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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莫把组织提醒当“耳边风”

2017-06-12 海南廉政

“没把组织的警示、领导的提醒放在心中,拒腐防变意识淡化,真话听不进去,假话不以为然……”江苏省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树成在忏悔录中坦言。据报道,他在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低价购房、以权谋私,罔顾组织和领导的提醒、警示,最终在违纪违法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不仅仅是李树成,纵观近年来落马官员的贪腐之路,都曾有组织、领导对他们进行过提醒,但是他们却置若罔闻。有的认为手段高明,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会被发现;有的被贪欲蒙蔽了眼睛,忘记了纪律的约束……直到东窗事发的那一天,才想起纪律和法律,才想起组织和领导的声声劝诫,想起自己在党旗下的誓词,只是此时已迟。


组织的提醒警示是关心,也是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约谈函询手段,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正是提醒警示的最好体现。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却没能正确认识这一点,他们认为约谈只是走程序,把约谈当闲谈儿戏,对组织不如实说明情况,不正视自己的问题,这是极其错误的。约谈函询是组织给予的一次回头机会,直面问题积极整改才是唯一的出路,如若还是选择置若罔闻甚至抗拒组织,其结果必然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对组织的提醒警示置若罔闻,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心中警戒意识缺失。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身居要职,平时赞扬听得多、批评听得少,很容易产生自己无所不能的虚幻感和膨胀感,认为自己绝对正确,纪律管不到自己。久而久之就放松了心中的警戒意识,警戒之心一旦失去,走向违纪的道路只是迟早的事。


党员干部要强化警戒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干部当有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一些事情普通群众可以做,身为党员干部就不能做。反观现实,有的党员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漠视纪律。李树成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正如他自己所言:“总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党员干部、一个单位领导,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有纪律约束的人。”正是因为这一点,让李树成肆无忌惮地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把组织的提醒和劝诫当成“耳边风”,在违纪的道路上一意孤行。


慎之于始,也要慎之于终。强化警戒意识就是要保持“慎”的思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绝大部分党员干部都能够紧绷纪律弦,但是对一些“小问题”却没有足够的警惕。在日复一日的过程中逐渐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口子一旦突破,想堵住就很难。强化警戒意识,就是要慎始慎终,从小处和细节入手,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不越雷池一步,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丨作者:黄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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