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擦亮双眼!不少所谓全国性竞赛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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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除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以及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由教育部按规定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以外,其他所谓全国性竞赛包括通过网络形式举办的全国性竞赛均不合规,不得在任何区域内实施。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许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其中不乏有一些导向正确、质量较高、社会反映良好的竞赛活动,但也有一些竞赛违反规定擅自组织进行,有些存在严重“应试”倾向,有些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有些名为发展教育实为谋取利益,这些竞赛造成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严重干扰了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营造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一律按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核准,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2018年9月,又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竞赛活动的申报受理、核准认定、组织管理和日常监管作出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10月,教育部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开展了首次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评审认定工作,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遴选出29项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
《关于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同时明确,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规范管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违规举办竞赛的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强研判,加大对名为“活动”,但实际体现了竞争性,增加了中小学生负担的“变相竞赛”的查处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调研巡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等措施,加强对竞赛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发现本次公布的竞赛活动存在擅自扩大竞赛范围、强迫或诱导学生参赛、收费、推销书籍或商品、举办有关培训、竞赛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监管办法,特别要严格主办方资质,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零收费”和公平自愿原则,严控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学科类的竞赛活动。各地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出台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专家点评
此次教育部正式公布面向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可被视为治理各类违规竞赛活动的雷霆行动。教育部“白名单”上的竞赛分三类:科技创新类、艺术体育类、学科类,其中学科类的赛事全部只面向高中生,可谓真正地“缩水”“瘦身”,与教育部此前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的精神完全一致。其真正目的不仅如此,而是让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回归本位,回到本来,发挥竞赛的综合育人功能,杜绝把竞赛仅仅当作招生入学的“敲门砖”“入场券”。
治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不能把眼光停留在入选的竞赛活动数量多少、类别变化等方面,而是要深入考虑竞赛对于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的意义,认真考虑竞赛对于教育综合改革的深远意义所在。不仅没有入围竞赛活动企事业单位和机构要深入反思,即使历经多道门槛最终得以入选的竞赛组织单位,同样要引以为戒,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扭转不科学的价值导向,在更好地发挥竞赛的育人功能上下足功夫。
规范和治理学生竞赛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手段。要引导竞赛组织者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改进和完善竞赛行为,规范科学有序高质量地开展竞赛活动,促使竞赛活动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给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和时代新人们撑起一片蓝天。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陈如平)
附件: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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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金正波、张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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