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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检察驻雁荡山管委会生态检察工作站今天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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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上午,距离周某某滥伐雁荡山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仅十天,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就在雁荡山管委会设立了生态检察工作站。今天在美丽雁荡山,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勇、雁荡山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刘寅豹共同为生态检察工作站揭牌。雁荡山管委会副主任朱小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滕国鹏以及相关部门干部,核心景区村干部等观看了揭牌仪式。


       这是乐清检察在提起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后,进一步延伸生态检察触角,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签署《加强雁荡山旅游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协议》


协作协议


座谈会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相关部门和村干部代表作了发言。

刘寅豹  雁荡山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站的设立对雁荡山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各村村干部应及时宣传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做好生态保护的宣传者;要起带头和引导作用,做好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多多考虑如何为雁荡老百姓致富的问题,做好乡村振兴的带头作用。


    最后,潘勇检察长讲话指出:



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

设立生态检察工作站是乐清检察衍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雁荡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其目的是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保护。

要求生态检察工作站在日常生活中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宣传,使得更多的人懂得守法、用法。要积极与当地村干部、人大代表沟通联系,集中一段时间走访雁荡各村,了解保护生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及时与雁荡山管委会协调,一起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架起共同保护生态雁荡的桥梁,引导村民通过合法手段走上致富道路。

希望景区各村也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村民意识到并树立起靠山爱山、靠水亲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妥善处理好乡村振兴和生态资源保护的关系,共同守护好雁荡山这个美丽家园。


工作站职能介绍

 一 、受理辖区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 二 、接受辖区群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并加强法治宣传; 三 、对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与评估; 四 、听取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建议; 五 、对辖区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人进行后续跟踪监督。

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福祉,公益之战既已打响,便没有结束。乐清检察将紧紧抓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更好地服务于生态乐清、美丽雁荡建设。



文丨包莉莉

编辑丨包莉莉 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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