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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委会专职委员余乐燕在全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上交流经验

2017-12-15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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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14日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高级研修班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

乐清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余乐燕作为浙江检察机关的两名主题发言代表之一参会,并在12月14日举行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研讨会上进行主题交流。

本次研修班由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主办,旨在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推动各地健全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综合保护的能力。


在12月14日举行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研讨会上,余乐燕专委就《未成年人监护权诉讼之检察权设置》进行主题发言,并参与现场交流互动。

她以乐清市检察院经办的一起建议、支持监护权撤销的案件为例,结合办案过程,对检察机关如何厘清职能定位、细化案件办理流程等问题进行发言。


当天研讨会气氛十分热烈,多位代表就余专委的发言内容进行提问交流。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张鸿巍、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参与发言点评和交流。


来源丨余乐燕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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