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民间借贷新规,你知多少? ——我所法治宣讲团送法进企业


2016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十),猴年的新年喜庆尚未消褪,我所法治宣讲团即开启了法治宣讲的新征程。本次法治宣讲地点为江苏朝晖化工有限公司,宣讲对象为企业管理人员,宣讲主题为《民间借贷若干法律问题》。


江苏朝晖化工有限公司是我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顾问单位,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我所已经连续六年为其进行数十场法治讲座。




近年来,江苏地区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已超过婚姻家庭案件,成为民商事领域第一大案件类型。2015年9月1日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同时结合企业员工对于这一类型法律常识的渴求,这次宣讲的主旨即为普及民间借贷法律常识。我所派出黄纪成、侯忠群、李玲玉三名宣讲团律师前往,侯忠群律师担任主讲。




侯忠群律师围绕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新变化,结合案例、漫画等对民间借贷新规做了生动、通俗的讲解,主要包括

一、民间借贷的主体新变化:对于企业间的民间借贷给予有条件的认可;

二、民间借贷合同如何成立及生效;

三、民间借贷中保证及见证的区分及责任承担;

四、民间借贷中利息如何约定;

五、借条中没有出借人名字或者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如何起诉;

六、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理;

七、通过P2P网贷平台借款,平台如何承担责任;

八、虚假诉讼的责任等。




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讲座帮助他们厘清了众多错误观念,他们受益匪浅。为顾问单位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我所的一贯宗旨及原则。今后我所还将利用法治宣讲等多种形式为顾问单位创新服务类型,在服务中促进企业成长,彰显法治社会中律所和律师的价值。


文字:枫林 排版:枫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