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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看乐清检察如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2017-07-05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一场深夜的冲突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一方,

为案件奔走的老父亲突然离世

另一方,

家中被打砸、摆花圈

 

这个仿佛进入死胡同的案件,

竟然由

两份不起诉决定书

悄然化解




  2016年9月某日凌晨,乐清市某村海塘边发出一阵阵的吵闹。接到朋友示警电话的何大爷和儿子何某赶到自家蝤蛑养殖场旁,正在指责疑似“偷蝤蛑”的白某。来“打鸟”的白某不甘自己被当成窃贼,遂与何家父子争辩。争吵愈演愈烈,进而发展到互相厮打。等民警赶到时,三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我没有打老头子!那是他儿子不小心打的!”

  “我爸的伤就是对方打的!”

  对于何大爷的伤势,白某始终坚称不是自己造成,他是无罪的。

  而正在此时,为儿子的案件奔波的何大爷突发疾病去世了,愤怒的何某家属采取了到白某家摆花圈、打砸财物等极端的报复手段,两家仇怨进一步升级。

  为了化解纠纷,村里以及派出所已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都未成功。互不相识的两人,自此结下了恶缘。



  “当时,该案的处理似乎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经办检察官认为,白某的定罪证据存在瑕疵,而何某证据充分,构成犯罪。若以故意伤害罪对二人均提起公诉,自始至终坚称无罪的白某必然不服;若单独对何某提起公诉,那其父因此亡故的何某必然认定处理不公,不仅加深双方的仇怨,还形成对司法的质疑。

  如何平息双方的怨气,化解双方的矛盾,打开双方的死结成了检察官办案的一大难题。其实,事情的症结归根到底无非是双方的态度,若双方能各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但在多次调解的失败、何某父亲丧而未发的情况下,要想调解成功无疑是难上加难。




  “这问题的本质是司法活动中时常出现的‘合法不合情理’、‘合情理不合法’矛盾。如何处理好法理情的关系,是我解决本案的最大突破口。”

    为了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态和情绪,经办检察官多次提审白某并会见其律师,了解白某的思想态度,寻求化解双方矛盾的突破点。其次,安抚白某家属的情绪,争取家属对调解工作的支持。同时,积极主动向何某开展释法说理,实事求是地说明案件情况,讲解法律依据,争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最后,联合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调解委员会委员、村委干部、何某家属召开座谈会,协力做通何某思想工作。

  在多次沟通和多方努力之下,何某与白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对其家属在白某家中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并向白某赔礼道歉,双方达成了互相谅解。



  “我对这个处理结果没有意见”、“检察官你放心,我会吸取这次的教训,以后会好好过日子的”。

  近日,在调解的基础上,乐清市检察院对何某和白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曾经互视为仇敌的何某和白某,在收到各自的不起诉决定书时,发出了如出一辙的感叹,这也为绵延9个月之久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划上了句号。


文丨侯璐韵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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