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1例入选陕西检察发布“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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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发布“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关注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红色基因。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陕西省检察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新社、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法制报、华商报、西部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陕西省子长市检察院督促保护羊马河战役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5件,涉案红色资源类型丰富,挖掘保护红色资源成效明显;聚焦违法问题,以实现诉前维护公益最佳司法状态;积极协作沟通,广泛凝聚保护合力;守护“陕西红”,传承红色基因勇担当四个方面对发布的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征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墓坳战役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羊马河战役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蓝田县人民检察院、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中共蓝田特别支部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李先念住地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5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注重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协同共治。检察机关在办理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案件中坚持全员参与,三级院干警齐动员,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以及党史办、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单位联系,召开座谈会,共协商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在相互配合寻访、办案的基础上,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典型案例
目录
1.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征革命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2.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墓坳战役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3. 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羊马河战役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4. 蓝田县人民检察院、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中共蓝田特别支部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
5.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李先念住地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三:子长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羊马河战役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革命文物保护 侵占土地 历史风貌
【要旨】
针对侵占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破坏革命文物历史风貌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同治理,展现革命文物整体历史风貌。
【基本案情】
1947年4月,西北野战军在子长县羊马河地区歼灭国民党胡宗南部76师135旅4700余人,史称羊马河战役。羊马河战役遗址位于子长市瓦窑堡街道办羊马河村和余家镇三狼岔前滴哨村一带,面积约10平方公里。1985年1月,原子长县政府在主战场上树立纪念碑,以纪念、缅怀战役中作出伟大贡献的英雄烈士。该遗址于2008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周边村民在该遗址保护范围内,纪念碑和纪念广场周边种植玉米、堆放秸秆等杂物,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破坏了革命文物的历史风貌。
【调查和督促履职】
子长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子长市院)在寻访中发现案件线索,于2021年4月2日立案。通过实地勘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以及子长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未对侵占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内土地和破坏革命文物历史风貌的行为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月13日,子长市院向市文旅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制止非法占用革命文物保护范围内土地的行为,恢复革命文物历史风貌。收到检察建议后,市文旅局及时制止了村民在遗址保护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的行为,清理了遗址保护范围内堆放的杂物。针对涉案土地属羊马河村集体所有的问题,子长市院多次组织市文旅局、余家坪镇政府与羊马河村委会召开圆桌会议,就遗址保护与整体规划问题进行座谈。羊马河村委会研究决定,将纪念广场周边约1900平方米土地无偿提供给市文旅局。市文旅局聘请子长市园林绿化站制定园林规划方案,4月20日开始对战役遗址广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绿化修复。子长市院与市文旅局共同在纪念广场周边种植连翘2000棵,榆叶梅500棵,蔷薇1000棵,云杉15棵,建成了子长市检察公益诉讼林,维护了战役遗址历史风貌。
【典型意义】
羊马河战役是西北战区的转折点,战役遗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保护好革命文物本身的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充分呈现革命文物的历史风貌,为教育全社会赓续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检察力量,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字 ▎杜志宏
编辑 ▎薛丽丽
审核 ▎雷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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