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国时期诸侯国的国内政治与对外战争
作者简介
蒙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世民书院副教授;
曾极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国内政治是影响领导人发动对外战争的重要因素。主流的战争制度性解释认为,国内致胜联盟的约束使国家领导人的战争决策更为谨慎。然而,如果放下“现代民主偏见”,放松将致胜联盟视为外生给定的理论假设,发动对外战争同样可以成为领导人主动调整致胜联盟的手段和契机。当致胜联盟的约束构成国内威胁时,领导人反而更可能发动对外战争。这一理论可用于解释中国战国时期的战争决策。通过创建这一时期主要诸侯国国内政治和对外战争情况的面板和配对数据集可发现: 诸侯国发动对外战争数量越多,所进行的军事动员程度越高,其国君越能拔擢出身较低的宰相,从而重构致胜联盟。因此,诸侯国内由世袭贵族造成的统治危机越严重,其国君越可能发动对外战争,尤其是胜算较高的战争。这一发现发展了国际关系学中关于国际战争的国内政治根源的制度性解释,也为理解秦国统一这一重大历史转折提供了跨层次分析的新视角。
一、引言
战争何以发生? 肯尼思·华尔兹提出的“第二意象”聚焦于国内结构。这一思路虽在提出伊始被指为还原主义,却在冷战终结和全球化的双重冲击下回归国际关系研究的视野。尽管对于国内结构有不同分类方式,但在“民主和平论”的问题意识下,“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的二元对立框架成为主流。20世纪末兴起的对战争的制度性解释在延续这一框架的基础上引入领导人的理性选择视角,将战争决策与其政治生存勾连起来。以选择人理论为代表,这类文献用致胜联盟(即维持政权稳定不可或缺的关键成员)的相对规模等属性来刻画国内层面的制度特征,进而用这一特征解释国际层面的战争:相较于“非民主国家”,“民主国家”致胜联盟的相对规模较大,领导人受到的制度性牵制和掣肘较多,在发动战争时更为审慎。战争的制度性解释文献建立在这一假设之上:领导人的致胜联盟是外生给定的,且不会为战争所改变。然而,纵观人类历史,“民主国家”是现代产物,而战争所推动的制度变迁却比比皆是。为纠正战争的制度性解释的这种“现代民主偏见”,本文希望放松其假设,允许致胜联盟出现结构性变动:如果国内致胜联盟不再是固定的,而是会被战争改变,那么如何解释领导人发动战争的决策?
为回答这一问题,中国战国时期是恰切的研究对象。一方面,春秋时期的历史教训已使诸侯国国君深知,作为致胜联盟的世袭贵族对其构成了重大威胁;另一方面,频繁的战争与随之而来的变法伴随着原有世袭贵族的衰落和士人群体的崛起,这使得致胜联盟结构的调整成为可能,符合假设放松后的设定。基于与既有相关研究的对话,本文将构建一个跨层次的理论分析框架,将对外战争的决策与国内致胜联盟的调整联系起来:其一,从“反转的第二意象”来看,对外战争时常导致国内致胜联盟的重组。其二,在“第二意象”的视角下,由先前致胜联盟所导致的国内统治危机越严重,诸侯国国君越有动力发动战争(尤其是在胜算较大时)来应对危机。相较于既有战争的制度性解释文献,本文突破了致胜联盟外生给定的假设,超越了“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二元对立的“现代民主偏见”,面向更为广阔的国际关系史。与当前取材中国战国时期的国际关系研究不同,本文不再局限于单一分析层次,亦不只关注少数几次制衡战争,而是将所有有历史记录的战争纳入跨层次分析,从而为理解秦国统一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补充新的思考维度。此外,本文通过对历史文献资料的整理,构建了一个战国时期(前476—前221年)主要诸侯国对外战争和国内政治情况的面板数据集以及一个包括各国之间国力对比和国家间战争的配对数据集,这一原创性的工作为定量检验本文理论框架所提出的假说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战争的制度性解释
在战争的制度性解释中,当且仅当战争符合自身利益时,领导人才会发动一场战争。因此,如果要透过“第二意象”的视角理解国际战争决策的国内政治根源,必须先从“反转的第二意象”出发,考察国际战争对国内政治的影响,并首先思考这一关键问题:对身处不同制度中的领导人来说,战争能够带来什么?具体而言,发动对外战争究竟是会对领导人的政治生存造成巨大风险的冒进之举,还是能够转移国内矛盾从而延续这种生存的放手一搏?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决定了领导人在战争决策过程中进行理性算计后的最终抉择。
聚焦于决策过程中的损失厌恶,为战争提供制度性解释的学者着重关注战争的风险和可能的沉重代价。由詹姆斯·费伦提出的观众成本理论强调国际政治摩擦是在国内政治观众面前发生的公开事件。如果领导人在对峙过程中选择退缩或没有兑现公开承诺,就会受到国内观众的批评和谴责,产生国内观众成本。因此为避免观众成本,在对国内观众成本更为敏感的“民主国家”,领导人不会轻易发出威胁信号;威胁信号一旦发出,则会更为有效可信,从而迫使对手退让。照此逻辑,受国内观众成本困扰较少的“非民主国家”更容易发动战争。
与关注战前国内局势及讨价还价阶段的观众成本理论不同,布鲁斯·布尔诺·德·梅斯奎塔等提出的选择人理论则聚焦于战争失败的代价。该理论将概念较为泛化的国内观众区分为选择人和致胜联盟。实证证据表明,“民主国家”领导人面对的致胜联盟相对规模较大,倾向于提供覆盖更多人的公共产品来获取支持,唯有打胜仗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战败则代价惨痛。由此该理论得出结论: “民主国家”轻易不战,战则必胜; “非民主国家”领导人则只用少量私利即可收买致胜联盟,较少受战争成败的影响,因此其战争决策更为鲁莽。针对选择人理论,学界不仅就致胜联盟的定义和测量存在争议,对理论本身也提出了满足致胜联盟需求而下台,却忽视了领导人下台后的命运。他发现战争失败更容易导致“非民主国家”领导人经由非常规程序下台,且下台后时常面临流亡、监禁乃至处决的结局,相比之下“民主国家”领导人往往安稳落地。因此,“民主国家”领导人更容易在国际冲突中选择退让、避免战争,“非民主国家”领导人则会“为生存而战”。
由此可见,从冲突对象的选择到讨价还价阶段,从动员准备期间到胜负分晓之后,战争的方方面面无不意味着巨大的风险,领导人如何估计和承受这些风险受到不同制度环境的影响。在这些制度性解释中,领导人面对战争的决策,往往只能被动地避免国内观众成本、回应致胜联盟的需求或忧虑下台后的命运等,在“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的二元对立内部辗转腾挪,最终回归“民主和平论”的旧调重弹。然而,基于战争代价和制度约束的解释往往只能回答某一类国家更不易发起和陷入战争的原因,却难以具体阐明领导人发起一场战争的动机。事实上,对领导人来说,战争并非全然无利可图。在制度性解释之外,早有学者意识到战争为领导人带来的潜在收益。转移视线战争理论指出,面对国内低迷的经济或动荡的政局,领导人往往会通过发动战争这样激烈的手段转移视线并重获支持,达到维护自身领导地位的目的。从古罗马到两次世界大战再到战后的美国,这样的历史反复上演,具体机制包括“聚旗效应”和“孤注一掷”。基于上述思路,大量实证研究致力于检验国内的不稳定局势对战争决策的影响,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定量研究结果往往显示两者仅微弱相关甚至毫不相关。正如越来越多的研究所指出的,转移视线战争理论看似符合直觉,实际上对适用情境要求苛刻。历史中不乏这样的案例:国内局势稳定的国家也会为了殖民、扩张以及其他利益发动对外战争;而对内部已经分崩离析的国家来说,战争往往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尽管转移视线战争理论认识到领导人主动利用战争解决国内问题的能动性,这种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动性决定了领导人不应只被视为制度约束的被动接受者,亦可有主动的一面,但制度性解释中的“现代民主偏见”显然限制了这种可能。事实上,如果结合转移视线战争理论和制度性解释,就能突破后者受“民主和平论”影响而形成的一个理论假设,即“民主/非民主”的制度设计如致胜联盟本身皆是外生给定的,且不会为战争所改变。正如达龙·阿西莫格鲁所发现的,在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国家中,致胜联盟等所谓制度环境的形成并不是外生的,而是诞生于内部博弈。在这场博弈中,致胜联盟会不断利用自身不可或缺的地位积累优势乃至不满足于领导人提供的私利而欲取而代之,从而将领导人的约束转变为威胁。面对这一境况,领导人的选择不仅是被动地予取予求,而是能主动调整致胜联盟的结构来减少付出、巩固地位。这正是“民主国家”诞生以前历史的常态,而在那段历史中,还有什么比战争这样激烈的手段更能提供调整致胜联盟的契机呢? 因此,本文将放松致胜联盟外生给定的假设,结合中国战国时期的史实,构建一个跨层次分析框架,说明领导人怎样利用战争调整致胜联盟,进而阐明国内致胜联盟的挑战所带来的统治危机如何迫使领导人走向战争。
三、中国战国时期的君、臣与攻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句来自《左传》的古老箴言为本文建立一个将战国时期的国内政治(以宗法祭祀为重点)和国际战争(以武装攻伐为核心)联系起来的跨层次分析框架提供了重要启示。西汉刘向在《战国策》的序言中写道:“仲尼既没之后,田氏取齐,六卿分晋,道德大废,上下失序。至秦孝公,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晚世益甚,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侔争权,尽为战国。”这段序言揭示了战国时期诸侯国国君面临的两重处境。在国际上,国家间的道义礼让早已抛却,强者为尊的逻辑大行其道,构成了一个“霍布斯化和马基雅维利化”的国际体系。在国内,君臣间的尊卑秩序逐渐瓦解,以下犯上的统治危机成为每个诸侯国国君心头的阴影,巩固自身地位刻不容缓。正是这两重处境的交织共同造就了战国之“战”。因此,对战国诸侯国攻伐决策的分析,需要建立起一个结合国内政局和国际行为的跨层次分析框架。
然而,对战国时期诸侯国攻伐的既有研究几乎都停留在单一层次上。一方面,基于强调国内政治的“第二意象”,许田波延续查尔斯·蒂利“国家发动战争”的逻辑,认为各国的“自强型改革”为国际竞争和国家形成的强制性转型提供了“燃料”,并最终促成一个“普世”的“利维坦”的诞生,也就是说战国时期各国尤其是秦国的“自强型改革”带来了“变革国际体系的动机”,推动整个战局愈演愈烈。但正如赵鼎新、漆海霞等指出的,“自强型改革”的定义本身就陷入了倒果为因的困境,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这些改革最初的动力以及这一动力与战争的关联。对此,许田波的回答显然是过于简单的: 她将各国“自强型改革”的发生、成败及在战场上带来的后果等皆诉诸个人领导能力,也即明君贤臣与昏君佞臣的作用。事实上,明君之敢用贤臣、昏君之易信佞臣,这背后存在深厚的历史和制度背景。试想大敌当前,以魏国信陵君之亲近、赵国廉颇之功绩,竟因秦国离间计中几句谣言就轻易解职,岂不说明君臣间“以相辅佐”的信任早已跌落谷底。
另一方面,虽然基于强调国际体系的“第三意象”,一些研究对许田波过度强调单元性质和策略进行了批判,但其自身同样局限于单一层次。具体而言,它们指出,“体系的压力越大,单元的行为就越接近完全理性,体系压力所导致的内部改革也会使得单元越发同质化”。因此在这些研究看来,中国战国时期的战争或是“大一统”观念驱使下的结果,或是强烈威胁感知下的应对,或是“反均势逻辑”下竞相扩张的产物,皆深受体系层次各国互动或国际规范的影响。然而,基于“第三意象”的研究无疑都将战争视为中国战国时期唯一的主题,从而将各诸侯国国君的理性选择完全与国家在战场上的成败进行绑定,却忘记其国内政治同样波诡云谲。更进一步说,很多时候诸侯国国君真正的恐惧其实来自刘向所谓“道德大废,上下失序”的国内统治危机。
这种国内统治危机可以用制度性解释来更清晰地呈现:在一个严格的世袭制系统中,因血缘关系而掌握权力的世袭贵族将构成领导人的致胜联盟,宗法制下诞生的卿大夫承担了这一角色。根据春秋时的宗法制,这些卿大夫享有世卿世禄,长期占踞各国政治要职,而其权力的合法性又完全源于自身的血缘,并不受限于诸侯国国君。因此,宗法制度尽管确立了国君与贵族之间君君臣臣的义务,但同时埋下了以下犯上的祸根。与制度性解释对致胜联盟外生给定不变的假设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作为致胜联盟的世袭贵族势力越来越庞大,当诸侯国国君再难提供足够的私利换取其支持时,卿大夫们的野心便引发了春秋中后期各国风起云涌的统治危机。
以历史记载较为详细的鲁国为例,鲁国最主要的世袭贵族是三桓,即鲁桓公后封为卿大夫的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氏三家。在接连解决庆父之难、驱逐东门氏之后,三桓逐步巩固权力,政治上常年占据司空、司寇等重要官职,军事上“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经济上“三家自取其税,减已税以贡於公,国民不复属於公,公室弥益卑矣”。至鲁悼公时,已然“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鲁国的案例充分反映了一国君臣之间实力关系转变的过程,即基于血缘世袭的卿大夫作为致胜联盟如何动摇国君的统治地位。事实上,这种以下犯上、君臣易位的事件绝非春秋时期的个案,如司马迁写道:“《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战国策》中更是夸张地称“《春秋》记臣弑君者以百数”。这些层出不穷的弑君、出君事件背后往往就有卿大夫的身影,因此陈来概括道: “整个春秋时代是一个‘大夫’的时代。”
战国发端于这个“大夫”的时代末尾,各国统治危机的结果逐渐揭晓,但世卿世禄的制度犹在,君臣纲纪的败坏仍存,各国又如何能够被简单视为内部整齐划一、在体系中趋于理性的单元?站在诸侯国国君的立场,不可胜数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甚至其自身就是君臣倾轧中的得利者,对外扩张远不及应对国内致胜联盟的威胁、确保地位稳定来得迫切。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各国国君不再像制度性解释所假设的那样,面对祖宗之法所设定的致胜联盟只是因循守旧,不断提供私利以换取世袭贵族的支持,坐待后者势力的下一轮膨胀。相反,他们积极开展官僚化改革,重塑整个致胜联盟,将权力集中于自己手中。这一诉求无疑与同时代崛起的士一拍即合。具体而言,这些变法一方面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对世袭贵族的特权釜底抽薪;另一方面,变法通过“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允许广大在私学中接受过教育的士和平民以及在战场上军功卓著之人参与政治,致胜联盟的候选池由此大大扩充,身在致胜联盟中的臣子比以往更容易被替换,于是这种“人人自危”的状态提高了致胜联盟的忠诚。
从魏国的李悝变法开始,这种调整致胜联盟的手段便成为各国变法不可或缺的关键举措,其集中体现便是所谓“布衣卿相”的崛起。“相也者,百官之长也。”宰相之职作为国家行政首脑,曾为世袭贵族盘踞,有着“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的底气。而这些涌现的“布衣卿相”出身低下,没有牢固的根基,需要依附于国君的权力,只能“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对国君的威胁大为削弱。由此可见,当朝宰相的出身可以反映诸侯国君调整致胜联盟的情况,为本文观察诸侯国国内政治提供了一个可行视角。
那么自“反转的第二意象”来看,这些调整致胜联盟的官僚化改革与战争又有何关联?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指出: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变法不是一蹴而就的,涉及大量的利益纠葛,尤其会招致旧有世袭贵族的强烈反扑,在楚国变法的吴起最终为旧贵族射杀,秦国商鞅也难逃惨烈的结局。因此,为了有效推动致胜联盟的结构性调整,战争这一激烈的手段可能会带来一些契机。既有研究发现中国战国时期愈演愈烈的战争往往能够促进国内官僚化的发展,其中一条重要机制是战争提供了向上流动的通道。在这一时期,平民为主的步兵取代贵族为主的战车成为主流作战方式,同时变法所设立的军功爵制唯军功而不唯血缘。“以陈良田大宅,设爵禄,所以易民死命也。”由此,大量士和平民能通过获取战功来赢得爵位、参与政治,亦有战略家通过智识才能和战略眼光获得国君赏识。这些因战争而崛起之人被一些历史学家称为“军功受益阶层”,他们无疑能够支持调整致胜联盟的变法,并对旧有的世袭贵族形成有效制衡,甚至使得“运用这支军队处死商鞅的秦公,却不能废掉商君之法”。由此可得:
假说1:一个诸侯国发动对外战争数量越多,所进行的军事动员程度越高,其国君越可能任用出身较低的宰相。
既然战争能够有利于诸侯国国君调整致胜联盟,那么从“第二意象”来看,当既有致胜联盟产生威胁、国君感受到强烈统治危机时,后者自然就更可能发动战争。以秦昭襄王时期为例,穰侯魏冉身为宣太后之弟、昭襄王之外戚权倾朝野,以致人们“闻秦之有太后、穰侯……不闻其有王”。平民范雎在劝谏秦昭襄王时便如是说:“夫以秦卒之勇,车骑之众,以治诸侯,譬若施韩卢而搏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也,而群臣莫当其位。至今闭关十五年,不敢窥兵於山东者,是穰侯为秦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秦昭襄王深以为然,于是开始任用范雎。由此可见,对一个感受到统治危机的诸侯国国君来说,发动对外战争可以是解决国内问题的理由,将此前战略目标的未达成归咎于既有致胜联盟的不作为;而且一旦接下来的战争取得胜利,就可以用新征服的土地和财富作为有军功者的赏赐,同时为致胜联盟的调整提供合法性,巩固自身的统治。这是因为,“一般地说,由客卿升迁为相,是需要以军功为前提的……今可考秦之客卿的史迹,亦多为率兵征战之事,足证他们尚须战争的考验”。换言之,面对统治危机,意欲调整致胜联盟的诸侯国国君需要诉诸一场胜算较高的战争。而什么样的战争胜算较高呢?《孙子兵法》有云:“守则不足,攻则有余。”要增加进攻战争的胜算,首先就要保证自身实力胜于对方。范雎的战略同样如此,他批评了魏冉“越韩、魏而攻齐”的战略,提出:“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今释此而远攻,不亦缪乎!且昔者中山之国地方五百里,赵独吞之,功成名立而利附焉,天下莫之能害也。”范雎借用赵国吞并中山的例子充分阐明了“攻则有余”的道理,这一建议同样为昭襄王采纳,秦国于是接连攻占了魏国怀城、刑丘等地。有了战场上的胜利,“范雎日益亲,复说用数年矣”。此时的秦昭襄王再拜范雎为相,并在其建议下废太后、逐穰侯,也就是水到渠成之事了。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去攻伐近处比自己弱小的国家、增加战争的胜算,显然更符合国君急于求胜、支持致胜联盟调整的需求。由此可得:
假说2-1:一个诸侯国内的统治危机越严重,其国君越可能发动对外战争。
假说2-2:一个诸侯国内的统治危机越严重,胜算在国君发动对外战争的决策中所起到的作用就越大。
综上,本文提供了一个解释战国时期诸侯攻伐的跨层次分析框架。以“反转的第二意象”视之,发动对外战争有助于致胜联盟的调整;以“第二意象”视之,为了解决严重的统治危机,诸侯国国君将倾向于发动对外战争尤其是胜算较高的战争。接下来,本文将基于原创的定量数据集对相应假说进行检验。
四、实证检验
假说1的因变量是各国宰相的出身,主要按照与诸侯国国君的血缘亲疏关系分为士与平民、卿大夫以及公族三类,分别赋值1-3,后两类是本文所谓的世袭贵族。例如,前文提到的范雎因其出身魏国贫民而被赋值为“1”。齐宣公时,春秋末期齐国大臣田乞后人田襄子、田庄子、田悼子以及田和相继为相,延续田氏一族血统,均赋值为“2”。“战国四公子”之一平原君赵胜,相赵惠文王、赵孝成王,为赵武灵王子、赵惠文王弟,是典型的公子出身,赋值为“3”。如前文所指出的,宰相出身可以反映国君策略性调整致胜联盟的情况:宰相出身低下,说明诸侯国君积极扩充致胜联盟候选池,以提升致胜联盟的忠诚。
假说1的第一个自变量是诸侯国发动对外战争的数量,数据来源以《中国历代战争年表》为主,以《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为辅,两者互为印证。根据假说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战争的数量越多,不仅对国家能力的要求越高,而且出身低下的人凭借贤能和军功向上流动的可能性也越高。此外,另一个自变量是战争的动员程度,由战争的行军距离反映。这是因为在古代战争中,距离是天然屏障,“委积不多则士不行”,长距离行军意味着需要国家足以支撑粮草辎重的沉重负担,从而能够说明该国对战争的投入。战争投入增多同样为致胜联盟的调整提供机会,因此本文还参考赵鼎新的方法基于《中国历史地图集》测得对外战争距离,衡量战争动员程度。考虑到一场战争只算在一年中会使数据较为稀疏,且战争前后的备战和影响一般持续多年,本文在基准模型中实际测量的是近十年内平均每年的对外战争数量和距离,同时在稳健性检验中考虑了近五年内平均每年的对外战争数量。
本文还加入了三个控制变量,即防守战争的数量、诸侯国的所在区域和族姓。其中,根据陈雨新基于春秋时期的研究,陷入防守战争可能会迫使诸侯国国君更多起用世袭贵族,因为这些世袭贵族往往与国君目标更为一致,即守护自己世袭的土地和人口,同样的作用可能发生在战国。族姓和区域则控制了同一区域和族姓的诸侯国在地理环境、民俗文化和战争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具体来说,除楚国和燕国分属“南蛮”和“北狄”地区外,其余国家皆为诸夏地区;燕、韩、魏三国族姓同为姬,秦、赵族姓同为嬴。
由于本文的跨国面板数据是跨越两百余年的长面板数据,各国官僚化程度有异且同期互动较多,存在较强的组间异方差、组内自相关和组间同期相关问题。因此,在模型设定上,本文选择专门应对上述问题的采用面板校正标准误的OLS估计方法(OLS-PCSE)的线性模型,这一模型被广泛运用于跨国定量研究。模型估计结果见表2。
在表2中,模型1和模型2是基准模型,前者只控制国家—年份哑变量,后者进一步加入所有控制变量,结果发现随着发动对外战争数量的增加,诸侯国国君会显著倾向于任用出身较低的宰相,实现对致胜联盟的调整,这符合假说1。其他模型则对上述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在模型3中,为了避免测量误差,本文重新定义自变量为近五年内平均每年的对外战争数量。模型4用对外战争的行军距离衡量战争的动员程度并加入模型中,结果发现对外战争距离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进一步印证了假说1。接着,由于没有通过豪斯曼检验,模型5采用了随机效应模型,并不使用面板校正标准误。模型6考虑到因变量为定序变量,采用了定序逻辑模型。所有模型均支持已有结果。此外,考虑到打胜仗可能带来更多获得军功的机会,从而影响诸侯国国君对宰相的任用,因此本文还根据现有史料构建了“对外胜仗数量”变量,用近十年内平均每年发动的胜仗数量衡量,替换“对外战争数量”作为新的自变量放入模型,结果依旧稳健。
从“反转的第二意象”来看,上述统计回归的结果印证了本文对战争的制度性解释中致胜联盟外生给定假设的突破,即在战国时期发动对外战争可以有效调整致胜联盟。许倬云指出:“战国时期极其严酷的战争,需要新的集团即职业战略家、兵法家、组织者和武士等在战争方面拥有特殊实际才能的人。”这些新的集团很快占据了宰相和将军等要职,改变了原有的致胜联盟结构。这一作用在吴起的案例中尤为突出。吴起在魏国时曾大破秦军,军功加身,后来由于受到政敌谗害去魏来楚,任楚国令尹并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革,其间对楚国旧贵族最为严厉,“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发动对外战争对调整国内致胜联盟的影响可见一斑。因此,假说1所揭示的经验事实也将进一步影响当时诸侯国国君的开战决策。
为检验假说2-1和假说2-2,本文按照“战争相关指数”项目中“国际军事争端数据”的操作化标准,构建了一个包括各诸侯国之间国力对比和国家间战争的配对数据集,分析单位为配对—年份,这可以用来区分每一组配对中战争的发起国和目标国。变量的测量方法、数据来源和描述性统计见表3。
假说2-1和假说2-2的因变量是发起国的开战决策,即在一组配对中,发起国在当年是否发动了针对目标国的战争,数据来源与假说1中的对外战争数量一致。两个假说的主要自变量是统治危机,主要由发起国前任国君的在位年数测量。这一测量方式背后有三层逻辑:第一,国君在位的时间可以被视为由其不遭遇政变、内乱和刺杀的概率所决定,是衡量统治稳定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前任国君在位时间越长,说明前任国君能相对长久地维持国内统治稳定,从而使得现任国君有较高的安全感。第二,所谓“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自古以来的继承方式包括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两类。其中前者往往使王位斗争频仍,例如《史记》载:“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后者则依靠西周创立的嫡长子继承制,通过“定之以天”的方式“弭天下之争”。可见前任国君的兄弟争夺王位的可能性往往与现任国君所感受到的统治危机正相关。在此背景下,前任国君在位越久,其兄弟也会随之年事增长,逐渐无力搅动风雨;其嫡子则更可能得以成年,在安稳继位的同时基于嫡长子继承制享有更高的合法性。第三,随着前任国君在位时间的增长,其更有能力和时间为指定的继承人做好铺垫,丰满其羽翼,以减少前朝老臣不服现任国君的可能。综上,本文认为前任国君的在位时长可以反映现任国君所感受到的国内统治危机。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利用前任国君是否非正常死亡来测量发起国的统治危机,也就是说前任国君的死亡原因是否明确记载为遇害、遇刺以及被推翻等。赵鼎新发现,世袭贵族势力与国君的非正常死亡率高度正相关。换言之,一旦前任国君以非正常死亡为结局,现任国君便会感受到更严重的统治危机。
假说2-2中的另一个自变量是双方的国力差距。诸侯国国力的测量是一大挑战,本文用近十年内各国平均每年的战争行军距离进行测量。如前文所述,行军距离越长意味着该国的动员能力和补给能力越强,可以从侧面反映其国力。为了保证结果的稳健,本文还用置县数量重新衡量一国国力,这是因为国君往往会在新扩张的土地上置县。县作为国君垂直管辖的地方单位,其赋税和人力能够直接为国君所用,同样从侧面印证了国力水平。本文借鉴国际惯例,使用发起国国力和双方国力之和的比值计算双方国力差距,如果两方取值都是0则视为缺失值。为减少这种因为双方取值为0造成的数据缺失问题,本文借鉴国家能力综合指数(CINC)的变量构建方式,基于战争距离构建了中国战国时期各国的国家能力指数,即近十年内该国对外战争的行军距离与近十年内所有国家的行军距离之和的比值,并用发起国和目标国的国家能力指数之差取对数后衡量国力差距。本文还加入了一系列控制变量。第一,对外发动战争的决策首先受到发起国国际政治压力的影响,毕竟一个腹背受敌的国家很难有余力发动战争,该变量用发起国近十年的防御战争数量来衡量。第二,根据漆海霞的研究,开战可能是感受到威胁后的行动,除了双方的国力差距,影响因素还包括目标国的灭国意图和双方距离远近。前者通过目标国近十年的大战是否有灭国经历和夺地经历衡量,后者则通过结合《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的记录和《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的定位来考察双方是否接壤。第三,根据王日华和漆海霞的研究,“诸夏亲暱”和“封建亲戚”的机制可能影响同区域和同族姓的国家间战争,因此本文也控制了相关变量。考虑到现有数据结构,本文采用面板逻辑回归对基准模型进行估计,估计结果见表4。
假说2-1和假说2-2的因变量是发起国的开战决策,即在一组配对中,发起国在当年是否发动了针对目标国的战争,数据来源与假说1中的对外战争数量一致。两个假说的主要自变量是统治危机,主要由发起国前任国君的在位年数测量。这一测量方式背后有三层逻辑:第一,国君在位的时间可以被视为由其不遭遇政变、内乱和刺杀的概率所决定,是衡量统治稳定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前任国君在位时间越长,说明前任国君能相对长久地维持国内统治稳定,从而使得现任国君有较高的安全感。第二,所谓“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自古以来的继承方式包括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两类。其中前者往往使王位斗争频仍,例如《史记》载:“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后者则依靠西周创立的嫡长子继承制,通过“定之以天”的方式“弭天下之争”。可见前任国君的兄弟争夺王位的可能性往往与现任国君所感受到的统治危机正相关。在此背景下,前任国君在位越久,其兄弟也会随之年事增长,逐渐无力搅动风雨;其嫡子则更可能得以成年,在安稳继位的同时基于嫡长子继承制享有更高的合法性。第三,随着前任国君在位时间的增长,其更有能力和时间为指定的继承人做好铺垫,丰满其羽翼,以减少前朝老臣不服现任国君的可能。综上,本文认为前任国君的在位时长可以反映现任国君所感受到的国内统治危机。在稳健性检验中,本文利用前任国君是否非正常死亡来测量发起国的统治危机,也就是说前任国君的死亡原因是否明确记载为遇害、遇刺以及被推翻等。赵鼎新发现,世袭贵族势力与国君的非正常死亡率高度正相关。换言之,一旦前任国君以非正常死亡为结局,现任国君便会感受到更严重的统治危机。
假说2-2中的另一个自变量是双方的国力差距。诸侯国国力的测量是一大挑战,本文用近十年内各国平均每年的战争行军距离进行测量。如前文所述,行军距离越长意味着该国的动员能力和补给能力越强,可以从侧面反映其国力。为了保证结果的稳健,本文还用置县数量重新衡量一国国力,这是因为国君往往会在新扩张的土地上置县。县作为国君垂直管辖的地方单位,其赋税和人力能够直接为国君所用,同样从侧面印证了国力水平。本文借鉴国际惯例,使用发起国国力和双方国力之和的比值计算双方国力差距,如果两方取值都是0则视为缺失值。为减少这种因为双方取值为0造成的数据缺失问题,本文借鉴国家能力综合指数(CINC)的变量构建方式,基于战争距离构建了中国战国时期各国的国家能力指数,即近十年内该国对外战争的行军距离与近十年内所有国家的行军距离之和的比值,并用发起国和目标国的国家能力指数之差取对数后衡量国力差距。本文还加入了一系列控制变量。第一,对外发动战争的决策首先受到发起国国际政治压力的影响,毕竟一个腹背受敌的国家很难有余力发动战争,该变量用发起国近十年的防御战争数量来衡量。第二,根据漆海霞的研究,开战可能是感受到威胁后的行动,除了双方的国力差距,影响因素还包括目标国的灭国意图和双方距离远近。前者通过目标国近十年的大战是否有灭国经历和夺地经历衡量,后者则通过结合《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的记录和《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的定位来考察双方是否接壤。第三,根据王日华和漆海霞的研究,“诸夏亲暱”和“封建亲戚”的机制可能影响同区域和同族姓的国家间战争,因此本文也控制了相关变量。考虑到现有数据结构,本文采用面板逻辑回归对基准模型进行估计,估计结果见表4。
如表4所示,不论是只考虑自变量的模型1还是加入其他控制变量的模型2,都表明前任国君的在位时间始终对发起国的开战决策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发起国前任国君在位时间越短,统治危机越严重,现任国君就越会发动对外战争,由此假说 2-1得证。本文对上述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见表5)。
表5呈现了本文对假说2-1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在模型1中,本文用前任国君的非正常死亡情况衡量国内统治危机,结果显示:如果前任国君为非正常死亡,则国内统治危机越严重,发起国现任国君发动战争的概率越高,与基准模型结果保持一致,模型2加入其他控制变量后同样如此。模型3到模型6分别考察了不同子样本中的结果。首先,由于制衡战争的“均势逻辑”与一般扩张战争的“反均势逻辑”不同,模型3去掉了所有被既有文献列为制衡战争的样本。其次,因为三家分晋前晋国性质与其他国家不同,官僚化进程较慢,国君调整致胜联盟的能力可能不足,模型4去掉了所有包含晋国的样本。再次,赵鼎新将公元前419年至战国结束视为全民战争时期,认为与以往相比,这一时期的战争持续时间更长,投入人力物力更多,且“领土扩张取代霸主争夺成为战争首要目标”。这一战争性质的转变可能影响诸侯国国君的开战决策,因此模型5去掉了公元前419年之前的样本,以专注解释这一时期内部的差异。最后,公元前256年后,“周世既没,典法鲜亡”,灭亡东周的秦国再无封建宗法的束缚,迅速展开扫清六合的计划,各国的开战决策过程或不再与此前相同,为此模型6则去掉了公元前256年东周灭亡之后的样本。
可以看到,所有稳健性检验均支持了现有假说,即国内较为严重的统治危机能够提高现任国君发动对外战争的概率,这至少可以部分归因于发动对外战争有利于调整国内的致胜联盟。类似前文提到的秦昭襄王案例,齐湣王也曾受到宰相孟尝君专权的制约,于是在“田甲劫王”的恶劣政治事件后驱赶孟尝君、翦除其党羽,并任用平民出身的苏秦。可见齐湣王并非一味听任作为致胜联盟的贵族予取予求,而是有意识地调整致胜联盟。不仅如此,不管是苏秦劝谏“料兵之能……伐不为人挫强”,还是后来齐湣王采取燕国使者苏代的建议“释帝而贷之以伐桀宋之事”,在与秦国合作伐赵之难与伐宋之易间选择后者,都说明此时的国君不仅需要战争,而且需要胜仗,其背后的考量除却国际上“国重而名尊”,亦有可能巩固国内统治,这涉及本文的假说2-2。本文将通过考察国内统治危机与国力差距的交互项检验假说2-2(见表6)。
在表6中,模型1仅放入两个自变量及其交互项,结果显示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换言之,随着前任国君在位时间变长,国内统治危机减弱,国力差距对发起国开战决策的正向影响也随之显著削弱,这印证了假说2-2的预期,即便在模型2中加入其他控制变量,这一结果也仍稳健。在模型3中,本文重新用双方置县数量的比值测量双方国力差距,结果类似,交互项系数保持显著为负。本文还采用国家能力指数差值代替战争距离比值来衡量国力差距,重新估计了检验假说2-1和假说2-2的相关模型,结果继续支持了本文结论。至此,本文的三个假说都得到了经验证据的支持。
五、结论与启示
通过聚焦不同制度约束下领导人的理性选择,近年来兴起的制度性解释为理解国内政治与国家间战争的互动机制打开了窗口。但与此同时,以“民主和平论”为导向的问题意识使其陷于“现代民主偏见”,乃至自然地假设致胜联盟等制度安排都如在现代“民主国家”中一样是外生给定的,而将那些致胜联盟能够变动的研究对象排除在外。本文力图论证,在更为广阔而久远的人类历史中,致胜联盟并不安于现状,而是不时从对领导人的约束走向威胁;同时,战争不仅是人的“死生之地”,亦是国家的“存亡之道”,其深刻影响着国家制度变迁。领导人除了时常受制于致胜联盟,在开战决策中瞻前顾后,同样也能巧妙利用战争主动调整致胜联盟的结构,提升其忠诚度,实现巩固自身地位的目的。由此可见,一旦将致胜联盟外生给定的假设放松,领导人的能动性就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既有的制度性解释所展开的“第二意象”和“反转的第二意象”分析叙事也将重新书写,从而为理解“人、国家与战争”之间的互动关系提供新的思路。
根据上述思路,本文对中国战国时期进行了考察。结合历史案例和量化分析,本文展现了在那段“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历史中,诸侯国国君如何周旋于躁动不安的臣下与虎视眈眈的他国之间:一方面,愈演愈烈的战争扩大了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渠道,有助于支持对致胜联盟的结构调整,形成制衡旧有世袭贵族的新生力量;另一方面,诸侯国国君面临国内的统治危机越严重,就越有动力发动战争尤其是胜算较高的战争,以期培育新的“军功受益阶层”,巩固自身地位。相较于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中国战国时期的研究,本文不再停留在单一层次,而是提供了一个跨层次的分析框架,因为要理解诸侯何以相互攻伐的“戎”,就必须勾连同为“国之大事”的“祀”。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不排斥其他对中国战国时期诸侯攻伐的分析,而是通过控制变量的方式予以回应。例如,在配对数据的模型中,灭国经历和地理邻近等构成威胁感知的因素确实较为显著地增加了开战的概率,印证了既有文献的理论预期。但本文同时发现,发起国并不会倾向于均势逻辑而对实力崛起的目标国发动战争;相反,它更倾向于蚕食实力弱于自身的国家。另外,本文也发现处在共同的地域对开战决策有显著正向影响,同族姓则没有,基本符合之前研究的结论。
当然,本文仍存在两点局限。在理论层面,虽然本文展示了国君在国内致胜联盟的威胁下会通过宰相的任命对致胜联盟进行“洗牌”,从而稳固自身统治,但是本文并未揭示具体在何种条件下统治者会感知到这种威胁并采取行动。事实上,这反映了战争的制度性解释的一个理论缺憾:其未能阐明致胜联盟的压力会经由哪些因果机制塑造统治者的行为。对这种机制的探究可以成为未来研究的方向。在实证层面,受史料可得性所限,本文目前难以全面处理逆向因果的问题:对外发动战争能够引发宰相人选的变动,但不同类型的宰相也可能影响国君对外发动战争的倾向;国内政治危机会增加国君发动战争的动力,但战争本身反过来也可能带来内部政治危机。本文虽然在能够搜集的史料基础上尽力处理了这类因果倒置问题,但未来的研究仍有必要在史料中挖掘更具外生性的变量,并探索以外生事件(如黄河泛滥等自然灾害或游牧民族入侵等系统外压力)作为准实验外部冲击,对中国战国时期国内和国际两个层次的政治现象之间的关系进行更严格的因果识别。本文以新的视角分析了一个学界长期关注的中国历史问题:中国战国时期经历了类似西方早期的列国争雄的历史进程,为什么中国没有像西方一样出现不同领土国家的持久分裂,反而催生了一个大一统的帝国?学者们试图对此做出解释,有的归功于秦国法家改革成功、地势有利和民族主义缺失等单元层次的因素,有的指向制衡与竞相扩张等体系层次的逻辑。本文可为这一问题提供基于跨层次分析的解释:相对于其他国家,秦国的统治危机更为严重,迫使其国君不断进取,发动对外战争;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因为进攻近处的国家胜算较大、获利直接,秦国采取了远交近攻的明智战略,一步步实现了统一。本文的这一观点与学界对秦国的传统认识有较大区别。传统观点认为,秦国地处西陲,“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于是,宗法观念的薄弱导致世袭贵族势单力薄,有论者认为这是秦国的法家变法较他国更为彻底,建成一个令行禁止、所向披靡的战争机器的重要原因。然而,如果从一个比较的视角详细考察秦国的国内政治,便可窥见与这一传统观点相互龃龉的现象。图1总结了该现象。
如图1所示,相较其他六国,秦国历代国君平均在位年数较低,前任遭遇非正常死亡的国君在位年数却高居第一,显然秦国的国内统治危机并没有因为其所谓薄弱的宗法观念以及看似彻底的变法而完全消退。事实上,近来的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证据表明,秦国变法前的宗法传统较之关东诸国并无明显差异,内部矛盾累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严耕望所言:“秦史传统,君主与贵族斗争至烈……考关东诸国,于历史演程中,均较进步,且王室多已易统,故封建贵族势力皆较弱小,虽执国政,而鲜有与君主斗争之心……至于嬴秦,则不然:宗室贵族势力极盛,大庶长尤为其领袖,时操废立之权。”秦国的这一历史例外在战国时期造成另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秦国受迫于躁动的世袭贵族以及虎视眈眈的魏国,官僚制建设尤为彻底。这固然让秦国国君权力独大,但秦国外戚力量依仗着强大的国君崛起,反而让秦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遭遇外戚干政而统治不稳的政权。秦昭襄王便困于外戚魏冉专政长达40年之久,一朝得以罢免魏冉,即采用远交近攻的战略席卷整个中原,“流血成川,沸声若雷”的长平之战亦发生于此间,几乎摧毁了最后一个在军事上可以与秦国抗衡的国家。类似地,秦始皇嬴政继位之初同样饱受太后赵姬和嫪毐之乱的困扰,而后内乱既除,虽然残存的贵族谋议逐客,但始皇仍听取李斯的建议,“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在众多士和平民的助力下实现大业。可见,在秦国崛起的关键时期,国内统治危机的压力和对外扩张的需求相辅相成,奠定了秦国“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的统一大局。反观其他六国,随着秦国势力的膨胀,越来越悬殊的实力差距使任何一个国家难以生出主动制衡的动力;即使国内统治地位受到威胁,如“战国四公子”的出现,各国国君诉诸的战争也往往是对弱国的趁火打劫,而绝难将矛头指向强秦。如此一来,秦国与六国的实力此长彼消,秦国的统一自然指日可待。
总而言之,秦国统一综合了天时、地利、人和:其不仅依靠单元层次的实力与优势、体系层次的机会与策略,也有赖于本文所揭示的国内政治与国际战争互动逻辑中诸侯国国君自身的动力与抉择。换言之,“灭六国者”既是六国,也是秦国。本文通过放松战争的制度性解释对致胜联盟外生给定的假设,展现了中国战国时期诸侯国国君如何利用战争突破既有制度、调整致胜联盟的过程,用跨层次分析视角补充了国际关系学界对中国战国时期尤其是秦国统一的理解。本文希望对中国历史上包括战国在内的诸多分裂时期所蕴含的统一逻辑的后续研究提供启发,最终为从国际关系学的角度理解中国的大一统提供一定的启示。
推荐语
本文尝试突破致胜联盟外生给定的假设,选取中国战国时期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主要诸侯国对外战争和国内政治情况的面板数据集,以及各国间国力对比和国家间战争的配对数据集,展现了诸侯国国君利用战争调整既有政治结构的过程。研究结论发展了关于国际战争的国内政治根源的制度性解释,也为理解秦国统一提供了跨层次分析视角。(政治学人编辑部)
责任编辑:陈翕
一审:班允博 二审:王智睿 终审:吉先生
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年第12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