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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车出事了!昨天在石河子143团发现的...

2017-03-16 石河子圈

2017年3月14日15时许,紫泥泉大队民警闫浩带领辅警在辖区S115线143团西大桥卡点查处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队长闫浩同志,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火眼金睛,已经在大队“两会”交通安保卡点上连续查处两起假证严重违法。


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王某驾驶的牌号为新B1***小型轿车出示的行驶证造假程度逼真,极其难以辨别。但我大队民警凭借多次对假牌假证的识别经验,果断判定王某出示的系伪造的行驶证。

       

据驾驶员王某交代,车辆的真实购买人为乘车人孙某。而行车证上登记的的车主却另有其人。原来,这辆车是孙某购买的二手车,其购车款已付,但车辆并未过户。孙某称他并不知道行驶证是伪造。 目前,本案已经在进一步调查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起违法案件中,驾驶员王某构成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王某将面临违法扣分12份、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严重处罚。


紫泥泉大队提示:这里提醒想要买二手车的朋友,买卖二手车要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并亲自到车管所办理过户,车辆和手续经车管所审核通过才适合购买,不能贪图便宜不过户。

      

 “自2016年8月开始, 按照新疆交警总队通知,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市车管所和要求辖区各县级车管所、交通管理管服务站所认真做好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工作,加强车辆及手续审核工作。坚决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石河子公安局交警支队紫泥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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