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论视角下中国农村生活治理的困境及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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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日常生活是基层治理的要义。如何重建生活,让公众在生活中挖掘出意义,既是治理的目标,也是个人发展的目标。文章从生活治理切入,系统阐述了农村日常生活治理的困境与超越,为重建乡村的生活世界提供了较好的借鉴意义。(推荐人:张力伟,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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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冯川,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
农村基层治理的基本性质已转变为生活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治理的有效性,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基层行政主体在生活治理中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一些农村地区的生活治理不但没有使基层政权合法性的提升达到预期水平,反而制造出大量社会舆论风险点,使生活治理陷入上下夹逼、进退失据的困境。以农民日常生活的特质为本位,从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的关系出发,可以将生活治理困境的生成原因归结为生活意志的不可还原性与行政本身的还原论倾向之间存在的张力。一方面,生活意志体现为不可还原的认同感、实践感、历史感和直观感;另一方面,对农民日常生活的景观化还原、工业化还原和数字化还原等行政还原逻辑,导致生活治理从村庄生活场域的使用价值中抽离出来,代之以带来政绩增值的交换价值。对生活治理困境的超越路径,在于遵循反还原的实践逻辑深入人的内心世界,着眼于生活规则的再造、沟通渠道的建立和治理主体的识别,对人的观念和认知产生作用。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美好生活”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被多次提及,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发现,中国乡村治理已经发生了面向农民日常生活的治理转向,农村基层治理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转变为生活治理。然而,行政体系对农民日常生活的高度重视,却未必伴随生活治理效能的提升。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代,探讨如何提升农村生活治理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学界有关农村生活治理的既有研究,大都遵循治理史的研究路径,重点分析乡村治理转向生活治理的动力机制及其历史定位。学者对治理史的梳理,本质上是在行政—自治分析框架下对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的研究。在治理史研究中,乡村治理转向生活治理的过程被析分为“乡村治理的生活化转向”以及“乡村生活的治理化转向”两个方面。前者强调国家治理转型自上而下的推动作用,认为国家借由项目制方式向乡村社会输送资源、制度和服务,使乡村治理更多指向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好办或办不好的小事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后者则强调乡村社会变迁自下而上的推动作用,认为熟人社会的消逝和地方性规范的失效,造成农民价值的真空和农民日常生活的无法安顿,大量“无公德的个人”以及种种失范行为迫切需要公共治理力量参与乡村生活秩序的重建。有学者指出,乡村治理转向生活治理的过程,其实是作为乡村生活秩序维系手段的生活治理在特定政社关系下所展现的“行政化”实践样态。
然而,治理史研究鲜少论及生活治理在复杂实践中的绩效表现。基于此,一些研究者深入中国农村的生活治理现场,对生活治理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和分析。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农村地区的生活治理实践已陷入三类困境当中:其一是治理主体困境。村干部和村民在生活治理过程中都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村民因不理解生活治理的正当性而不配合政策执行。其二是治理方式困境。一些村干部用有名无实的形式充当工作成果,或以欺瞒的方式应付上级检查。部分农村按照创建性工作和运动式治理的逻辑聚集资源打造亮点,造成生活治理的不可持续。其三是治理资金困境。生活治理项目本身的建设成本以及后期的运营和日常管护成本高昂,而自上而下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有限,甚至需要村级组织自筹配套资金,这就导致村集体经济承受巨大债务压力。在上述三类困境的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提出,生活治理的根本困境其实在于治理的内卷化和悬浮化。为了推进生活治理,基层行政主体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从效果来看:一方面,民众被完全客体化为生活治理的服务对象;另一方面,政府的好心却往往办了坏事,使民心工程沦为了“伤心工程”。生活治理的推进不但没有使基层政权合法性的提升达到预期水平,反而制造出大量社会舆论风险点,使生活治理陷入上下夹逼、进退失据的窘境。
根据农村生活治理中呈现的上述困境表现,研究者同样运用行政—自治的分析框架,将困境的形成原因解释为行政对自治的侵蚀。例如黄丽芬认为,生活治理在政府行政主导下表现出的强输入特征以及对集中整治手段的过度使用,造成了生活治理困境。朱战辉提出,地方政府对村级组织的行政吸纳及其所造成的村级组织自主性和群众动员性的弱化,是生活治理困境形成的主要原因。韩玉祥则指出生活治理更强调共识基础上的知识治理,进而将生活治理困境归因于“知识悬浮”,即以正式知识为依据的“国家知识体系”与以非正式知识为依据的“村民知识体系”的相对隔绝状态,并认为知识悬浮的根源在于村民自治的缺失。依此逻辑,生活治理困境的超越方式自然推导为在行政主体与自治主体之间构筑彼此激发的循环结构,让生活治理从政策性事务转化为村庄内生性事务。不论是鄂西乡镇借助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而开展的农村人情风整治,鲁中农村通过发布“丧事办理明白纸”而实施的对丧事大操大办的治理,鄂中农村探索成立的老年人协会,还是赣南市妇联开展的“赣南新妇女运动”,这些展现治理有效性的生活治理案例都表现出行政性制度与自治性生活相统一以及国家“硬规则”与“软治理”相统一的特征。通过国家制度的嵌入式治理、民间精英的协同式治理以及农民群众的参与式治理,将外源性干预主义的国家视角转向内源性生活化治理的农民本位,被视为达成生活治理有效性的基本路径。
总体而言,行政—自治分析框架下的治理史和生活治理困境研究,从权力主体的角度出发,初步阐释了生活治理的变迁及其困境的生成机制。不过,行政—自治理论框架使生活治理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转换为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作为治理对象的农民日常生活实际上被降格为论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实然状态和应然状态的经验道具。基于此,本文尝试从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的关系出发,以农民日常生活本身的特质为本位,构建解释生活治理困境的新理论框架。
本文认为,农民日常生活的特质在于生活意志的不可还原性。相比之下,行政主体的行为特质正在于将任何治理对象都加以机械拆解和理性分析的还原论倾向。故而本文引入还原论的理论视角,提出生活—行政的分析框架以解释生活治理陷入困境的原因。本文发现生活治理之所以会陷入困境,是由于秉持还原论的行政科学世界的无序膨胀,以及生活世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失落。在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导向化约为对标准化、规范化、技术化的急切追求的当下中国,追求可视性、可分解性和可计算性的行政理性大行其道。在行政的物理世界中,真实而完整的生活世界的结构性地位愈益黯淡,这是造成中国农村生活治理困境的基本逻辑。
二、“生活—行政”的还原性张力
本文认为,生活治理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生活意志的不可还原性与行政本身的还原论倾向之间存在的张力。本文将其概括为生活—行政的还原性张力。
(一)生活意志的不可还原性
生活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深入人的内心世界,在沟通的基础上对人的思维方式、心理过程、思想观念和认知产生作用。本文提出生活意志这一概念,用以概括弥散在日常生活场景之中的需求偏好和对于某种规范或价值的认同偏好。生活是基于地方场景生产和发展出来的以当地人为载体的意志系统。而生活意志便是文化,是宏观社会结构与微观社会主体互动的结果。文化具有历时性,因其是经过长时间形成并传承下来的。另一方面,文化又具有现实性,因其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而仍是具有生命力的活文化。所以生活意志不同于个人意志,它具有某种社会共享性,表现为个体所不自觉的群体倾向与行动纲要,是一种不能随意改变的非正式规则。生活意志只有在被生活于当地的行为能动者体验到的情况下才是实存的,因此具有一种“第一人称本体论”的特征。生活意志是一个相对稳态的社会情感结构,与托克维尔意义上的民情(mores)相近。
生活往往附随着弥散于生活之中的意志性,比如人格化情感、生活经验、价值认同和共同记忆。中国人生活中的意志性通过你我不分的社会性道德表达出来,这种道德依靠人与人之间权力与势力的复杂博弈而搭建,表现为一种有历史的习俗和一种基于良知的内心平衡感。附着于生活的这些“感受性质”是不可能被还原的,因其作为一个整体的功能并不是局部的加总。生活意志的复杂性使其无法以简单的方式得到有效说明,因而也就无法被基于理论理性的行政科层系统识别和处理。
首先,生活意志体现为不可还原的认同感。生活事务和生活传统,孕育出两种不同的认同感。其一是基于情感的人格认同。基层行政工作所要处理的生活事务通常表现出糅合血缘地缘和人情面子的人—事结合特点,而基层行政工作本身同样具有人—事结合的特点。民众只有真正对行政工作者个人产生人格认同,认可对方的工作态度和为人处世方式,才更容易对具体矛盾有所释怀。其二是共同体认同。生活传统和习惯在生活情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传统之所以折射生活意志,是因为传统作为一种社会装置强调的是糅合人伦情感意志的伦理秩序,并且也依靠人们内化于心的习惯养成和对伦理秩序的自觉遵守而达成自我延续。传统如同一张复杂的大网,使日常经验和生活情境以整体的方式体现出来,形成区别于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认同。
其次,生活意志体现为不可还原的实践感。对于实践的判断即传统。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技术知识相对的实践知识。生活意志只有通过实践知识来把握。而实践知识的特点是,它无法还原为简单的方式加以表达,甚至无法完全还原为语言。生活是整全的,因而实践知识也是整全的。整全的实践知识只能在整全的实践过程中加以领会。
再次,生活意志体现为不可还原的历史感。历史之所以不可还原,是因为它是系统的、综合的。历史的系统性和综合性来源于人们在长期交往中自然产生的经验沉淀。因此,作为历史结晶的传统也成为被人们无意识接受的内在行为规范,被称之为非正式制度或内在制度。生活意志是在与当地环境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是一个具有整体性和长期性的历史过程。
最后,生活意志体现为不可还原的直观感。所谓直观,即一种不介入任何抽象、加工、扭曲和包装的无遮无蔽的直通状态,也就是直接感知。直观感让生活意志保持对生活过程的敞开和敏感性,这种敏感性带来一种切身的体验。弥散于日常生活中的生活事务,又可称为生活小事。生活小事不同于国家大事,具有只涉及个体周边小范围的细微性,比如以家庭为主轴的过日子活动。生活小事极易被生活主体直接感知,进而直接影响生活意志的状态。
(二)行政的还原论倾向
生活治理主要涉及指向农民日常生活领域的公共政策向农村社会传递、在农村社会实施的过程,即政策周期中的政策执行环节。按照古德诺对政治与行政的二分图式,政策执行即政府功能划分中的行政活动。在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基本范式的形成伊始,行政就与在“科学—效率”的进步主义意志之下对事务的理性分解相关联。对事务的理性分解,主要体现在对专业化、标准化和技术化等规范价值的强调,这意味着对事务管辖范围和事务处置流程的切割、还原和排列。
在还原论思维中,生活治理对象被认为可以继续划分为更细小的构成单元。行政之所以具有还原论倾向,是因为现代行政所遵循的基本官僚制架构本身就是一套依照对生活的碎片化还原而设置和组装的专门化、职业化的公共管理机器。对生活的标准化拆解,使官僚行政科层制得以实现具有规范性、程序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的精确机械运作,一切纯个人的非理性情感要素都成为不必要的冗余。生活被还原的颗粒度越小,越有利于行政机器的理性识别,也越有助于形成全面的专业分工和按部就班的行政序列。基于正式制度的公共行政,对理性化、科学化的追求向来附随还原论的思路。在还原论的逻辑里,指向日常生活领域的公共政策强调行政对理性的运用,其原理与工程师操纵或维修机械没有什么区别。
由于颗粒化的生活碎片之间彼此独立,行政科层制依此为每个部门设置边界明晰的权限,行政机器各部件之间各行其是,这样就可以减少相互摩擦、降低运行成本,为行政科层制带来优于其他组织的精确、快速与高效。在不断膨胀的行政理性面前,基本不存在不能经过还原而被行政科层制吸纳的生活事务,甚至日常生活乃至生命也被还原为能够被权力技术和行政分工加以识别和管理的对象,这便是生活的治理化。生活治理的行政权力对生活的还原,将生活识别或塑造为某种知识领域,进而生产出一系列策略或技术。生活于是成为一个独立的、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探究的知识体系。
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下,生活的治理化与改变国力衰弱的民族处境相关联。梁启超等人对尚武的提倡,将生活还原为国民的健康体魄。针对女性的“不缠足”和“不束胸”运动,以及针对男性的“剪发易服”运动,把生活还原为对身体的改造和重塑。国民政府开展的新生活运动,将生活还原为一系列被行政力量所操控的身体外表、衣着形态、饮食和排泄行为,等等。使命化的生活被拆解为对应于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教育和公共卫生的功能区块,进而造就了生活治理权力的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众的日常生活进一步被还原和编织进由集体操控的细密时间表和公共空间网络之中。基于对民众日常生活的细密还原,农村地区的人民公社和城市地区的单位作为一个个“社会浓缩器”,发挥着施展生活治理权力的主体作用。
虽然人民公社如今已经解体,单位制也早已遭遇了市场化转型,但国家权力试图还原民众日常生活并由此规训民众私人和公共生活的尝试却仍在进行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显性的公共必需品缺口已被多年的连续建设大幅填补的情况下,民众的日常生活环境和生活秩序再次成为行政主体关注的焦点,基层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发生生活化转向。在大力倡导共同富裕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新时代,以美好生活需要为旨归的生活治理往往将民众的过日子进行景观化、工业化或数字化还原。这是因为,只有将民众生活还原为视觉景观的堆积,拆分为工业行政机器中的部件,肢解为丧失具体场景的数据颗粒,民众生活才更容易被行政系统所抓取,并被操作为人居环境整治或创文创卫工作、改水改厕工作、网格化治理工作等生活治理形式。
(三)生活治理困境的解释逻辑
整全的生活意志,根植于当地社区环境和自然环境,蕴含一种维系族群生活的功能,是族群在繁衍过程中习得的应对生活世界各种生存挑战的“生存性智慧”,凝聚着族群自身的性情、需求和才干等。生活治理产生有效性的关键,在于重新找回指向农民日常生活领域的政策执行与生活意志的联结,在行政的物理世界中留出安放生活意志的位置,重新唤起生活世界中的主体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基本认同。一旦生活治理的政策执行脱离承载整全生活意志的生活场景、生活情感和生活意义,陷入执着于效率优化和理性计策的科学世界,把生活世界还原为一连串静止而孤立的点,生活治理的行政系统就将悬浮于民众的日常生活领域,形成自我目的化的自证式循环。
然而,生活意志的不可还原性,与行政管理视野下以可视性、可分解性和可计算性为原则对生活本身的还原之间存在巨大张力。这种张力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以来行政管理的“去道德化”倾向,以至于一切人格化要素皆被视为反理性的、未被理性化的和非正式的。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理性化的管理目标与手段成了公共管理学研究在理解和解释行政行动时的唯一侧重,这导致无法纳入理性分类谱系的要素皆成为从公共政策过程中驱逐的对象。追求确实性(certainty)的理性主义剥夺了一切不具确实性的东西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存在资格。
如此一来,生活治理的政策执行过程只能按照行政管理的组织原则,对农民日常生活的要素进行抽取、重组和串联。在服务于政绩生产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下,农村社会的生活意志在生活治理过程中被置换为容易被官员考核制度所识别的碎片。至于与人性和道德相关的、需要时间与耐心养成的生活治理技艺,则理所当然地遭到忽视和排斥。行政科层系统对生活意志的去差异化和夷平化过程,使其丧失了政治传输和政治表达的功能。这导致生活治理从村庄生活场域的使用价值中抽离出来,代之以带来政绩增值的交换价值,进而缺乏对生活问题的敏感性和回应性。加上中国的纵向间政府关系呈现自上而下的治理特征,以政策文件和行政命令为主导的“分散的集权主义”以及压力型体制就往往使政府扮演起侵蚀社会的角色,弱化了基层政权对社会突发事件和具体社会矛盾的感受力,以至于生活治理出现行政有效而治理无效的困境。
三、农村生活治理困境的形成逻辑
在还原论视角下,当下的农村生活治理之所以在一些地区出现“干部在干,农民在看”、长效机制难以建立、行政资源和财政资源大量浪费的问题,是因为指向农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政策及其执行对农民的美好生活进行了景观化、工业化或数字化还原,以至于生活治理走向了“去社会化”的道路,与具有公共性的生活意志以及生活主体本身的参与式行动渐行渐远。
(一)农民日常生活的景观化还原
景观(landscape)的原意是一种被展现出来的可视的客观景色和景象,也指一种主体性的、有意识的表演和作秀。农民日常生活的景观化还原,即将农民的日常生活拆解和简化为一些由空间要素堆积而成的视觉表象,比如道路、院落、沟渠、广场、墙壁等所呈现的视觉效果,并遵从“呈现的都是好的,好的才得以呈现”的政绩增值逻辑,对这些要素进行冷冰冰的机械重组、合并、区隔、遮蔽、凸显和再生产。指向美好生活的生活治理,追求的是一种有规划的现代化。一个特定的景观突出什么,略去什么,乃是一种别有用心的编码过程。对农民日常生活进行景观化还原的生活治理,显然会将关注点放在对村庄空间要素视觉效果的整治上。
正是由于农民的生活方式在生活治理中被还原为具有高度可视性的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将环境从农民日常生活中剥离和还原出来的政策,就与生活治理之间自然产生了亲和性。生活治理于是被操作成对农村空间视觉效果的规范化整治,以及对具有视觉效果的农村空间的全力打造。一些地方不顾村庄社会的生活意志,禁止村民在院落周围堆积柴火垛和杂物、在村内饲养家禽家畜、使用秸秆燃料;另一方面,又投入大量资源甚至不惜负债,将村民房屋的外墙刷白并画上漫画,修建好看却不中用的文化广场和村委办公大楼。
例如,笔者在河南农村调查发现,当地老年人还习惯用柴火烧饭,觉得这样烧出来的饭才香。因此他们多将柴火垛堆放在院子门口,不但方便取用,也构成一道充满烟火气的乡村生活景观。不过,柴火垛被生活治理的景观化还原逻辑所抓取,并被判断为“乱七八糟,不整齐”,于是成为不符合规范化的视觉美学标准的无序存在。因而,乡镇和村干部要求村民将柴火锯成规则形状,并且强调不能堆放在自家院门外,即使堆放在院子里面也必须用塑料布盖住。
消灭庭院柴火垛以营造规则有序的视觉表象,在乡镇看来就是在进行生活治理。“一眼净”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与村民不规则的日常生活现场、村民的审美尺度以及村民自身对美好生活的想象之间存在断裂。对于村民的日常生活而言,生活秩序是居民彼此在互动中自然形成的,这种秩序是特殊主义的、不规则的,且不断处于流变之中。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村民生活的文明尺度。然而,来自村民日常生活景观中的不规则、不整齐,以及泥土灰尘和烟火气,被将景观规划视为生活治理本身的“行政洁癖”严厉驱逐,并被称之为乱。在一些村民看来,如果试图帮助农民实现美好生活的规划意志强调的是标准整齐的政治美学,村民得到的“美好生活”必定会脱离人间烟火、偏离百姓审美和村民生活意志。
(二)农民日常生活的工业化还原
工业体系是一个以可分解的行政管理体系为基础的理性人造系统。农民日常生活的工业化还原,即将原先处于一个自我完结的闭环生态系统之中的农民生活,切分和简化为若干可以由不同行政机关加以专业化管理并进行公共服务供给的机械化运作过程。指向美好生活的生活治理,追求的是将农民生活所依托的自然生态系统分解并吸收进工业行政系统,使农民在生活问题的处理方面表现出行政化特征,即属地问题的处理责任主体从个人或家庭和共同体转变为行政机关。将农民日常生活进行工业化还原的生活治理,使农民单纯成为公共服务的接受者、享受者和消费者,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再需要地缘居民的共同努力而得以生产和维持,其问题的解决也不再需要农民的直接参与。
传统的农村生活,依托的是大自然的生态系统。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本身高度嵌入生态系统,服从于生态系统的节奏,并成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该生态系统的大部分环节是自然的赐予,基本不需要人工投入以重构系统,因此传统的农村生活是低成本的。被生态系统自然组织起来的农民生活意志,呈现出相对分散、自给自足、自发合作的自治特点。农村生活与现代城市生活,依托的是完全不同的闭环系统,即自然生态系统和工业行政系统。农村生活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改善乡村生活质量和提升农民生活水准,具体的操作方式往往是推动工业化的现代城市生活中某些硬件要素的进村。现代生活硬件要素进村如果要真正起到提升农民生活水准的作用,就必然伴随工业行政系统向村庄空间的拓展和延伸,以及工业行政系统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替代。
比如,“厕所革命”作为农村生活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试图让水厕这个新的现代生活硬件要素进入农村生活。这意味着如厕从传统农村生活的生态系统中脱嵌,被现代工业污水管网系统和自来水管网系统所吸收,与现代工业行政系统相对接。尤其是当厕所革命被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定位为“小厕所、大民生”之后,农民的如厕方式更是被政治化,与运动式治理相伴随,并以项目制的方式与市场化的施工主体发生关联。生活治理将如厕从农民原先的生活系统中剥离出来之后,还原成了若干工业行政项目的组合,包括由村干部联系乡镇开展的水厕安装工作,由乡镇配套相关设施开展的抽粪工作,以及由乡镇负责财政投入的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如此一来,生活治理对农民日常生活的工业化还原,大幅增加了农户如厕对行政公共服务的依存度。
(三)农民日常生活的数字化还原
农民日常生活的数字化还原,即将农民的生活意志颗粒化为数字痕迹而记录和储存。指向美好生活的生活治理,追求的目标是使信息、政策和服务可以顺着这些反映农民日常生活的数据微粒,抵达每一个微观的生活细胞。
农民日常生活的数字化还原,在生活治理实践中体现出三重不同内涵。
第一,农民日常生活评估被还原为一些小概率生活意外事件的发生率。比如笔者在广西某镇调研发现,当地政府将农民日常生活还原为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数、交通事故发生数,等等。此类数字化还原方式,直接与上级试图消除生活中所有偶然事件的极化思维相联结,最终导向自上而下的顶格考核。基于上级对小概率生活意外事件发生的零容忍,为了减少生活意外事件的突发情况,乡镇不得不建立涵括属地所有治理事务的复杂网络,在某地区出现生活意外事件之后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第二,农民日常生活过程被还原为通话录音、监控录像、手机视频等数字化信息。具体而言,政府服务热线或接处警热线中留存的通话信息,街头门前的摄像头中记录的影像信息,以及村民们手持手机拍摄下来的视频信息,共同拼凑出农村生活治理的对象。在数字通信技术高度普及的今天,原先社会生活的暗面以及难以被公共权力凝视的死角,都因被数字化力量穿透而消除。但与此同时,一般性的生活事务也随之大量涌入生活治理的国家视野。政府服务热线或接处警热线背后一整套规范的处置流程,吸纳了大量村民原本能够自己处理的生活事务,进而模糊了生活事务处理责任的公私边界。在摄像头、手机等来自私权力或公权力的监控设备充斥生活空间的当下,农民生活的各个角落都随时可能因录像记录或现场直播而变成生产社会舆论事件的现场。
第三,农民日常生活意志被还原为精细化编码、能够被对应于政府部门职能类别划分的信息数据库所精准识别的部件信息。在还原为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微粒之后,系统会按照类型将其派单到相应责任部门或村委会进行处理。比如在网格化治理场景中,及时更新网格内的人口与房屋空间信息等部件信息,成为网格员的主要工作。笔者在湖北省某社区调研发现,网格员不是忙碌于与群众打交道,而是忙碌于社区办公桌的电脑屏幕前,在网格系统上更新和检查本网格的人口基础数据、房屋基础数据、矛盾案件数据、案事件处置效果数据,等等。网格化治理系统的设计者相信,只要收集到足够饱和的生活数据,只要对居民生活意志进行充分的数字化还原,生活治理能力就一定能够得到提升。
(四)行政还原与生活治理困境
农民日常生活的景观化还原、工业化还原和数字化还原三个维度,分别对应行政在可视性、可分解性和可计算性三个层面的还原路径,是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农村生活治理实践中最为常见的行政还原逻辑。其与生活本身不可还原性的张力,导致了生活治理困境的形成。
景观化的行政还原,将农民日常生活分割为可被行政权力加以规划的视觉要素。然而事实上,生活治理对景观的规划意志,与来自村民生活本身的反规划意志或自主规划意志,不可避免地在村庄空间中展开拉锯。这是来自不同层级的主体之间围绕生活景观的规划权而展开的争夺和博弈。这种用行政意志所规划的行政景观替代民间社会内生的生活景观的生活治理,一旦没有体制内高强度的政治动员,没有乡村干部持续的集体介入,没有国家资源的持续投入,其治理绩效将随着运动式治理的消退而淡化。比如笔者发现,在村干部配合乡镇完成考核任务之后,河南农村的柴火垛又重新出现在了村民们的院落门前。
工业化的行政还原,将农民日常生活拆解为由人造部件理性拼凑而成的机械运作系统。然而一旦政府财政实力与行政规模不匹配,工业化还原将把农民日常生活推入自然生态系统与现代工业行政系统之间的不完全切换状态。以改厕为例,为农户提供可以长期使用的现代化如厕设备、组织制度化的粪水抽运体系、建设污水管网,将产生巨大的行政成本。据估算,一个镇为一个村民组或自然村建设污水管网,需要投入上千万。以一个人口规模接近6万人的镇为例,全镇若要完成这项建设大概需要10个亿。对于这笔费用,绝大部分乡镇显然无力负担。没有系统的完全切换作支撑的改厕工作,最终成为徒具形式的“半拉子工程”——系统前端已通过化粪桶的安装而与自然生态系统相隔离,但系统过程却缺失配套的运行和维护体系,还得依靠农户以分散的、自发合作的自治方式,如几家人合用一个抽水泵把粪水自行抽到菜地里,呈现出“现代工业行政系统的前端”和“传统自然生态系统的过程”相搭配的系统错位。而这种错位也未尝不是农户在不完全系统切换境况下展开生活自救的结果。
数字化的行政还原,将农民日常生活简化为数据微粒,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的颗粒度缩放。然而,农民日常生活的数字化还原极易让生活中小概率意外事件的发生率主导乡村治理的注意力投注方向,使有待生活治理工作“现场控制”的事务量大增。与此同时,生活治理的回应效率、回应方式和回应效果不仅受到上级公权力的监督,更受到社会的监督。例如,12345政务热线的群众满意度考核对政府回应效果和服务质量的强调,使基层不仅要回应大量本应由村民自行解决的事务,还要按照高度规范化的治理流程对分派的数字化工单进行快速回应。网格化系统对农民日常生活的编码还原,化简了村庄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农民生活从社会情境逐步降维到议题再到数字。被数字化还原的生活数据一旦脱离原初的生活情境,就丧失了对生活意志的反映能力,进而也就失去了对于生活治理的参考意义。一旦收集的部件信息与治理无关,对于数据本身的维护和变动也就失去了根本价值。
在还原论思维的指导下,生活治理因将农民生活进行了表现为景观化、工业化和数字化的分割、肢解与简化,而陷入治理内卷化的困境之中。农村生活治理的出路,在于摆脱还原论思维的支配,通过反还原的实践机制,重建生活治理与生活意志的联结,最终达成生活治理的再社会化。
四、农村生活治理困境的超越路径
农村生活治理的核心不在于从外而内、自上而下地输入资源或公共服务,更不能为了使生活对接资源和公共服务而分割和肢解了农民的日常生活本身。由于生活意志的不可还原性,能够与生活意志建立联结的生活治理必定遵循反还原的实践逻辑。根据生活治理的成功案例,遵循反还原的生活治理通常重视的是生活系统和人的不可还原性,具体表现为对于生活规则、沟通渠道和治理主体的重视。
(一)结构反还原:再造生活规则
农民的生活规则,是农民生活秩序得以形成的基本遵循。它作为一个不可还原的整体结构,对农民生活行为进行着统摄性支配,以至于农民的生活意志也围绕着生活规则而组织起来。
在人民公社时代,农村生活治理之所以取得扎根农民日常生活的治理成效,是因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政社合一”关系全面再造了农民的生活规则,绝不仅仅是将农民生活还原为诸多生活片段之后一一加以控制。根据既有研究,当时的农村生活治理将农民生活规则导向政治化、集体化和生产化的方向:政治化再造了农民日常生活话语、穿衣打扮和家庭成员关系的生活行为规则,集体化再造了农民开展家庭生活和个人生活的生活组织规则,生产化则再造了农民安排生活时间、生活空间和生活器具之使用方式的生活配置规则。从农民的生活逻辑来看,农民的生活意志也完全服从于再造后的农民生活规则。
在进入乡政村治时代之后,作为农民生活治理主体的国家权力撤出村庄。在政社分离的国家与农民关系之下,以个体主义和消费主义为主导的市场规则,对农民的生活规则进行了全面再造。市场规则促成农民生活中个人享受性权利和个体性生活欲望的合理化,带来了个人利己主义的膨胀,同时也导致农民日常生活用品的商品化以及农民消费行为的透支化。被市场规则再造的农民生活规则,高度重视私人生活而忽视其外部性,将获取资源和经济利益视为闲暇的目的,把炫耀和攀比视为人情互动的基础。农民生活规则的“市场化”造成了农民生活秩序的异化,也造成了农民生活意志的空虚和混乱。
基于市场规则所造成的种种问题,在三治(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新时代,农村生活治理就不能仅仅将生活还原为碎片化的生活微粒,而是必须着眼于对农民生活规则的整体再造,使其能够与市场规则形成对抗。比如,鄂西乡镇制定的“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之所以取得良好的生活治理效果,就是因为该制度并不对婚丧喜庆事宜本身进行片段式抽离,而是触及了婚丧喜庆事宜背后的农民生活规则系统:借由对办酒事由、酒席规模和档次的限定,以及厨师队伍认证制度和办酒备案制度的建立,国家为农民生活输入了得以替代市场规则的新规则,以至于村庄社会对于“面子”的判断规则、人情互动规则和舆论施压规则都得到彻底再造。新规则对农民生活程序和标准的重新定义,改变了农民生活的需求偏好和对市场化价值的认同偏好,因而深刻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意志。正是由于农民生活规则统摄了农民的社会交往、经济生产和家庭策略等方方面面,农民生活规则的脱市场化改造,就能系统纾解农民生活的负担和压力,扭转在市场规则主导下异化的农民生活秩序。
(二)互动反还原:建立沟通渠道
建立沟通渠道,即建立生活治理主体与生活主体之间的协商互动空间。协商互动空间的建立之所以是一种反还原机制,是因为沟通渠道联结的是整全性的农民生活系统和全局性的政策意义系统,涉及对生活意志表达的集结和综合,以及对政策意志的在地化阐发。
如果说在再造生活规则的反还原机制中,生活意志是作为生活治理的影响对象而被动与生活治理发生联结,那么建立沟通渠道的反还原机制则意在凸显农民生活意志的主体地位,在对农民生活意志的回应中达成生活治理与农民生活的联结。只有站在全局性高度正确识别具有村社公共性的农民生活意志,并使其对私利本位的个人意志形成抑制,生活治理才能够恰当回应农民生活意志,而不至于陷入“治理回应力度越强,民众反而越觉得治理回应性不足”的治理悖论。
召开村民大会,就是一个触摸农民生活意志、接应政策意志的沟通渠道。在广西北海,围绕清洁乡村的生活治理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成效,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当地的清洁乡村政策并非单纯为了营造与村民的生活系统相脱节的视觉景观,而是呼应了农民的生活意志。当地农民外出务工见识了城市的干净整洁之后,已经将治理垃圾和猪牛粪便上升为具有村社公共性的生活意志。村支书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的方式,让农民聚集起来公开展示其生活意志,同时站在全局性高度对清洁乡村的生活治理政策进行在地化解释以回应农民的生活意志,这样就自然使农民的生活意志与生活治理政策发生整体性接应。
在生活意志的集结和综合过程中,开会能够起到让群众教育群众的作用。当有少数村民为维护养猪的局部私利而不同意拆除猪栏时,他们也会在大部分村民的压力下自己感到过意不去。而在与生活治理政策的接应过程中,开会促成一个干群交流、群众内部公开互动的公共空间,形成一个整全性政策意志和社会意志与局部性个人意志相互碰撞和协商的公共平台。借助这个平台,作为政策意志主体的村干部站在“公”的全局性高度完整阐明政策意图,将开会变成一个深入群众当中宣传政策、跟村民讲透讲懂政策的契机。只有从农民生活意志的角度将政策执行的道理分析给村民听,才能调动起村民在生活治理中的主体性,村民也才会理解并主动支持生活治理工作的开展。开会则为村干部发挥其政策解释权和转译权以推动生活治理的在地化,留下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
开会作为一种联结生活治理政策与生活意志的反还原机制,并非仅见于广西北海。在成都平原,由于村民居住在平坝上面,村民依开会的地点将会议称为“坝坝会”。而在多丘陵的湖北农村,村民聚居之地的房前空地被称为屋场,因此会议被称为“屋场会”。根据调研访谈,成都彭州花村的村支书为达成村民对于村庄环境整治政策的共识,在2018年的两个月中召开了30多场“坝坝会”,使花村成为生活治理的先进典型。而湖北通城横冲村的村支书,自2010年以来已亲自主持召开了十多年“屋场会”,讨论与屋场生活事务相关的各项政策。为了联系农民生活意志以形成对于生活治理政策的共识,有时一个“屋场会”甚至需要连开3个晚上。
(三)主体反还原:识别治理主体
将生活治理与农民生活意志的联结落实到日常生活的行动,关键在于识别治理主体,也就是将那些带着生活意志主动参与生活治理的村庄积极分子发掘出来。治理主体本身是人。而农村生活治理广泛涉及农民日常行为和观念认知,实际上也是直接指向人而不是事。生活治理必须进入人的层面,才能真正回到农民生活系统本身。之所以识别治理主体是一种反还原机制,是因为人是糅合多重角色、多元性格特质和社会关系特征的综合统一体。一个人的日常权威性,一定与其对村庄社会生活和农民生活意志的熟悉度、日常办事的公正性、公共发言的说服力、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以及良好的人缘等要素,混合为一个彼此共生的支撑系统。识别和发现治理主体,就能够将汇聚于其身的各种要素搅动起来,转化为影响农民生活秩序、推动生活治理在地化实践的治理资源。
在村庄中有威望的民间精英,是可被识别的直接治理主体。一方面,他们嵌入地方性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意志之中,对农民群众有一定的号召力;另一方面,他们又是村干部或者是村干部的得力助手,本身具有接应基层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他们身上具有的双重属性,使他们本人成为联结生活治理与农民生活意志的通道。在鲁中和赣南的一些地区,围绕移风易俗而展开的生活治理之所以有效,是因为村庄中有威望的民间精英被吸纳进理事会,并在理事会中完成了其作为治理主体的身份确认。他们在参与村庄公共生活时,会对办酒方式和档次、丧事规模和排场等方面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如此一来,他们在农民群众中所具有的权威性,就会为他们所倡导的生活方式赋予人格化色彩。生活方式的人格化,意味着一种带有卡里斯马色彩的说服力和情感号召力。他们之所以能够让移风易俗政策社会化为农民的生活意志,就是因为他们对新生活方式的人格化带动,超越了办酒和丧事等生活片段,扩展为一种能够影响以人为主体的整个生活系统的引领性力量。
此外,党员也是可被识别的治理主体。贤能型干部制度是中国党领基层底层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来源于群众且原则上德才兼备,因此能够在道德和能力的双重领域对群众起到教育和示范作用。当农村广大党员在生活治理中发挥的模范带头作用汇聚起来,就能影响农民的生活意志,同时激发出更多可以作为治理主体的村庄积极分子。在大部分中西部农村,留守村庄的老年人和妇女是产生积极分子的潜在群体。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将老年人和妇女组织起来,是识别积极分子的有效手段。湖北荆门农村的老年人协会,激活了老年人生活系统的社会价值。老年人积极分子对公共生活空间建设的参与和对老年生活方式的引领,改变了老年人“孤立而又无用”的生活秩序。赣南的“新妇女运动”则通过妇女组织识别出大量妇女积极分子,再造了妇女生活系统的公共性。妇女积极分子通过协助政府开展“好婆婆评比”“好媳妇评比”等活动,主动践行赡养老人、反对天价彩礼、不封建迷信、不大操大办等行为,而成为生活治理主体。作为家庭成员结构中的重要节点,老年人和妇女生活的行为逻辑和价值偏好,往往会对整个家庭乃至整个村庄的日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
五、结论
如何有效对接生活治理与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逻辑?如何将国家层面面向农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政策有机嵌入社会层面的日常经验之中,一方面使农民生活意志成为生活治理的改造对象,另一方面又使生活治理在合乎法理和绩效的同时合乎人情?这些问题决定着生活治理能否人格化地融入农民日常生活过程,能否真正深入农民的内心世界,并对农民的思维方式和心理过程产生作用。
在还原论视角下,生活治理的困境来源于对不可还原的生活系统本身进行还原的理性傲慢。技术是理性主义的一种物质化身,因为它源于科学。行政体系是理性主义的另一种化身,因为它旨在对日常生活进行理性的控制和安排。在将实现农民的美好生活视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焦点之一的背景下,技术和行政体系通过将农民的日常生活还原为视觉景观的堆积,拆分为工业行政机器中的部件,肢解为丧失具体场景的数据颗粒,而越来越有力地进入到农民的日常生活。然而,村民日常生活的整体面貌其实是一个个生动的、相互纠结的家庭故事,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是一部经过漫长的岁月沉淀而形成的历史。只有人们在一起吃饭、一起居住、一起应对危机、一起分享环境,他们对所在地方的共同理解和共识才最终凝结成生活意志。这种承载着农民生命意义和情感的生活意志是高度场景化的,因而是不可还原的。被还原的农民生活注定是失真的政策幻象。生活治理在推进的过程中单纯依赖行政力量而强力深入失真的农民生活,忽视了生活治理的有效性与深度社会动员的关联性,没有在农民生活世界找到生活治理事务下沉的新基础和生长点,以至于生活治理事务下沉后没有获得扎实的生活根基,悬浮在农民生活意志之外,无法得到来自社会自身的主动接应。作为生活主体的农民被排斥于生活治理之外,生活治理事务皆由基层政权组织所包办。指向农民日常生活的基层治理,终究陷入行政有效而治理无效的困境。
若要破解生活治理行政有效而治理无效的不一致性,在实现行政有效的同时实现治理有效,生活治理就需要破除还原论的逻辑,通过与农民生活意志的联结重建而复归农民生活系统本身的真实情境。联结生活治理与生活意志的必要性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解决生活治理的扎根问题。生活治理必须要找到自身落地的基础和生长点,获得扎实的生活根基,使外来的各种变量实现在地化和内在化,这样才能在广阔的日常生活空间范围内获得不竭的生命力。二是解决生活治理成本过高的问题。指向村民日常生活的公共政策只有控制其执行和落地成本,才能在轻盈的基础上获得可持续性,避免因过于笨拙而变得不灵敏。三是解决生活治理有效性的问题。生活治理只有充分融入农民日常生活中复杂多元的实践情境,包容表征多样的生活意志,才能顺应农民的生活需求和价值认同。
但凡产生良好治理成效的农村生活治理案例无不表明,生活治理的要义在于把握规则与人这两个反还原的核心要素,并将其作为联结生活治理和生活意志的中间结构。规则是农民生活秩序的整体架构,而人则是生活治理直接面对的生活主体。只有从规则与人的不可还原性出发,回归到与生活意志相结合的整全的生活经验本身,影响或借力农民生活需求偏好和价值认同偏好,生活治理才能真正获得社会力量的自发接应,在降低治理成本的同时,生成可持续的治理有效性。
责任编辑: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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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