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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路上,检察官挖出两名赃款的“搬运工”丨2020检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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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非法集资类案件的追赃挽损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矛盾的关键步骤。


黄某某集资诈骗一案中,她利用山寨“虚拟货币”实施的非法集资,资金往来复杂,无论是对黄某某非法占有的主观动机认定,还是帮助被害人追赃挽损,都需要检察官对资金流严密分析,去伪存真,尤其要对资金去向和亲友是否隐匿、转移财产等问题“刨根问底”,积极追查赃款线索,挽回被害人损失。


检察官再次提醒,不要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更不要成为犯罪分子转移犯罪资金的帮手,否则将涉及违法犯罪,付出相应的代价。



来源丨第三检察部     图、编辑丨郑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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