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一波助学金来袭,点我查看
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年上半年社会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
此次可申报的社会助学金共5个:
二、评奖对象
参评对象原则上应为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7-2018学年数据库内学生;
三、评奖原则、条件、获奖名额及金额
(一)评奖原则
原则上,同一学年(2017秋季和2018春季)不能参评两次助学金。
(二)参评条件、获奖名额及金额
1、佳源奖学金、奥盛助学金、观韬中茂助学金按照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划分到各学院。
2、中伦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推荐1-2名本科生,再提交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审议,产生8名推荐人选,报捐资方评选出4名获奖学生。
3、协力思源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研究生,候选人报捐资单位评审。
2018年上半年社会助学金名额及金额
分配情况一览表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信息完善和审核
本次社会助学金本科生申报将依托新学工系统开展,因而所有本科生在申报助学金之前需要在新学工系统上将本人相关基本信息及拓展信息予以完善,并提供相关电子附件(前期通知已发)。研究生无须进行系统申报。
(二)个人申请
学生信息只有在学院审核通过之后才生效,此后才能进行社会奖助学金的申请。
5月1日之前(注:当日24:00填报时间截止,逾期奖学金申报系统将关闭,学生不能再行填写或修改)
本科生:符合评奖条件的本科生须在新学工系统-学生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填写相应内容,根据评奖条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已经在个人信息完善时提交过的附件无需重复上传)。
研究生:无需登录系统,直接将附件5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6汇总表电子版提交给辅导员。
(三)辅导员初审
5月2日之前,辅导员在新学工系统对学生自行填写的内容和上传的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后提交学院审批。
(四)学院评审
5月4日之前学院召开评审会产生评审结果,本科生还需根据评审结果在系统上进行审批。
(五)学生处资格审查
(六)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获奖候选人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捐资方评审或备案。
(七)校外评审
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学校评审推荐的8名学生进行评选(电话沟通或书面材料审核方式,时间大约在2018年9月以后),确定4人为获资助学生。
五、材料报送
(一)中伦助学金参评学生除提交中伦助学金申请表(校内),还需提交个人申报材料电子版及书面版,并按顺序排列夹紧(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直接在新学工系统上申请界面分类别打包作为附件提交):
①中伦公益基金会2018年中伦助学金申请表;②个人简历(中英文);
③成绩单和年级排名(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④三份评语:个人评语(本人撰写,由辅导员签字认定),辅导员评语(辅导员撰写并签字),教授评语(教授撰写并签字);
⑤发表的论著(如有,请附论著首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⑥获奖证书复印件(根据捐资单位要求,除了第一个申请表以外,其它全用彩色扫描件);
⑦2018年9月份补交最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表。
(二)协力思源助学金材料提交:
①书面申请表附件5;
②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必须特别注明本人语言能力,包括外语、中国方言等等);
③学生成绩单;
④相关材料(发表的著作、文章等学术成果复印件,在校外接受培训的证书、获奖证明等等,学术成果需要全文复印,如果是增刊请注明)。
(三)各学院请于5月4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生管理办公室明志楼a214室,电子版发吴菲oa。
1、本科生申请表(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在新学工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加盖行政章);
2、 研究生:
1. 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
2. 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
3. 对比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 菲 电话:57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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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设计 | 陈怡静
源 | 学生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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