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医院的弃婴!检察监督,为你撑起爱的绿荫丨办小案 显大爱
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追求案件最佳效果,使之成为群众衡量司法工作成效的标准,是每一位检察人的责任和使命。2021年以来,乐清市检察院举办多场“请人民来评判,群众身边‘小案’优秀案例”评选会,评选多件优秀“为民小案”。现推出“办小案 显大爱”栏目,聚焦检察官的“为民小案”,感受案例的“检察温度”,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办小案 显大爱
“小米谷,再见呀,要好好长大。”5月26日9时多,在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护送下,小米谷告别照顾了他七个多月的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们,坐上救护车,往温州市儿童福利院开去。他被暂时寄养在那里,等待合适的收养家庭,为他奔波月余的检察官们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2021年10月初,刚出生的小米谷被遗弃在乐清市柳市镇一处巷子,后被市民发现报警送医。因是早产儿,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医护人员对其进行一系列治疗和悉心照顾。但一直无法找到其家属,他被留在了新生儿科,由20多名医护“妈妈”轮流照顾着,还取了“米谷”这个可爱的名字。但这一养就养了6个月,“米谷现在身体健康,但长期滞留在无菌环境里,他的生长发育和运动能力有些落后,” 新生儿科护士长叶旭萍十分担心,“他需要更多的陪伴,到户外接触一些新鲜事物,这样才有利于他各方面的发育。”
在这种担心下,2022年4月底,医院联系媒体跟进报道,希望得到各界帮助。正是这篇报道,引起了乐清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史淑菊的注意,“这名弃婴属于未成年人身份不明且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属于国家监护制度保护的范畴!”乐清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检察官为小米谷能够更好地生活开始奔走。
“首先这是一起可能涉嫌遗弃罪的案件,我们要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在了解米谷事件的来龙去脉后,检察官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经过及当前侦查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侦查意见,要求加大对周边监控的排查范围,排查案发前的辖区内医院的生产记录,同时提取被遗弃人的血液DNA,开展数据比对核查亲属身份。“一方面是为了查清犯罪事实,另一方面,我们也想穷尽一切手段帮助小米谷找回身世来历。”
于此同时,检察官考虑到长期滞留医院不利于小米谷健康成长,故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于5月6日向负有临时监护责任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国家监护职责,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要求,妥善安置被遗弃男婴。5月16日,相关行政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并回复将妥善做好该弃婴的接收与养育工作。由于乐清市没有具备收孤弃儿童养育条件的福利院,故相关行政部门将其送到温州市儿童福利院寄养,之后将按照政策和流程,为其寻找合适的收养家庭,让孩子未来能够有一个幸福的生活。
5月26日,在小米谷人生的第一个六一儿童节到来前夕,他离开了与其朝夕相处的天使“妈妈”们,但相信有更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他,乐清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他的情况。
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并在“政府保护”专章中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为未成年人保护兜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乐清市检察院在全省第一批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两法”要求,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导向,自觉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争取实现1+5>6的效果,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创造更安全、更健康的社会环境。
来源丨史淑菊 文丨郑佩娜 摄影丨王嘉禾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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