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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院副检察长赵海霞一行到乐清检察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督导

11月13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一行来到乐清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座谈会上,乐清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吴海潮介绍了乐清检察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立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阿会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汇报。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总结了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贾宇检察长     


听取汇报后,赵海霞副检察长从领导重视、办案质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充分肯定了乐清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工作进展。她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全体检察干警都要参与的艰巨任务。她指出:

要在认识上更加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做到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滞后。

要在保护伞深挖上更加重视。强化内设机构之间的内部联动,民行、执检、控申等部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要主动及时核查、移送,群策群力,形成打击合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要在综合治理上更加重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加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引导相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或行业积极纠正违法,建章立制。

要在经验总结上更加重视。要定期梳理,总结经验,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全市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乐清做法”。

要在自身安全上更加重视。加强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检察办案秩序;加强政治安全和纪律安全,强化底线意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文丨臧晓亮

摄影丨叶哨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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