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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修订后,公益诉讼首次剑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021年上半年

燃气事故544

造成71人死亡

412人受伤

这些赤裸裸的数据

来自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煤气罐爆炸、燃气泄漏爆燃的新闻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其中不乏有餐饮等行业燃气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发的,这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用于监测可燃气体的泄漏,当检测到气体泄漏时会发出报警信号,以提醒现场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并驱动排风、喷淋等系统,防止发生爆燃,保障燃气使用安全,为商家和顾客的安全再上一道保险阀。



2021年11月,乐清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乐清市内餐饮行业,尤其是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商家普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违反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通过走访南虹风情街、汇丰路、西铁新天地等多处中小型餐饮密集街区,检察官发现,部分餐饮店使用瓶装燃气,且厨房处于密闭空间内,油烟净化效果较差,厨房内和厨房地板满是油渍。这些餐饮店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燃气泄露爆炸事故,可能会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1月24日,乐清市检察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共性违法点,以典型线索为案例,分别向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燃气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共2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涉案违法进行查处,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联合执法,对全市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下一步,乐清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对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进一步监督。



文丨陈婷婷  郑佩娜     编辑丨李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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