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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代表心声,乐清检察专题部署代表意见落实


1月25日下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专题部署。院领导、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统计,本次大会收到代表意见建议74条,经梳理汇总,主要集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注民生民利、加强法律监督、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公益诉讼、加强法律宣传、加强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20条具体意见建议,市检察院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并提出了整改反馈要求。

会上,潘勇检察长强调:

 一 要正确认识代表满意率对促进检察工作的积极作用。

代表审议和表决检察院工作报告是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有效载体,是对检察权运行的有效制约,也是提升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党委政府认可度积极有效的举措。各部门要把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摆在重要日程,迅速进行有针对性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到位。

 二 要把检察业务与代表履职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代表参与度和满意度。

一要做深做细巡回检察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络,一年内要至少邀请代表参与检察活动每人一次;二要全面深入开展不捕不诉公开听证,深入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召开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会,要邀请当地代表参与案件调处和矛盾化解;三要邀请代表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聘请代表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四要进一步加大检察宣传力度。

 三 要不断深化自身建设,树立检察权威和良好形象。

一要加强办案规范化,坚持理性文明平和原则,严格办案规范司法;二要加强检察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从规范着装入手,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树立乐清检察形象;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坚持刀刃向内,绝不姑息违法违纪人员。 



摄像丨叶哨   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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