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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的反思与前瞻

任剑涛 等 政治学人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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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学科体系和知识体系的中国化是时下热门的议题。三位作者在本组专栏文章中既肯定了这些有益的探索,也指出应当保持谨慎,并对政治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阐述。具有较好的启发性和反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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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学话语重构中的知识鉴别问题

构建中国特色政治学:学科、学术与话语 ——以政治学恢复重建历程为例


作者简介

任剑涛,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璇,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陈华文,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近两年,中国政治学界致力于建构中国政治学话语。这是学科发展处在当前环境下的一种应急性表现,它为中国政治学的生存拓展出一片空间。在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积极性普遍高涨之际,需要对之进行更深层次的学理审查与前提批判,才能保障这一新的政治学研究取向健康发展。据此,才会避免这样的努力成为叠床架屋的圈内话语、挣脱规范的自封创造与无法检证的脱缰野马。尤其是在当下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树立旗号风气较为流行的情况下,需要人们醒觉政治学研究的共同价值取向与全球研究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同时清醒意识到政治学研究的实践引导责任和规范思考需求。为此,我们在赞赏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的相关努力的同时,对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的现状进行反思,对其前路做出展望,以期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取得更令人满意的结果。


任剑涛的文章指出,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出现了引人关注的亮旗现象,这是中国政治学发展的一个标志。但从总体上讲,中国政治学的知识建构出现两个令人瞩目的特点:一是国家权力问题搁置而向人类学借取研究思路的 “礼失求诸野”;二是政治学的核心问题遮蔽而向热门学科问道的 “有病要求医”。因此,中国政治学话语建构需要重归古今政治学的核心命题,并以可公度性为知识建构的宗旨。


黄璇的文章认为,“百年大变局”中的政治学研究,肩负着探寻学术真理、改变现实困境、谋求发展出路的重任。为复杂政治生活寻找确定性的迫切需求,也为决定论的出场提供了机会。突破研究偏好、路径依赖与权力考量的囿限,免除决定论的影响,在充分讨论、持续省思与科学检验中,才能获得包含真理的 “最佳方案”。


陈华文的文章强调,政治思考的困难不在于其科学性,而在于它追问人应该如何正确生活和行动。对政治生活的规范性理解赋予了政治生活至高的尊严,贯穿整个政治学说史。从认知层面上看,政治思考需要尊重逻辑上的内在连贯性;从评价层面上看,政治思考在实践上应是可行的,需要去解释或证明基本价值。政治思考是现实的,不是 “历史”的;是理性的,不是 “科学”的。

任剑涛: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如何提炼为一般理论

在不短的时间里处于相对沉寂状态的政治学研究,最近呈现出较为活跃的态势。在一种趋同的理论意欲驱动下,曾经埋首于具体而微的经验研究、被指严重公共管理化的政治学,浮现出自觉而热烈的理论阐释热情。仅就笔者接触到的学术文献而言,就出现了因应于田野研究的田野政治学,受历史学驱动的历史政治学,以现象学为归趋的政治现象学,将利益凸显而出的利益政治学,以民族为核心的民族政治学,以责任驱动的责任政治学,等等。在一个人们曾经相当熟络的、旨在接引西方各种政治学方法并明显实证化的学术环境中,突然出现这么多以中国经验为基础的政治学理论主张,确实是让人惊喜的事情。


断言上述各种理论主张都是基于中国经验,可能会引起异议。譬如,政治现象学就是很典型的“西方化”研究范式,怎么能说是基于中国经验的政治学理论阐释呢? 利益政治学的命名,也是马克思主义所重视的利益问题在政治学领域的投射,怎么能归于中国经验的政治学主张呢? 对其他流派,可能都存在这样的质疑: 田野政治学不就是基于人类学调查生成的政治学成果吗? 它能独立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成为一脉政治学理论吗? 历史政治学不是在 20 世纪初的德国就浮现过的理论形态吗? 它在中国会有什么理论上的突破吗? 而民族政治学将民族问题置于政治学的思维中心,那不过是对现代政治学将民族国家作为政治学的一个端点的强调,怎么可能成为政治学的一个独立理论呢? 而责任问题一直是政治学对权力进行规范的一个概念,它能独立成为一个政治学理论吗? 这些质疑显得严苛,不利于促进 “中国的”政治学话语建构,但也都有其理据。至少,这些质疑促使倡导上述政治学理论形态的学者们进一步思考,他们倡导的这些政治学主张、政治学学科或曰理论流派,是否还需要提供更进一步的学科正当化理由、更能说服人的理论阐释、更具有认同感的学术成果?


我自己并不打算质疑这些政治学理论命名的正当性。不是说它们就具有自然正当的理由,不经质疑就能够完全成立。这不是我关心的问题。我之所以不关心它们能否成立的问题,是因为它们究竟能否成立,依赖于倡导者自己的研究成果来提供后续证明。如果在今后的研究中,倡导者的成果真正具有说服力,让政治学研究的知识共同体广泛认可,那么,在人们心悦诚服的情况下,它们的成立理由便毋庸置疑地展示给了大家。在此情况下,人们还有什么理由质疑倡导这些政治学理论的学者们呢?这样的证成结果,既不是倡导者当下就可以收获的果实,也不是旁观者现场欢呼式的赞同或即时否定性的拒斥就可以判别的事情。倡导者需要经历相当的解释实践与检验过程,来印证自己的倡导成立与否。对此,我们心急不得。


我所关心的问题是,何以在一时之间,沉寂了不短时间的中国政治学会出现这么多理论主张、理论流派或政治学分支学科? 一个简单的分析,让三个动力因素浮现出来。一是中国的国力明显增强,让曾经衰颓的中国自主意识活跃起来。一个国家的国力与这个国家的精神生产并不一定直接相关,所谓 “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是也。但一般而言,落后太多、太久的国家,是很难演奏第一提琴的。因为国家处境的不利,常常会让民族精神萎靡不振。近代以来中国“落后就要挨打”的自认,证明了这一点。在改革开放根本改变了国家落后处境的情况下,国人精神为之一振。因此,学术界不愿意再尾随他人,而试图提出中国自己的学术主张,这也就是自然而然会出现的事情了。二是中国学术界在近三十年间,沉入学问,致力探究具体问题,因此相对缺少宏大关怀。这样的学术趣味,已经有些走到尽头的意味。因此,物极必反。当学术界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微观研究经验时,中观的制度探索与宏观的理论解释便会趁势而起。于是,基于经验研究或问题探讨的研究路向,就会转到理论建构和体系构造上来。三是经验或问题导向的学术研究,都是面对实际事务或具体问题的,因此免不了琐碎,人们对之的认知与接受,相应也就缺乏理论的高度与体系的厚度。但当这类研究走到一定阶段,需要提升其在知识上的认知度、接受感与认同性的时候,从事经验与问题研究的学者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申述自己的理论或体系看法。“亮旗”或 “立个 flag”是网络时代的一个时下热词,正好用来解释这样的学术研究走势。这种习惯透入政治学界,便显现为目前大家争相为自己的研究进行理论命名的行为。


具体的经验或问题研究,一定会走向理论建构或体系构造。这是经验或问题研究与理论或体系建构作为广义学术研究的两极,必然在相对稳定于一端之后,出现向对方变动的趋势所使然。问题不在何时、何事、何地出现两极的相反变动,而在两极的相反变动会如何有效地展开。换言之,在这里的问题便是,经验或问题研究如何可能有效地推进到理论建构或体系打造?


前面提及的诸政治学主张,可以分为直接源于中国经验的研究,以及间接依托于中国经验的研究两类。前者大概包括田野政治学、利益政治学、民族政治学、历史政治学等,其进行的政治学理论化尝试,是建立在审视中国政治运行的高层、中层与基层经验基础上的,来自基层的田野调查、源自中层的中国制度观察、基于高层的国家建构需要,构成了这些理论尝试的经验基础。后者大致包含政治现象学、责任政治学等,其进行的政治学理论阐释,是建立在规范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基础上的,这是一种基于中国政治审视的缺失面或需求性而确立的政治学理论进路。因此它是一种间接寄托于中国经验的政治学理论求新尝试。相对于中国政治学界的理论意欲来讲,前者是更为引人瞩目的理论现象,故而也有必要放在优先分析的位置。


可以将前一类政治学理论阐释,归为直接基于中国经验进行的政治学一般理论概括。理解这样的尝试,需要从两个进路切入。第一,需要理解他们所依据的中国经验是何种经验。中国经验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来源于实践空间的直接经验,二是来源于研究者的实践体认。前者是一种直接介入生活世界的个人经历,后者是一种间接思考生活的理论反思。后者常常不被人们认为是经验。但实际上,在卡尔·波普尔所谓 “三个世界”的划分中,也就是客观物质世界、主观心理世界与思想的客观内容的世界中,“世界3”作为思想中客观内容的世界的重要性,可能超过前两个 “世界”。因为前两个 “世界”是物之作为物、人之作为 “自然的”人的呈现,而 “世界3”是人用思想去建立起来的客观世界,这是人的精神—思想本质的体现——它是人在思想中凸显的客观世界,人们完全可以借助知识载体和学习能力,让遭遇巨大灾难的 “世界3”重生。这是一种基于思想经验建立起来的世界。“世界”是打通直接经验与实践体认的结果。据此可以说,各种一时之间兴起的政治学理论主张,其经验基础并不是中国的现实社会世界,也不是研究者的纯粹主观意愿,而是一个接近柏拉图理念世界的真实思想世界。这是进入同一个思想世界就可以认同的天地,不是一个不认同者可以随意加以颠覆的空间。这是一种特殊意义上的政治学经验基础。


第二,需要理解他们的政治学理论建构是在何种情况下进行的什么样的理论尝试。一般而言,这类理论尝试与政治学理论遭遇的两个现实状态具有密切关系:一是 “礼失求诸野”; 二是 “有病要求医”。前者讲的是,近期中国政治学较少直接论及国家建构等宏大问题,转而研究国家权力之外、而对国家权力存续有着极大影响的问题。如田野政治学就是以田野调查为据重建国家的进路,而民族政治学则是以民族问题思考来解决国家建构问题,利益政治学则是以利益的核心地位与日常功能定位政治理论,历史政治学更是试图从历史中搜集现实政治的正当化、支持性资源,这些都是 “礼失求诸野”的政治学理论进路,都不约而同呈现的是非国家权力问题。如此,政治学不仅从在 “野”的问题域直通政治学理论场域,而且非常机智地绕开了宏大叙事。一种基本不直接涉及现代国家基本价值与基本结构,而又为国家权力的既定建构提供了某种辩护的政治学理论进路,便展现给世人。


后者讲的是,从西方国家 “舶来的”政治学,一直与中国经验相疏离。这样的疏离,从两个方向将政治学核心问题呈现出来:一方面,从政治学的直接经验来源讲,其与中国实际生活是疏离的。因此,流行的政治学理念都与中国经验隔着一层,让人有隔靴搔痒之感; 另一方面,从政治学的阐释上讲,中国经验总是被硬塞进 “西方的”理论框架中,因此中国经验自身蕴含的政治学理论富矿便被闲置。总而言之,现代政治学的核心理念及其阐释,都与中国经验处在一个牵强的关联状态:说有关,但说不清楚如何有关; 说无关,但又总得借助这些政治学理论来解释中国经验。这种令中国政治学界尴尬的状态,从晚清、民国一直延续到当下。不是说政治学理论一定得从单纯的中国经验中抽取出来,而是说中国经验并不是对既定政治学理论的验证或反证,也是可以对现代政治学理论提供经验支持与进行理论改进的。将中国经验硬塞进西方理论或拒斥于政治理论范围外,都是一种理论病。大家似乎都意识到这种病症,都试图医治它。于是,基于这样的经验体认,便有政治学者倡导责任政治学、政治现象学等学术进路。这是一种试图补强 “中国的”政治学理论的治病药方。


在理解了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是怎样致力于提炼其一般理论的基础上,我们便可以进一步分析,如果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要提炼为政治学一般理论,需要满足一些什么条件方为可能。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视角定位:一是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提炼为政治学一般理论的支撑点何在? 二是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如何提炼为一般理论? 就前者讲,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可以限定在经验描述与分析的范围里,这是政治学的三个组成部分——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与比较政治之一的“中国研究”题内应有之义。但 “中国研究”的目的与从业者,并不见得都是属于“中国的”。换言之,中国学者在研究中国,非中国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也在研究中国; 中国学者的中国经验是直接的、切身的、日常的,这比外国学者基于 “中国关怀”对中国现实进行的经验研究的 “经验性”要更为切近现实中国。与此同时,中国学者研究中国所携带的经验情感,尤其是致力于改善中国的国家状态的祈求,可能会强于外国学者;但外国学者心怀的中国认同、所指望中国能够带给世界的善性因素的动机,可能并不一定比中国学者弱。


因此,并不是说中国学者在中国经验 “之内”,就一定具有研究中国并从中引导政治学理论的优势; 相应地,也不是说外国学者在中国经验 “之外”,研究中国现实就缺乏政治学理论概括的经验支撑。就此而言,无论中外学者,在面对 “中国经验”从事政治学研究的时候,能不能够从经验中引申出具有一般政治理论意义的教条或论断,进而形成其政治学一般理论论述,关键是看研究者究竟是不是真正具备一般的理论关怀、理论创制能力与理论构造结果。就此而言,像韦伯那样缺乏中国经验的德国学者,却可以 “生生地”创造出影响中外学者的中国政治理论论题——资本主义为什么不出现在中国。而像费正清那样具有中国经验、同时具有中国关怀的美国学者,却并没有提出什么像样的政治学理论命题。倒是他的学生辈如列文森,在中国研究上提出了相当具有政治理论深度并引发巨大争议的命题——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在理智上认同西方、在情感上却加以拒斥。他被推许为 “一个天才人物” ( 杜维明语) 。而与哈佛大学同城的麻省理工学院著名 “中国学”学者白鲁洵 ,则以中国研究成就充任美国政治学会的主席,其中国经验与中国关怀催生的中国政治研究成果及其所具有的政治学认可程度之高,实属罕见。而到如今,中国学者对中国的研究远未取得同样的学术成就。可见,一个学者广阔的理论视野与高企的理论站位,是他在中国经验基础上能够提炼出政治学一般理论的决定性因素。这不是一种停留在中国经验上,就可以实现政治学一般理论突破的学者之国家归属可以保证的事情。一种超越国家眼界,能够通达地审视具体经验的政治学理论眼光,是一个学者能否透过其中国经验或中国关怀,提供政治学一般理论即具有跨越中西地域的、普遍解释力的理论的先决条件。


就后者即政治学研究中的中国经验如何提炼为一般理论来讲,下述三个问题决定了中国经验是否可以提升为政治学一般理论的前景。一者,需要研究者对经验与理论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定位。经验之为经验,就在于它的具体性,它不可能直接成为理论,最多只能在经验概括的理论上展现其理论性的一面; 理论之为理论,就在于它的一般性,它不可能一一对应经验,最多只能在理论指向上承接部分经验。这就是经验与理论的根本差异。这就意味着,“礼失求诸野”的进路不可能直接生成政治学一般理论,需要透过田野工作升级为中层理论,进而再提炼为政治学一般理论。否则,田野研究最多也就只能对田野工作本身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由田野经验支撑的特殊化政治学论断,而不是对政治学一般理论意涵进行凸显。以此类推,其他政治学理论主张也需要展示其同样的理论层次与努力。在此,就不一一论列了。


二者,需要明确基于中国经验的政治学一般理论概括有哪些理论特性。对中国政治学界来讲,循此路径,可以呈现的理论特性不过有二:一是融入现代知识体系,并对现代知识推进做出贡献; 二是自成封闭的话语体系,孤芳自赏,从而与现代知识体系相互隔绝。就前者来讲,中国政治学界融入现代知识体系的广度与深度都远远不够,人们不能在批评中国政治学界过度接受西方政治学学理的情况下,去指责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学现代知识体系的接纳。这是两个问题。按照现代政治的基本价值与结构所具有的普遍性来讲,它不受限于生成这一体系的西方地方性知识的局限,而具有普遍适应性。只要你认为自己研究的是现代政治学,就需要承认这种知识逻辑的前置性。因此,只有融入这一知识体系的政治学理论阐释,才是属于现代的、世界的政治学知识。否则,研究者就只是在生产自己所在的研究群体所认可的特殊性知识,而不是在生产政治学研究共同体所普遍认可的政治学一般理论或知识。在此,还必须严格区分 “反西方”与 “反现代”的根本界限,如果说 “反西方”在某种地缘政治的意义上,是一个非西方学者或多或少都会带有的研究烙印的话,那么由西方创制的 “现代”,具有超出西方地方性知识的普遍性意义,这是研究政治学一般理论所必须承诺的知识原则。


就后者而论,必须打通 “中国的”与 “世界的”两种壁垒: 曾经为人熟知的 “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有其适用范围,但在政治学甚至是知识生产上乃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过于民族的,就只能限于民族范围内可以理解的东西,超出民族范围,人们就可能根本无法理解,更无法对话和产生 “视界融合”; 曾经为人们所熟悉的 “世界的就是普遍的”说辞,也是一种文文莫莫的论断,因为离开具体民族国家的抽象世界是不存在的,相应地,离开民族国家之外的世界理念,民族国家也就失去了判定坐标。如何在民族国家与现实世界之间理智地衡量其在政治学研究中的权重,是一个从民族国家经验提炼政治学一般理论的精妙智慧体现。以 “中国”经验划地为界,实不足为训。


三者,需要确立基于中国经验的政治学理论建构必须确立的基本知识建构准则。概而言之,“可公度性” 仍然是中国政治学界有贡献于现代政治学知识的一个基本衡量标准。可公度性是与不可公度性相对而在的理念。所谓 “不可公度性”,是指 “一个理论的全部术语不可能通过另一个理论的词汇来定义”。也就是说,两个理论之间是不可翻译的。相应地,可公度性意味着一个理论的术语可以通过另一个理论的词汇来定义。换言之,两个理论之间是可翻译、可比较和可交流的。不可公度性意味着,两个理论之间的翻译、比较与交流,总是存在变异或损耗。可公度性意味着,两个理论之间可以翻译成大家都能理解的语言或接受的尺度,从而实现比较和交流的目的。在科学史的研究中,不可公度性与可公度性具有较为严格的含义。挪移到人文社会科学中,楔入的解释成分更多一些,可公度性的尺度也就相应宽松一些。但可公度性至少要求两种理论,譬如中西学者各自建构的不同理论体系之间,要能够翻译、比较和交流,从而形成政治学的国际学术共同体。就此而言,那种绝对限于中国经验做出的政治学一般理论提炼,少不了被人质疑是“螺蛳壳里做道场”。如何经由中国经验而不限于中国经验,具有广阔视野地观察、比较其他国家的经验或世界普遍经验,并由此提炼为政治学一般理论,可能更能将中国政治学研究提升为具有普遍理论意味的政治学知识,并且与世界各国的政治学研究共同体成员毫无障碍地交流,从而为现代政治学知识的增长做出中国学者的贡献。拘守于不可公度性,便会自说自话,不求人理解,别人也不能理解。这对中国政治学界的学术研究来说,无异于自我戕害。


黄璇:政治学研究的决定论窒碍

“与柏拉图为友,与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与真理为友。”自古以来,以追求真理为天职的学术研究似乎天生地排斥“相对”,并对“多元”保持某种警惕。毕竟“相对正确”与“多元价值”常常会使真理没于意见的洪流而难于发现。即便是相对主义与多元主义学说本身,也需要申明强势的立论与辩护立场以增强学说辨识度、捍卫核心理念。迫切在学术研究中发现真理甚至“制造”真理并发挥其决定性力量,究其原因,除了有怀抱与真理为友的学术使命感,有尝试创制一家一派或造就某种范式的理论抱负,也有研究者视域偏好的囿限,更有以权力为导向的特殊考虑。固然,以苏格拉底式的勇气追求真理再怎么称赞都不为过。但如果以发现亘古真理自居而形成理论上的排他与封闭,便很难与立场相异的理论学说展开平等对话与良性沟通,从而无法实现观念省思及理论完善,继而失去创新的活力;而当强势而封闭的理论拒斥反驳与质疑,那么它也逐渐与科学远离而更接近宗教或信仰。毕竟,“衡量一种理论的科学地位的标准是它的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此时,理论的强势便是决定论的表现形式。如果在政治学研究中或刻意或不经意地采用了这种决定论的研究姿态,甚至学术界普遍形成了决定论的研究趋势,政治学研究之路便窒碍难行。


决定论在哲学上根源于这样一种观念:原则上,任何事物都可以被解释,或者所有事物都有充分的理由存在,并且是以这种而不是其他方式存在。狭义上的决定论一般被理解为与随机性和自由意志相对立的“因果律”或“因果决定论”,即所有事件都完全由先前存在的原因决定。这些“先前存在的原因”可以是传统惯例、文化习俗、地理气候等既有条件。正如在量子力学和相对论创立之前,人们所笃信的牛顿定律认为可以把宇宙现在的状态视为其过去的果以及未来的因,便足以解释和展现宇宙事件全过程。当然,后来的量子力学与相对论不仅打破了牛顿定律的决定论态势,实现了范式转移,也成就了物理学领域的科学革命。但不意味着决定论就此退场,尤其当科学研究无法独立于政治社会的运行而不得不受制于起支配作用的政治权力时,决定论的趋势反而会增强。


在政治学研究中,决定论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不仅认为过去能够为未来提供理由,未来的政治前景能从过去找到充分依据,且笃定过去能够决定未来,既定的(或现存的)能够决定未来。可见,决定论有些类似于我们俗话所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一种政治制度、一种政治形态和一方水土人们的政治品性、政治认知与政治行为模式,似乎早在某些历史时刻、在既定的地理气候环境与积淀的文化传统之中就已被确定下来。


魏特夫在“治水社会”和“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研究中阐明了他的立论依据——人类的历史有其结构和连贯性,一切人都以这种信念作为行为的依据,即昨天的规律必然和今天的以及明天的规律相联系;而且他高度赞同马克思的创造史观——“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无论是对治水社会的描述,还是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诠释,魏特夫不仅采用宏观的结构概念来识别庞大的社会结构及其变化模式,同时指出在历史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制度的形成、生产方式的建立以及人们创造力的运用都高度受制于自然环境因素。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自然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虽然使自然环境得以成为决定性因素的前提有严格限定,但当我们把研究目光集中在宏观的历史、制度、结构及其变迁过程时,常常不由自主地采用决定论立场而罔顾对多种条件的严格限定,因为这样更容易为一个庞大而复杂多变的研究对象提供确定性的解释。


魏特夫对东方社会的研究则使用了双重决定论。对于广泛意义上的人类社会发展,他接受了直线式的历史发展规律论。而当东方独特政治制度与政治形态的产生,难以通过业已显现或被归纳的历史规律来解释,又或者不符合某种历史预言时,这些能够为“例外”的政治发展模式提供解释的特殊性,也成为另一重决定论立场的基点。比如特殊的自然环境及衍生的特殊生产方式与治理模式。但对于魏特夫而言,基于特殊性的决定论并不脱离基于一般历史发展规律的决定论而存在。特殊性在此并不当作偶然性来理解,而是作为历史规律的一部分呈现着它对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的作用。这种特殊性既使得事物“以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存在”,似乎也成为政治社会发展的掣肘因素。一方面,人们以“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来为处于进行时或将来时的“例外”政治形态与发展模式提供解释理由,从而符合常规的历史认知;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历史”也有可能成为由特殊性导致的往复循环而无法突破的发展困境的辩护理由。一如魏特夫为他笔下“停滞”的历史状态提供了自然环境决定论的辩护理由,特殊性造就了发展与创新的窠臼。在历史难以为未来图景的理论勾画提供积极有效依据的情况下,历史的先例却更有可能成为后世重蹈覆辙的挡箭牌,独特制度的惯性成为难以创新、无法改变甚至拒绝创新和改变的借口,结构上经年累月地逐步完备及其展现出来的庞大容量,使它显得足够“有机”而为政治社会趋向结构封闭提供了信心。


同样,为世人所熟悉的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似乎也展现出浓厚的地理环境决定论色彩。毕竟他做出了“炎热地区的人怯懦如同老人,寒冷地区的人骁勇如同少年”“岛民比大陆的居民更倾向于自由,岛民不惧征服,因此比较容易保持自己的法律”诸如此类的论断。与魏特夫为其自然环境决定论进行严格的前提限定一样,孟德斯鸠并不认为仅凭地理环境的单一因素就足以决定某种政治制度,他更多的是要表明地理环境是怎样有助于形成某种政治制度。“人受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先例、习俗、风尚等多种因素的支配,其结果是由此”,且“存在着一个初元理性,法就是初元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也是各种存在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起支配作用的“普遍精神”与“初元理性”的重视,意味当孟德斯鸠在依据事实描述各国状态,并给出自己对宏观结构问题的历史解释时,他并不是要为既定的/现存的(尤其是衰朽的)政治制度提供“存在即合理”式的辩护,也不是要通过分析各种政体的基本性质与动力机制来提点一个可能是坏的统治者如何维系一个衰朽的政体,而是如数展示被考察的各种政体向他心中足够规范的宽和政体转变的可操作因素。所以,雷蒙·阿隆对孟德斯鸠的解读可谓意义非凡——孟德斯鸠并没有屈从于地理环境“因果律”或者决定论,他所提出的“普遍精神”反而是要超越决定论的。前者是一种支配法则,一种普遍标准(规范)。因果决定论也许能为解释历史、现状与未来提供理由,但它并不必然具备人类政治社会“本来应当有的样子”的规范性。


回到魏特夫。这位法兰克福学派学者虽然高度关注包含于历史规律却又异于历史常规的特殊制度模式,但为了保持对历史规律与结构连贯性的肯认,他并不认为这些需要认真对待的“偶然性”对历史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他强调:“社会历史模式是复杂的:既有停滞、也有发展和各种不同的变化,既有倒退,也有进步。”在魏特夫这里,某种特殊的社会历史模式不代表着历史的潮流与进步的方向。他要做的仅仅是尝试为基于历史规律与连贯结构的决定论赋予一种“开放性”,即强调一种“开放的而不是单一的、惟一的乃至于封闭历史态势”。原因在于,开放的历史态势有助于人们认清历史发展中所存在的“种种机会与种种潜伏的危险”,从而带来强烈的道义责任感,而看似进步的直线式发展结构观点,却有可能是单一封闭的,且免除了这样的道义责任感。魏特夫兼顾开放性与决定论之举也难免有“破产”之嫌。因为一旦承认了历史发展的开放性,等于要包容“不按常理出牌”的偶然性。在库恩对科学革命的结构诠释中,偶然性不仅会促成范式转移,而且将推动科学革命,形成新的潮流。这意味着各种被发现的、归纳的、预言的历史规律不得不弱化决定论色彩,转而坦然接受各种特殊的“例外”。但是,如果希望对历史态势保持开放却又不愿放弃或超越决定论,那么对处于倒退、停滞的“例外”状态的人们,除了警醒,就只有陷入无奈接受与无法改变的宿命论之中。


魏特夫自认涉足“托克维尔的影子”,而托克维尔又是孟德斯鸠“最敏锐的门徒”,但相比起孟德斯鸠在决定论方面表现出来的节制,魏特夫还是稍逊一筹。尽管孟德斯鸠承认世界运转有其不变的法则,承认万事万物之间存在恒定不变的关系,但否认人类这种智慧生物及其活动产生于盲目的必然性,同时不认为人类受到奇思异想的支配。他说自己“既不懂什么是规则,也不懂什么是例外”,只有发现真理之间的联系,才能“感知真理”。虽然“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但“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即使是那些能够根据人们的过往偏好以预测未来抉择的精准算法,也会在人们突然打破“路径依赖”产生新的认知与行为时失效。这些算法也会为了维持它的效力而引导人们按照其特定公式来形成认知、进行抉择。人类社会既有常规的、循环的政治活动,同时也有各种突破与创新。它们有时是既有条件积累的成果,有时会被多次失败经验所扼杀,有时可被预见,有时却出乎意料。


决定论一方面由于借助历史许诺了某种确定性,让人们相信依靠它能更快速便捷地为现实困境寻求出路,以抚平内心期待与不堪现状之间的落差,但另一方面,它所带有的宿命论悲观色彩,又会对它所许诺的乐观主义造成冲击,决定论的内在悖论由此形成。若这一悖论不被认清,那么政治学研究中的决定论立场不仅无法强化反而会削弱立论的信度与效度。如前所述,对于政治学研究者而言,在特定研究领域的知识结构、研究旨趣与个人偏好确实使得研究者不由自主地“善待”自己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因而总是很难以批判眼光来看待并充分承认其不足之处。比如笔者研究情感与现代政治,便理所当然地要强势论证情感之于政治的重要作用,重点突出思想史上情感论者未得到准确解读和被忽视的研究状态,以至于期待情感足以与理性抗衡,同样成为现代政治的重要支柱。当然,为了强势立论、引起重视、纠正误读,放弃某种辩证分析而有所偏重是必要的。但若因此形成研究惯性,便会妨碍理论上的自我批判与自我完善。毕竟如果批判从前为之辩护与申张的论题,则会显得前后矛盾、缺乏连贯、自打嘴巴(这里不包括特定外力作用下的研究转向),更遑论实现建构一家一派理论体系的学术宏愿。维系体系化研究的虚荣心理加上研究惯性,强化了决定论的影响,使得研究者倾向于形成以下认知:所采用的单一或者特定的研究路径对解释政治生活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所关注的单一或特定的研究对象对政治结构与政治发展是起决定性作用的。由此产生的消极影响主要不在于研究者的方法不够辩证或分析不够全面,而在于不经充分的批判检验则无法如实、清晰、透彻地了解自身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与研究对象,将双双弱化政治学研究的科学严谨性和理论学说的核心立论。以赛亚·柏林的刺猬与狐狸之喻用在此处可谓恰如其分。研究者也许并不乐于当“狡猾的”狐狸,但为免除决定论的影响,研究者更应避免成为刺猬。即凡事归系于某个单一的中心识见,总是期待并乐见一个多多少少连贯密合条理明备的体系,将一切归于某个单一、普遍、具有统摄组织作用的原则,且认为唯有依循此原则,行为与言论才有意义。


如果说以历史决定现在与未来、将现在归因于过去并用以推导未来,是决定论的常见表现,因此也成就了某种研究潮流,那么决定论还有一种更易于激动人心的表现形式——以未来决定现在。它往往以突破基于历史规律的决定论、将历史规律转变为某种“历史预言”的方式来呈现。其中,能够决定现在的并不是充满不确定性的未知的未来,而是以远景规划所支撑的未来,同时伴以乐观的许诺。人们容易将焦点集中于乐观许诺所带来的期待而忽略决定论的内核,并乐于拥抱为了实现期待而开展的系统工程。这种以未来决定现在的决定论与唯理主义对未来的规划还有所不同,它足够乐观却不一定足够理性,它足够宏大却不一定足够规范。归根到底它是因果决定论,而不是理性法则。只不过原本历史为因、未来为果,现在却“本末倒置”——以尚未实现的未来为因,以真实存在的当下为果。


正如20世纪的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总统小罗斯福像众多政客一样向人们许诺一个免除恐惧的未来。他发表就职演说宣称“我们唯一值得恐惧的便是恐惧本身——会使我们由后退转而前进所需的努力陷于瘫痪的那种无名的、没有道理的、毫无根据的害怕”,并为之匹配了以救济、复兴和改革为核心的“新政”。然而“新政”除了使政府大幅扩张了执政范围、加强了干预力度,并没有达到显著的经济效果,更没有缓解人们受战争和经济恐惧阴霾所困扰的心理状态,反而“动摇了美国社会的基本政治面貌和格局,一些基本的政治制度、政治性语言、政治性价值判断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并且使世人无法认清“新政”的缺陷为社会所带来的、比其成效更长久的侵害。无论是遵循前因后果还是倒果为因,决定论对政治学研究造成的窒碍,都无法以提供足够的确定性来作为弥补。免除决定论的影响,其实是吁求政治学研究者重新审视一直认为确定无疑的东西,无论是关于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大变局时代,穷则思变,变则通达;真理也只有在不断的审视与省思中才逐渐澄明。


陈华文:政治学中的规范性问题 

政治领域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充满 “意见”的世界,没有什么 “真理”可言。作为 “意见”的政治意味着人们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这并没有意味着政治思考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反,它加剧了政治思考的艰难程度,也扩大了这件工作给人带来的沮丧。不同于政治学研究,科学与哲学都被认为是追求真理的,都是要精确地探知事实和发现确定性,哲学甚至被认为是探索最根本层次的真理。追求真理当然是艰难的,但思考者能够在寻找确定性和普遍性中保持精神上的愉悦。对于政治思考来说,尤其是对于那些倾向于将政治领域看作 “意见”世界的研究者而言,在这样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中,形成一个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普遍接受的观念或具有一般性的命题,毫无疑问是痛苦而脆弱的——可理解性显然不如确定性那么坚定。不过,也正是在追求可理解性中,政治学研究中的规范性问题便被凸显出来了。一个充满 “意见”的世界是如何形成一些普遍有效的价值规范的? 而关于这样一些问题的思考又是如何在认知上同样也是普遍有效的?


(一)道德、规范性与政治学说的开端

实际上,规范性问题贯穿整个政治学说史。政治思考从来就不只是涉及因果关系。政治学研究中有一项重要的 ( 甚至可以说是基础的) 工作是说明政治安排的原则在伦理上是正确的,也即要对其合理性给出一种在道德上可以获得辩护的理由。从理论源头上看,以伦理为基础的希腊政治学说自然无法回避。作为一门学科的政治学始于希腊。今天人们讨论政治现象时广泛使用的基本概念和核心问题许多都出于古希腊,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对城邦制度和生活的讨论形成了影响至今的概念体系、问题范畴、理论框架和思维模式。其中,他们精心论述的自由、正义、民主等形成了西方文化的价值体系,他们不断追问的最佳政体、政治合法性等问题直到今天都是政治学理论的核心,他们在伦理层面讨论政治制度的思路是后来思想家们理解权威来源的理想类型之一。这些概念和问题意味着希腊人在认知和评价这两个层面开启了一种政治学的思考。人应该如何正确生活和行动的问题,势必将人类置于一种不可回避的道德情境中。


希腊人以理性去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并使用政治科学去发现人类。这里的科学并不是自然科学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在经验观察的条件下进行普遍归纳的方法,而更多是使用理性和智慧去追求真理。无论是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他们都把对智慧的追寻视为哲学的起源,而他们对政治制度的理解也奠定了政治学研究的哲学传统。政治学并没有被看成是最高科学,哲学追问人的终极目的,而政治学则是探索政治制度或政府在实现人类根本目的中的作用。因此,政治学涉及的是规范的问题。规范性陈述关注的是 “应然”问题,追问这个世界应该怎样,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价值层面的标准,从而具有规定性意义。由于与哲学的密切关系,古希腊的政治学主要关心的是“应然”问题。政治学陈述主要是出于一种道德意义上的规范。柏拉图师徒关心的问题是善的政治如何可能,或者说政治学也是要追求至善的,政治学就是以至善作为研究对象的权威知识。可以说,希腊人发现了具有独特意义的政治生活,而规范性问题则赋予了政治生活至高的尊严。无论以后的政治学说如何发展,道德和规范性的问题早已扎根在关于人类应当如何共同生活的各种思考中。政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就在于如何解释或证明何种价值是不可回避的,它们在认知层面上是有依据的。


(二)政治学的实践面向与普遍的规范

如前所述,自政治学说肇始起,规范性问题就要求研究者从认知和伦理双重角度形成自己的思考。在认知意义上来看,政治学研究要捍卫其知识的公共性,则需要尊重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的传统和作为一种知识类型的逻辑。知识有其自身的逻辑和意义,学科也有其一般的和形式化的学科规范。这是一种智性上的规范性,从知识类型、话语结构、问题意识到概念框架都具有可公共运用的形式合理性。因为无论是对概念的运用,还是对判断的展开,都意味着对规则的接受,而这正是规范性的意义。任何政治学话语的建构,不管是基于何种特殊性基础上展开的,都应该尊重政治学的学科规范。同时,学科话语被创造出来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而不需要追溯其发明者。知识规范要求政治学研究在逻辑上应该具有内在连贯性,这种连贯性可以超越时代、地域和文化传统。


政治学研究中另一个层面上的规范性则是伦理责任上的约束,但这种约束是面向实践的。政治学是一门实践科学。任何政治思考都无法远离政治生活,甚至会对个人生活乃至政治行动产生重大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政治学说史也是政治理论介入公共生活的历史。无论是柏拉图,还是马基雅维利乃至当代的罗尔斯,虽然他们作为个体介入政治生活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但他们的学说与实践都存在密切的互动,甚至是交织在一起的。政治学的实践面向因而直接呈现在每个思考者面前。细小而抽象的概念都会在头脑里扎根下来等待合适的场景发展为分析工具,悠久而看似不相干的问题会在某个时刻成为当下意识最合适的向导,明朗有如工艺品的观念也可能成为真实生活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政治理论中的概念分析、问题意识与观念框架会将各种政治安排铺陈在思考者面前,迫使他不得不去面对这些安排背后的价值原则。评价层面上的规范性指向一般性的价值判断,要求为政治行动或政治制度提供道德理由,并且要求这些道德理由不能只是一种连贯的道德学说,还应该在实践上是可行的。


可见,这两种规范性要求政治学研究确保逻辑连贯和实践可行。政治理论在认知上逐渐形成了这个学科内在的逻辑,而在评价层面则随着人类自身理解的不断加深而形成了一些不可回避的价值原则。这两项规范性最终都指向了公共性和普遍性。关于我们如何进入公共生活、如何理解我们自身和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关系这样的问题,虽然可能会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呈现形式,但是要形成稳定的理性共同体和政治共同体,则至少预设着主体间的可普遍性。从逻辑上看,政治学研究如若脱离理性共同体,不接受其学科规则,那么从知识产出上看难以归之为政治学研究,更不用说推动政治学的发展。从实践上看,政治活动具有私人性、时代性和地方性,毕竟每个人和每个群体都是直接生活在现实中的。但是,任何区域的政治学研究只有超越个人日常生活和文化传统,才能迈向一般性的学说理论。对认知规则和伦理规则的理解和接受,是以公共性和普遍性作为前提的。因此,规范性的问题不只是要关联事实与价值,还要联络过去与未来,从而对政治学研究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1.现实的,而非历史主义的

政治观念或政治学研究必须是可行的,它不能是一门纯粹的规范性学说。20 世纪 50 年代左右,政治理论在科学主义的冲击下一度被认为已经面临存在危机。正如前面所述,行为主义者对规范研究的批评在于其过于思辨而抽象。有如哲学被看作是密涅瓦的猫头鹰,政治理论也被认为要起飞,脱离现实而变得纯粹且更加抽象。完全与现实无关的政治理论有悖政治学的实践性,而成为一种臆想。越来越学术化的政治理论也有可能成为一场概念之间的游戏而只能自我愉悦。但是,现实却可以赋予政治理论鲜活的生命力,那些伟大思想家创造的观念照亮了现实。观念之所以能照亮现实,指导人们的行动和研究,正是因为这些思想或观念的创造本身就与具体的现实有关,并非突兀于现实的产物。


政治学研究不可能只存在描述性陈述而缺乏价值层面的规范,但也不可能完全脱离人的实际生活展开纯粹的理想建构。价值规范关注人应该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进行公共生活。政治学研究关于这些方面的探讨就是要将我们自己与社会现实和整个世界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人们得以理解自身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脱离现实的价值规范,会让人们无所适从。政治思想也就会显得干瘪而遭受拒斥。


现实与规范性的这种关系,虽然并不预设却往往会被误读为历史主义,也即将思想解读为特定情境的产物,规范也不过是历史进程中发展出来的阶段性结果。无论是知性范畴还是价值原则都被认为是可变的,它们随着时代而发生变化。政治理论在规范性问题上所要求的普遍性则是不可能的。历史主义的危机在于容易被肤浅化为一种无节制的相对主义,在鼓吹特殊主义的同时也摧毁了对人类价值规范和知性范畴做出普遍理解的各种努力。


2.科学的,而非科学主义的

摧毁这种致力于可普遍性的政治学的,还有科学主义。政治学自古以来并不缺少科学维度。在理性的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政治理想充满数的和谐,而亚里士多德对政治统治的理解也不乏实证精神。进入近代,马基雅维利更是要在历史比较中发现一般性的规律,霍布斯力图使用机械论分析国家。但是,这些研究归根到底是哲学和规范的。二战后在美国兴起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治学研究科学化的巅峰。因魏玛共和国的孱弱,以及深受实证主义思潮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尤其是美国政治学家发现传统的政治学理论与实际政治生活严重脱节,政治学的一般原则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觉得重要的不是规范上的研究,而是努力发现政治的真实运作,于是要纠正以往以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和方法,转向关注人类的实际行为,这些研究者也因此被称为 “行为主义者”。一些政治学家将传统政治学对人们应该如何行动的价值规范视为玄学,他们认为规范的含义陈述既不清楚也不明确,价值判断是无法予以证明或证伪的。因此,他们指出政治学应该研究事实问题,而不是价值问题。概而言之,行为主义者主张采取科学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方法,以政治行为和政治过程进行科学的、定量的、动态的、价值中立的研究。


从 1960 年代开始,行为主义逐渐受到研究者的批评和质疑。最主要的批评认为行为主义只能局限于政治学的细枝末节问题上,其量化研究解释了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对于政治领域而言并不是重要的。科学能够让人们观察到一些问题,但政治世界远比科学所能观察到的和解释的复杂。政治世界不只是纯粹的有机体,人除了有自身生物性需求外,还有更多复杂的情感和偏见。政治科学不只是要区分出正确与谬误,还需要面对政治世界里的善与恶、正义与不正义等。行为主义有着明显的反哲学倾向,这场运动使政治学背离了整个规范政治研究的传统。对事实的渴望和对行动的偏爱,往往导致人们不愿意解释甚至不屑去理解一些根本的政治问题。毕竟诸如公民何时可以不服从政府这样的问题是无法通过科学的方式得出的。虽然近来有一些借助神经学方面的知识解释某些与 “自由”有关问题的尝试,但政治哲学中的一些核心概念,诸如 “自由”“平等”和 “正义”等很难依据数据而得到验证,这些问题对于 19 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行为主义政治学而言就不可能值得重视。然而,一旦忽略这些规范问题,政治学研究的真正价值就无法得到体现,就像有些学者所担忧的,如果政治学事业完全变为类似科学事业的话,暴政则有可能出现。


那个时期有不少思想家对科学给政治哲学的伤害表达不满。列奥·施特劳斯认为当时的政治哲学如果说还没有完全消失的话,也已处于衰落甚至腐朽的状态。科学和历史携手摧毁了政治哲学,它们可能认为政治哲学是非科学的,或非历史的。他反驳社会科学实证主义,认为不形成价值判断去研究社会现象是不可能的。虽然无法确认人类理性是否能够从本质上解决不同的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但这种假设也从未被证实过,至少价值判断不受理性制约的信念鼓励了对有关正确与错误或好与坏做出不负责任论断的倾向。伯林也认为政治理论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某些人类目的本源、范围及正确性。一旦涉及这些对于了解人类是必不可少的问题时,政治理论就有别于经验主义的方法。而且,它不可避免要做出评价。细致入微的经验观察再多,大胆和卓有成效的假设再多,也无法解释那些把国家看作是神授的人的想法是什么。后来 1970 年代罗尔斯的 《正义论》引发了广泛讨论,重新拉开了政治哲学兴起的序幕。这也正好印证了前文所提及的,规范性开启了政治思考,并且一直使其保有活力而免于贫瘠和衰亡。


政治世界充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人们渴望使用科学简化政治问题。政治世界充满各种差异性和地方性,人们也希望借助历史去捍卫独特性。但是,科学主义很难触及政治学的根本问题,而历史主义更是放弃了普遍有效的政治思考。政治本身不纯粹是因果关系或事实的世界,它永远首先涉及价值选择,以朝向更好生活为目标,这就意味着政治学是一项关乎人类文明发展的持续性事业。关于政治问题的思考,不能完全运用单一的范畴,无论是科学的,还是历史的,更不可能是权力的。



责任编辑:万志高

一审:杨明  二审:陈翕  终审:王智睿

文章来源:《天府新论》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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