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一行莅临乐清检察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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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8月2日下午,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一行来到乐清市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海霞,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赵海霞检察长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公益诉讼工作:
一、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
乐清市检察院在2014年对公益诉讼已开展积极探索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计划,并向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支持。今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立法后,我院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门部署,通过积极排摸线索,做好相关准备。
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较好的线索基础。
乐清是民营经济的主要发祥地,利益关系及社情舆情较为复杂,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对公共利益、国有利益保护不力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党委政府对检察机关介入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十分支持。乐清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具有较好的工作土壤。
三、前期准备工作积累一定基础。
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公益诉讼开展范围,依托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平台,加强对行政类公益诉讼线索的摸排。组织编撰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放到刑检部门,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发现线索提交民行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共摸排收集线索10余件。
赵海霞检察长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就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已有的案件线索向王祺国副检察长一行进行请示汇报。王祺国副检察长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需引起重视的问题进行重点指导。
王祺国副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乐清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三点强调:
一、充分认识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
公益诉讼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对检察监督领域的完善,以保护公益为目的和使命,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检察机关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推党委政府依法规范行政,加强公共利益保护。
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应当稳步推进
要在绿色司法理念引领下,坚持稳中有进、积极慎重、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工作方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每一起案件优质高效、规范有序,实现加强检察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的双赢。
三、认真学习公益诉讼试点经验
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重点做好案件线索排查、分析、论证,全力以赴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王祺国副检察长还听取了乐清市检察院上半年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乐清市检察院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推进报捕案件源头控案、创新对公安派出所开展巡回检察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摄丨叶哨
编辑丨郑佩娜 钱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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