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评估“十三五”期间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厅水生态环境处于2021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评估项目成果初审会。邀请省内专家对《<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终期评估报告》《<青海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终期评估报告》和《青海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海东市、玉树州、海南州、黄南州)》进行了初审。 《<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成效评估报告》《<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终期评估报告》《<青海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终期评估报告》主要对“十三五”时期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回顾的基础上,总结“十三五”时期的工作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针对流域突出问题和特点,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青海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评估报告(海东市、玉树州、海南州、黄南州)》结合规划整体绩效目标,对相关市州项目布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剖析在项目谋划、绩效目标设定、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厅水生态环境处要求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加快《评估报告》修改完善工作,近期将在北京组织专家审查。以上《评估报告》的结果运用,将为做好“十四五”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厅水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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