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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丨文昌一村干部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被提起公诉

2017-02-07 海南廉政



核心内容

文昌市检察院不断加大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和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扶贫领域“微腐败”,近日,该院派驻锦山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蓬莱镇蓬莱村委会委员孙安海,在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4万余元,涉嫌贪污罪,现该案2月4日已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5年8月,根据文昌市蓬莱镇政府和蓬莱村委会的工作安排,孙安海负责协助蓬莱镇政府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找施工方建房。在具体工作中,孙安海先后向蓬莱村委会黄某和、郑有某、周先某等9户危房改造申请户(均为五保户和低保户)提出,政府让其负责为危房改造申请户找施工方建房,要求申请户将政府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银行账户交给他。


之后,孙安海先后将蓬莱村委会9户的危房改造工程分别交给私人包工头林明某和周克某承建。孙安海向林明某和周克某说,承建低保户的危房改造款是18500元一间,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工程是20000元或21000元一间,但根据政策的规定,这9户危房改造申请户获得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均为28000元。


2016年春节前,这9户危房改造房屋建好后,孙安海从黄朝某等8名五保户、低保户账户里取出危房改造补助款现金224000元,另收取王某利危房改造补助款现金27500元。然后,孙安海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共支付给林明某和周克某188500元工程款,用于安装五保户门窗、买床、买水管共17150元,剩余的4万余元被孙安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为己有。


检察机关表示,孙安海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职务之便,将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占为己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结合该案,文昌市检察院加大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深化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及时总结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诱发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扶贫政策真正能够惠及于民,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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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丨作者:金昌波、卢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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