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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预警!小心“招聘”幌子下的犯罪集团丨检察官说法


复工复产正在如火如荼展开

有一批年轻人

为了减轻家庭的压力,也出来找工作赚钱了

其中不少还是

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但从近年来

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

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极易步入“ 招聘陷阱 "

进而成为电信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近两年,乐清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案中,电信诈骗的占92%,如伪装成化妆品公司婚恋交友诈骗团伙,伪装成金融企业套路贷诈骗团伙,伪装成投资公司赌博平台诈骗集团……

这些案件中,均有未成年人涉案,不法分子通过招工就业等方式诱骗其加入犯罪团伙,继而共同实施犯罪。

当前,各行各业都已复苏,工厂企业也重新开始了招工就业。面对各种招聘信息,找工作的青少年们和家长都要认真仔细辨别。



求职就业是“ 钓饵 


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急于就业又追求轻松高收入,这些特点往往被犯罪分子利用,他们不仅在QQ群、微信群发布诱人的“招聘”信息,吸引并游说未成年人加入,还利用团伙中的人诱骗老乡、朋友等前来“应聘”。


2019年,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姬佩诗”团伙诈骗案件中,有6位未成年人均为通过老乡介绍、网友介绍等方式被骗加入犯罪团伙,进行婚恋诈骗犯罪。


17岁的“敏敏”(化名)就是被她信赖的老乡同学以一起找工作为由骗到了犯罪窝点,她窝点里的“同事”高某则是被网上认识的女朋友以共同生活工作为由骗入犯罪团伙。这些未成年人远离家乡来到所谓工作地点,立即被犯罪团伙控制,被迫加入犯罪集团。




威逼利诱为“ 枷锁 


由于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经验欠缺,一旦被犯罪团伙控制后,缺乏应对能力,难以脱身。


部分案件中,犯罪团伙对未成年人采取统一培训、集中管理、统一食宿的方式进行“传销式”的管理,并且收取他们的身份证和手机,阻断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同时要求未成年人以骗取他人钱财,冲抵加入“公司”应交纳的伙食费、入会费,并用各种剧本、台词对未成年人进行“洗脑式”培训。最终,未成年人会“半推半就”地开始实施诈骗行为。


犯罪窝点,环境十分恶劣,数十人蜗居在狭小的出租房里,每天只吃土豆和白菜,进行“洗脑式”的培训学习,虽然生活居住条件差,但是在“洗脑式的”培训下,部分未成年人仍然做着“发财梦”。




人财两失成“ 终局 


涉案未成年人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对犯罪后果无法预见。电信诈骗犯罪中,犯罪金额普遍较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实施犯罪骗得的钱财无法进行退赃退赔,难以取得被害人谅解,导致无法得到从轻处理。2017年以来办理的23名电信诈骗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有1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诈骗犯罪属于侵财类的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不仅要被判处刑罚,失去人身自由,承担罚金刑,同时还要对被害人的退赔退赃。比如实施诈骗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文某某便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要退赔金额不小的赃款。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建议,未成年人在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时,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更不能轻信网友的转账汇款信息等。在找工作过程中,提高警惕,防范以“招工、交友”为幌子的犯罪团伙,最好跟随父母亲友共同工作,尽量避免独自一人异地甚至异国就业。


文丨史淑菊      编辑 丨王嘉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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