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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你知道吗?推进反腐败立法有大动作了!

2017-03-06 海南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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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应该可以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推进反腐败立法的实质性举措,实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国家监察、惩治腐败。”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


据傅莹介绍,本次大会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办会。今年大会秘书处新增设了会风会纪监督组,专门负责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大会于3月5日上午开幕,15日上午闭幕,有11项议程;除了例行要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还要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和3个有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议案。3月15日上午大会闭幕会后,李克强总理将与中外记者见面。


在一个小时的答记者问环节,傅莹先后回答了15名中外记者的提问,内容涉及民法总则草案、环境治理、监察体制改革、中美议会交往、人大监督等多个方面。


在回答“民法总则草案特点和重要意义”时,傅莹举例说,媒体很关注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社会老龄化趋势,在民法总则里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也扩大了监护范围,尤其是注意到对失能老人的保护问题。再比如,社会实践中法人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进行了新的科学分类,增加了法人的类别,如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也都赋予了特殊法人的资格。


针对“今年全国人大在环境治理方面还会有哪些动作”的提问,傅莹介绍说,一是要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二是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去年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责任落实不够、执法监督不到位、配套法规不完善,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年4月要听取反馈报告。


在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监察委员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的提问时,傅莹表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的一个大的动作,也是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政治体制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去年底做了一个授权决定,就是在北京、山西和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现在试点工作已经全面推开,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他们的实践将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原标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监察法今年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丨作者: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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