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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丨“老虎”是怎么打的?从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细节看“武松打虎”→

2017-07-28 海南廉政

说起“打虎”,网友们最关心的该是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工作情况了。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详细披露了纪检监察室的工作细节。
打虎分工


点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的“组织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具体信息一目了然。这其中,就包括第一到第十二纪检监察室。


12个纪检监察室,第一到第五室负责联系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以及央企等,第六到第十二室负责联系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以二室为例,他们负责联系45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9家相关单位,监督对象多达1000余名中管干部。



主要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有关问题的中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打虎”流程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的职责。监督执纪工作是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行的,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工作规则》的每一项要求。从接收线索到移送审理,每一步都有严格的规范。


严格的规范从执纪审查工作的起点——接收问题线索开始。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之后,经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分送各联系处分析研判。按照《工作规则》,问题线索有四类处置方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如果反映问题属于一般性问题,可查性不强,通常进行谈话函询。谈话函询,包含谈话和函询两种方式,其中谈话是面对面的,函询则是书面的。两者可分别使用,也可叠加使用。


谈话函询的目的是让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对被反映的问题作出如实说明,以帮助组织对问题进行研判,并给被反映人以说明、澄清的机会,同时起到教育、提醒的作用。根据谈话函询不同情形作出了结澄清,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等三个不同层面的处理。



◆初核


初步核实,简称初核,就是对反映的主要问题开展核查工作。初核是处置问题线索的关键一步。接到初核情况报告后,会召开会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并报委部领导。经过初核,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报经批准,会进行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是“打虎拍蝇”的重要一环,它不是随意的,有严格的条件和标准。立案审查的条件是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且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


审查过程中,一边是严肃认真的审查谈话和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一边则是严密周全的外查取证工作,共同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之后,审查组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并听取意见。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报告。



至此,审查工作结束。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报经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整个执纪审查过程有着严格的规范,可以说监督执纪工作延伸到哪里,严格的规范就跟进到哪里。


“打虎”纪律


《工作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对权限、责任、标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以谈话函询为例,《工作规则》提出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每次谈话函询,都会制定详尽的方案和预案。就谈话来说,在哪谈、谁去通知和接送谈话对象、谁去报车号、怎么用餐、医疗应急措施怎么准备等等都会作出细致安排。谈话过程中至少两个人在场,形成谈话记录。谈话结束后,专门安排人员将谈话对象送回单位或家里,及时沟通情况,确保谈话对象安全。


以保密工作为例,如第二纪检监察室结合工作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二室计算机、手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电子设备使用规范》,将严守保密纪律贯穿工作全过程。日常工作中,经常性开展安全保密工作不定期检查,引导同志们提升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



不仅仅是“打虎”


监督执纪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地查处一批人,而是为了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教育挽救干部。纪检监察室的同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敢于“较真”“叫板”,切实捍卫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目的是把工作做在违纪之初,防患于未然,尽量使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


对犯严重错误接受组织审查的党员干部,积极进行教育挽救,安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提高政治觉悟,促使其认识错误、深刻反省、回归初心,重建对党的忠诚。


据了解,在查处民政部系列违纪案件中,李立国、窦玉沛在组织谈话第一天,均表示自己对该领域发生的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愿意引咎辞职,并针对相关业务和党建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二人均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充满悔恨、作出深刻检查,表示完全服从组织决定,感谢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教育、挽救,愿意进一步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以第二纪检监察室为例,2016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联系中管干部谈话函询238人次,批评教育、提醒谈话31人,诫勉谈话15人,并将函询了结情况向被函询人发函反馈173人次,体现了党组织对干部监督与信任并重,高度负责的态度。



来源:“学思浅语”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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