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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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总结经验,树立榜样,营造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争先创优的氛围,切实把张军检察长“要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的指示精神落实到每个具体案件中,乐清市检察院于12月14日召开“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动员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立波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孔强
方孔强副检察长传达院关于“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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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代表张培献、周朝章、金海光结合自身办案向大家讲述了他们践行为民宗旨,为民解忧、为民解纷的典型事例及办案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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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干警们表示会向典型看齐,在接下来的司法办案中积极落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的政治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勇
潘勇检察长表示,张培献等同志的做法契合了张军检察长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指示精神,学习好总结好身边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对其他办案同志也具有指导意义。
结合“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动员会议,潘勇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到活动中去。
开展“学习先进典型,践行为民司法,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好张军检察长指示精神的重要载体,是院党组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再创乐清检察新辉煌的重要抓手,是“三个全面”专项活动和法律监督竞赛活动的延伸和拓展。
二、认真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以谦虚的态度向身边先进典型看齐。
学习他们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学习他们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学习他们严谨细致不厌其烦的工作作风。
三、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
要切实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小案”;要实体与程序并重,把“小案”办成精品案例;要注重办案方法,把“小案”办成“得民心案”;要坚守法律人底线,把“小案”办成铁案。
表彰
表彰
会上,还举行法律监督竞赛活动表彰仪式。
法律监督全能标兵:夏锦萍、张佳
法律监督能手:周朝章、彭晓辉、郑祥微、赵聪、李琛、徐彬、钱晓福、陈婵娅、戴宁、陈婧、卢敏、林瑶
潘勇检察长表示,法律监督竞赛的成绩值得肯定,效果非同凡响,同时也反映出部分干警的法律监督意识和能力仍有待加强,明年将继续开展该项活动,干警们从现在开始就要提早谋划,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争取明年取得好成绩。
文丨郑佩娜 编辑丨李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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