争。前者依托于McAdam 在“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中提到的“政治开放程度”,是指政治体制的开放性能够提供给抗争者争取自身权利的政治机会,“开放性”具体可以体现在公民参与的表现形式上,国内已有研究也已充分证明公民参与和协商民主在邻避治理中的重要性。鉴于现实案例中邻避设施通常在选址阶段即出现公民参与的缺席状态,同时为避免其沦为常量,因此将以往研究中的“选址阶段公民参与变量”的时间节点推后到冲突发生后,如果在案例中邻避冲突产生后有公民参与行为则赋值为1,反之为0,同时根据“公众参与阶梯”理论中将政府与公众的双向沟通互动视为公众参与的最高层次,因此本研究将公民参与行为界定为协商民主方式,例如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政府与公众的双向沟通方式,而非新闻发布会、问卷调查等单向告知方式。后者是基于“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中提到的“不断扩大的政治机会、认知解放、本土组织力量、政府控制水平都能够影响社会运动的发展”的论述,同样地,中央媒体由于其“事业性”和“市场性”的双重属性,既能够体现中央政府对冲突的态度,也有助于抗争者从上级政治系统的公开信号中发现政治机会,强化其信心和组织动员能力,同时也会影响地方政府的回应策略,共同对冲突结果产生影响。对此变量的赋值需要同时考虑央媒的影响力及其态度倾向,如果在案例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华每日电讯》明确支持抗争者则赋值为1,如果《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等发表支持性报道则赋值为0.8,考虑到央媒报道本身能够扩散事件影响力,但其态度倾向不一定符合抗争者偏好,因此若以上央媒在报道中秉持中立态度则赋值0.6,若无报道则赋值为0。
主体视角下的“行动主体”变量和“行动策略”变量,关注社会运动中的主体及其策略选择,社会运动理论系统中的新社会运动理论认为新中产阶级秉持反现代主义价值观,更关注社会问题和文化问题,追求精神自由和个人自治,因此在行动策略上不信任代议制民主,倾向于选择小规模、开放分权的组织方式。前者依托于该理论认为新中产阶级是新社会运动的主要行动主体,鉴于新中产阶级这一主体的精确定位较困难,因此借助是否为“城市业主”这一变量进行间接反映,如果行动主体为城市业主则赋值1,反之则赋值0。后者依托于有学者认为新中产阶级更喜欢游行等体制外的、“非常规的”、直接民主的政治参与方式,因此通过该变量来反映抗争者的政治参与方式,若在案例中出现暴力或破坏性行为则赋值为1,反之则赋值为0。
文化视角下的“框架使用”变量从文化主义层面进行归因,更注重意义共识的动员过程。McAdam 认为除了政治机会和动员结构的结构性因素之外,人们对与运动相关的特定事件和情形赋予的意义也贯穿在机会、组织和行为之间,而框架建构能够在“情感”、“价值”、“认知”等文化力量的赋予上牢固行动者的集体认同感,促进其积极参与到社会运动中并对结果产生影响。同时鉴于有研究者认为框架的“解读包”包括社会运动领袖用来表达诉求、界定问题时所使用的一系列观点、修辞、论述、文本和标记等,因此如果在案例中出现展示某种符号、口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的行为则赋值1,反之则赋值0。
结果变量测量的是邻避冲突结果,在案例的收集与整理中可以发现,邻避冲突通常有以下几类结果:基于抗争者偏好的“取消、迁址或暂停项目”结果;基于设施主建方偏好的“继续建设或使用”结果;经由双方沟通妥协后达成的“政策或环境补偿、技术或设备改进”结果。基于本研究的抗争者偏好立场,因此将第一种结果赋值为1,第二种结果赋值为0,第三种结果虽不是抗争者最初提出的诉求,但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双方均认可的平衡状态,因此将其赋值为0.8。表2 反映了以上变量与具体赋值的设定。
表2 变量与赋值的设定
变量名称 | 变量数据统计 | 赋值 | |||
结 | 设施取消、迁址或暂停 | 1 | |||
果 | 邻避结果 | 抗争者偏好结果 | 政策或环境补偿、技术或设备改进 | 0.8 | |
变 | |||||
0 | |||||
量 | 项目继续建设或使用 | ||||
新媒体联动 | 出现三家及以上全国性网站报道或转载 | 1 | |||
小于三家 | 0 | ||||
资源视角 | |||||
出现无直接利益关系的意见领袖介入 | 1 | ||||
意见领袖 | |||||
未出现 | 0 | ||||
公民参与 | 冲突后出现公民参与行为,且为双向沟通 | 1 | |||
未出现 | 0 | ||||
条 | 政治视角 | 《人民日报》等四家央媒发表明确支持性报道 | 1 | ||
《科技日报》等央媒发表明确支持性报道 | 0.8 | ||||
件 | 央媒支持性报道 | ||||
变 | 央媒中立报道 | 0.6 | |||
量 | 央媒无报道 | 0 | |||
行动主体 | 城市业主 | 1 | |||
非城市业主 | 0 | ||||
主体视角 | |||||
出现暴力或破坏性行为 | 1 | ||||
行动策略 | |||||
未出现 | 0 | ||||
文化视角 | 框架使用 | 出现某种符号、口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的行为 | 1 | ||
未出现 | 0 | ||||
建构真值表及数据处理
03
结果分析
单变量必要性分析
在常规的QCA 运算中,单变量必要性分析是通过一致性指标(consistency)来判断的[38],将一致性公式简化如下:
Consistency(Xi≤Yi)=∑[min(Xi,Yi)]/∑Xi
如果条件X(单个条件或条件组合)是Y 的充分条件,则X 的模糊集分值应该小于等于Y 的模糊集分值,且一致性指标(consistency)大于0.8。同时也可通过一致性指标(consistency(Yi≤Xi))来判断X 是否为Y 的必要条件,如果大于0.9,则可认为X 是Y 的必要条件。在完成充分或必要条件判断后,可进一步通过覆盖率指标(coverage)来判断条件(或组合)X 对于结果Y 的解释力度,将覆盖率公式简化如下:
Coverage(Xi≤Yi)=∑[min(Xi,Yi)]/∑Yi
该指标描述了条件(或组合)X对结果Y的解释力度。覆盖率指标的数值越大,则说明X在经验上对Y的解释力越大。通过fs/QCA 软件进行运算后得到表3 的单个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结果:
表 3单个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结果
解释变量 | 一致性 | 覆盖率 | 所占案例比例 |
新媒体联动 | 0.966443 | 0.847059 | 85% |
意见领袖 | 0.355705 | — | 30% |
公民参与 | 0.476510 | — | 42.5% |
央媒支持性报道 | 0.630873 | — | 52.5% |
行动主体 | 0.711409 | — | 70% |
行动策略 | 0.422819 | — | 40% |
框架使用 | 0.832215 | 0.855172 | 72.5% |
通过表3 可以看出,“新媒体联动”、“框架使用”变量在40 个案例中所占比例较高,在一致性指标上也获得较高数值,这说明在条件变量的最初设定上,以上条件的选择确实能对结果产生较强的解释力。具体来说,在单个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中,“新媒体联动”的一致性超过0.9,可视为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进一步通过覆盖率分值得知其能够解释约85% 的案例,换句话说,也即有 85%的抗争者偏好结果的案例有“新媒体联动”的介入;而“框架使用”变量得分高于0.8 小于0.9,可视为充分条件,也即抗争者使用口号、符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等框架“解读包”行为对邻避结果向抗争者偏好倾斜具有一定推动作用,但仅是充分条件,不能作为必要条件。虽然其他条件变量的一致性和覆盖率也不算低,但只能说明其对结果发生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亦不能作为结果发生的充分或必要条件,鉴于邻避结果是“多重复杂并发因果”,因此还需进一步分析条件变量组合来获取更多信息。
条件组合分析
通过运算后一般可以得到三种方案类型:复合方案(complex solution)、吝啬方案(parsimonious solution)和中间方案(intermediate solution),其中复合方案是完全按照变量进行参数设置而出现的结果,因此也是QCA 分析中的惯例分析方案,图2 即为本研究的复合方案结果:
图 2条件组合的复合方案结果
资料来源:通过 fs/QCA软件所制。将真值表导入 fs/QCA软件后,通过模糊集运算(fuzzy truth table algorithm)即可得到复合方案。
注:“*”是变量之间的连接符合,表示“且”的交集关系,即需要同时满足所连接的条件变量;“~”表示“非”,即“不存在”。“raw coverage(原始覆盖度)”表示该条件组合能够解释的案例比例,而同一结果有可能被多条路径同时反映,因此原始覆盖率仅显示充分性;“unique coverage(唯一覆盖度)”表示有多少案例仅能被该条组合路径所解释,数值越大表示该条件组合路径更容易导致结果的发生,也即反映了条件组合的必要性,一般作为分析的主要依据。
从复合方案的输出结果中可以看到整体覆盖率(solution coverage)和整体一致性(solution consistency)分别达到0.818792 和0.976000,表明所有条件组合能够解释约2%的案例,且具有较高的必要性解释力度。
从复合方案的输出结果中可以看到整体覆盖率(solution coverage)和整体一致性(solution consistency)分别达到0.818792 和0.976000,表明所有条件组合能够解释约82%的案例,且具有较高的必要性解释力度。
具体来看,共有10 种条件组合路径且一致性(consistency)得分均大于0.9,表示这10 条组合路径均具备较强解释力,将其转换回中文名称则为:
抗争者偏好结果=新媒体联动*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城市业主*框架使用(路径一)+新媒体联动*央媒支持性报道*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框架使用(路径二)+新媒体联动*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路径三)+新媒体联动*无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框架使用(路径四)+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路径五)+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公民参与*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框架使用(路径六)+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框架使用(路径七)+无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无框架使用(路径八)+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无框架使用(路径九)+新媒体联动*意见领袖*公民参与*无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框架使用(路径十)=新媒体联动*央媒支持性报道*(公民参与*城市业主*框架使用+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框架使用+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非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无公民参与*非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框架使用+无意见领袖*公民参与*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无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非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无框架使用)+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公民参与*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框架使用+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框架使用+无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无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非暴力策略*无框架使用+新媒体联动*意见领袖*公民参与*无央媒支持性报道*非城市业主*暴力策略*框架使用进一步分析可得到:
(1)根据等式换算可发现,“新媒体联动”与“央媒支持性报道”是所有组合中覆盖面最 大 的 一 种 条 件 组 合 方 式 , 占 到 所 有 条 件 组 合 的0.697987 ( rawcoverage=0.248322+0.228188+0.093960+0.093960+0.060403+0.033557),说明“新媒体联动”和“央媒支持性报道”的条件组合是抗争者偏好结果的一种关键组合方式。同时也能发现“央媒支持性报道”虽不是必要条件,但在条件组合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在路径八中即使“新媒体联动”与其他变量均为相反值,但只要出现“央媒支持性报道”也能促成结果的出现。
(2)“意见领袖”和“暴力策略”两个变量在组合中大多以其相反值形式出现,证明此二者并不像以往个案研究中所显示的作用重要,其发挥作用的效果很大程度上需要与其他变量进行组合。例如路径三和路径十所显示的“意见领袖”变量通常在非城市业主群体中才会产生更明显的效果,而无“意见领袖”参与的路径中,只要有“央媒支持性报道”或“公民参与”变量都可以促成结果实现。
(3)“框架使用”变量虽然是充分条件,但在条件组合路径中却能够发现其灵活性和重要性,具体表现为,在条件组合中无论抗争主体是否为“城市业主”,“框架使用”都常成为他们进行情感连接的方式;无论抗争策略是否为“暴力策略”或是否采取“公民参与”行为,框架使用也常成为其为达成意义共识而采用的方式,因此需要更客观地看待和甄别抗争者使用的符号、口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等框架使用行为。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每种组合路径的唯一覆盖率(unique coverage)都不高,但
其中仍有两条组合路径较其他组合具备较高的解释力,表明了40 个邻避案例中仍有两种较为典型的条件组合路径,且分别有约12%和13%的成功案例仅能被此两种路径解释,它们分别为:
路径一:新媒体联动*公民参与*央媒支持性报道*城市业主*框架使用有约12%的抗争者偏好结果的案例有且仅能通过此条组合路径解释,在具体案例中可还原为:城市业主在邻避冲突中通过口号、符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等框架使用来形成内部共识,并通过新媒体联动的网络资源赋权和央媒支持性报道的政治机会打开,促成其与政府协商民主沟通的实现,从而取得抗争者偏好的结果。将路径方式回归到案例库中可发现,北京六里屯反对垃圾焚烧厂、广东番禺反对垃圾焚烧厂、广东茂名反对PX 项目、浙江宁波反对PX 项目、福建厦门反对PX 项目都属于此条路径。
路径六:新媒体联动*无意见领袖*公民参与*城市业主*非暴力行动策略*框架使用有约13%的抗争者偏好结果的案例有且仅能通过此条组合路径解释,在具体案例中可还原为:城市业主在邻避冲突中通过口号、符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等框架使用来达成共识,虽无意见领袖介入但通过新媒体联动进行资源动员,并采取较为温和的行动策略,通过参与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协商民主方式,从而取得抗争者偏好的结果。将路径回归到案例库中可发现,江苏六合反对光大垃圾厂、上海反对磁悬浮交通工程、上海延吉反对第二养老院、上海反对虹杨变电站都属于此条路径。
结论与讨论
04
本研究从抗争者视角出发,结合社会运动理论框架提炼条件变量,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对40 个邻避案例进行系统比较分析,旨在发现影响邻避冲突结果差异的条件及组合情况,以寻求邻避治理启示。从单个条件变量来看,可以发现:“新媒体联动”变量是导致抗争者偏好结果的单个必要条件,而“框架使用”变量是充分条件,同时,结合以上的条件组合路径进行分析,可得到如下启示:
(1) 新媒体联动与央媒支持性报道形成媒体互激,促进结果朝向抗争者偏好倾斜。一般情况下,抗争者在集体行动中因不愿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更倾向于选择“搭便车”行为,然而邻避设施的特殊性导致附近利益受到威胁的居民不得不联合起来。“框架使用”对群体内部情感传递和意义共识的形成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同时“新媒体联动”在外部进行着的舆论造势和影响力扩散,新媒体报道肯定了抗争者邻避行动和诉求、为其下一步行动提供方向指导,也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了围观者抗拒和侥幸心理,进一步扩大了资源动员的范围。此时央媒作为能够反映中央态度的重要信号来源,也在某种程度上助力于民意向地方政府的施压,获得其回应,而邻避冲突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反应和态度。因此行动者通过“新媒体联动”扩大社会动员范围,以进行资源动员;通过“央媒支持性报道”推动民意向地方政府施压,以打开政治机会。有学者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公民行动中的互动称为互激模式,而这种互激模式在邻避冲突中则具体表现为新媒体与央媒的互激,新媒体联动在肯定抗争者行动的同时,动员着更广泛的潜在参与力量关注和加入;央媒支持性报道一方面能够引起中央政府对议题的关注,另一方面也能够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推动地方政府及时回应抗争者诉求,朝向抗争者偏好的结果倾斜。
(2)城市业主更倾向于选择非暴力行动策略和民主参与方式,以争取其偏好结果。在抗争者偏好结果的条件组合解析中,我们发现“城市业主”变量通常与“公民参与”和“非暴力行动策略”进行组合,同样在两条最典型的路径组合方式路径一和路径六中,也能证实“城市业主”与二者的密切关系。这在某种程度反映了:城市业主因占有较丰富的社会资源,倾向于选择较温和的行动策略,善于利用新媒体的关注和传播,使其诉求迅速公共化和透明化,进一步促成政府与民意之间的互动,为双向沟通的协商开展进行舆论施压,同时随着公众政治知识的不断增加,对知情权、参与权等政治诉求越来越强烈,抗争者倾向于采取积极态度和行动与政策制定者进行协商沟通,因此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双向沟通方式成为其青睐和争取的方式。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研究中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闹解”风气逐渐成为抗争者主流策略不同的是,多案例比较得出的结论显示,城市业主更倾向于采取较温和的非暴力行动策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QCA 所选择的典型案例数量更多,因此更易发现个案之外的普遍规律,另一方面也从侧面显示出随着公民政治知识和权利意识的提高,城市业主群体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协商民主等理性方式实现利益诉求和维护政治权利。
(3)意见领袖在推动抗争者偏好结果的实现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在条件组合路径的结果分析中,也能够发现“意见领袖”变量通常以其相反值形式出现,证明了意见领袖的作用并不像以往个案研究中显示的那么重要,一方面可能是因为邻避设施具备少数人承担的负外部性属性,导致无直接利益影响的意见领袖介入热情和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出城市业主作为抗争主体时,即便没有意见领袖介入,也能够利用媒体资源和政治机会,主动寻求民主参与以实现偏好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领袖”变量在条件组合路径中常与“非城市业主”相结合,这反映出偏远地区的农村群众如果没有意见领袖为其发声,可能很难争取和保护好自身权益。
站在抗争者视角得出的以上结论具备一定参考价值,同时,当我们重新审视邻避冲突结果时会发现,对于政府的邻避冲突治理而言,如果完全导向抗争者偏好,则容易止步于对公众表面诉求的达成,在事态发展不顺或舆论压力超出预期时,进行所谓的“按民意行事”,在压力下顺应公众最开始的诉求,即停建或暂缓邻避设施,此时容易中止对公共服务和利益的供给,因此极易陷入“维稳”、“灭火”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理困境;如果完全导向主建方偏好,则极易按照维稳的惯性思维压制环境抗争,以政府所认同的公共利益实现方式采取行动,此时容易伤害附近公众的正当利益和权利。因此作为双方协商各退一步达到的第三种结果,无论是以政策或环境补偿结果呈现,还是以技术或设备改进方式呈现,或许更应该成为政府在邻避治理中追求的平衡点。回归到拥有第三种邻避冲突结果的六个案例后,我们可以发现“新媒体联动”与“央媒支持性报道”、“城市业主”与“公民参与”、以及与之组合的“框架使用”变量仍是更为常见的组合方式,证明以上结论对于政府邻避冲突治理而言仍是具有参考价值的。对于政府邻避冲突治理而言,既要准确识别公众在符号、口号、标语或集体签名的框架使用行为中的真实诉求,又要将公民协商民主参与方式常规化、制度化,并通过媒体互激模式将这种理性协商合作模式传播开来。
本研究仍存在一定的研究局限:(1)在资料的获取上多为二手资料,尽管通过三角检定法进行了资料的互证和检验,但仍有可能存在选择性偏差,下一步可通过“深度访谈”、“田野调查”等方式增加资料的类型;(2)通过定性比较分析虽然能够给出条件变量和结果的对应关系,然而并不是“完整的”因果解释,对变量之间动态关联机制的探究仍需回归到个案进行深度解读;(3)定性比较分析对于甄别影响结果差异的必要条件有显著优势,然而对作用有限因素的排除能力略显不足;(4)邻避冲突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的复杂议题,本研究从抗争者视角进行切入,但无法顾及其他主体,下一步可推进各主体在邻避冲突中互动关系的研究,以验证和补充本文已得结论。
责任编辑:王雪珂
文章来源:《公共管理学报》,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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