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研在身边 | 18条读懂清华2020年度学生毕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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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20年度学生毕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管理工作相关安排,2月29日,清华大学公布《因应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毕业工作方案》。
我们第一时间为你呈现全部18条工作方案,助你在毕业准备中井井有条——
因应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毕业工作方案
为保障2020年度学生毕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清华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管理工作相关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安排
1. 毕业工作以“服从大局、精心指导、按时毕业”为原则,尽最大可能尊重拟毕业学生的意愿,合理安排并落实毕业程序,在保证学位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学生按时毕业。
2. 各院系应做实做细学生毕业工作,对拟毕业学生尽早启动学位论文进度跟踪、毕业资格审查、毕业事项提醒等,根据学生个体情况及学位论文(本科综合论文训练)进展,一人一策,做好毕业支持工作。
3.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指导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拟毕业研究生的指导。
4. 各院系、各学位分委员会、相关部处和全体导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尽力保证毕业生学位论文(综合论文训练)写作、评审、答辩和学位审议的工作质量,合理协调安排,精简、高效地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支持。
培养环节及论文送审
5. 对受疫情影响难以正常开展的培养环节,及时调整考核方式或明确替代方式。对拟毕业研究生尚未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参加学术报告及学术活动要求的,疫情防控期间各院系可采取灵活形式开展学术活动,或以线上学术活动替代线下学术活动。
6. 最终学术报告完成时限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适当放宽。最终学术报告的组织可在符合学校和院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形式,如由集中组织调整为分散组织、通过网络会议组织等,同时应降低参加人员密度,并做好个人防护。采用网络会议组织最终学术报告时,专家组成应符合学校基本要求,会议程序应按分委员会和院系规定执行,会议组织、投票、存档等参照学位论文答辩网络会议的要求执行。
7.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院简化送审受理程序,对密级为“公开”的学位论文采用电子版送审。拟毕业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在经过指导教师审阅并同意送审、院系审查合格后,通过信息门户网站提交电子版。研究生院简化评阅意见反馈程序,及时将电子版评阅意见发送至院系。自主开展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院系可参照研究生院做法,适当简化工作程序。
8. 隐名评审专家认为博士学位论文需作较大或重大修改的,论文的修改时间要求可适当调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的具体内容、在保证论文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博士生修改论文所需的合理时间。
答辩组织及学位审议
9.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可以进行网络答辩。网络答辩的学术水平要求和程序等应与线下答辩一致,确保合法、合规、规范、公正、公开。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批工作需符合《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批指南》要求。答辩会议需符合《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网络会议指南》要求。为确保答辩会议质量,相关人员应做好各个环节的预演、检查、确认等工作。
10. 校学位委员会及各学位分委员会在必要的情况下,经审批可召开网络会议审议学位。学位审议工作要求与线下会议要求一致。会议应满足《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分委员会网络会议指南》的要求。
11. 各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学位审议时,应依据学校研究生学术评价改革有关精神,以学位论文作为主要依据,对其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毕业与学位审议日程安排
12. 为保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时毕业,研究生院现调整发布2020年度4月、6月及8月份研究生毕业及学位审议工作安排表。各单位应参考此日程安排,合理设定毕业相关环节工作时间,加大投入,尽量压缩各管理环节用时,为毕业生论文研究和撰写争取时间。本科生毕业日程按原计划执行。
13. 对研究生4月份毕业批次,原公布的毕业与学位审议日期不变。各院系在既定时间节点下安排院系毕业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4月9日进行学位审议。
14. 对6月份毕业批次,在原定6月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审议安排不变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自3月2日起,截止日期由原定3月30日延后至4月13日;评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调整为5月18日;其他研究生毕业及学位审议相关安排相应调整,请各院系参考调整后的6月份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审议日程安排,调整院系具体安排,并尽早公布。本科生毕业及学位审议相关安排保持不变。
15. 新增8月份毕业批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审议时间为8月13日。研究生院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审受理时间为5月5日至5月26日;评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7月7日。请各院系根据8月份毕业与学位审议日程安排,尽快制定本院系毕业安排并予以公布。
16. 其他因学位论文(综合论文训练)工作进展受到影响、满足上述规定时限存在困难的特殊情况,可由院系联系研究生院、教务处视情况制定针对性安排方案。
其他事项
17. 对依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认定为涉密的学位论文,对应的最终学术报告、送审、答辩等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
18. 其他特殊情况处理办法,应及时报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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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丨清华大学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