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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中国公民在驻外使领馆如何申办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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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乃人生大事。当今中国公民跨国交往日益频繁,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婚姻登记的中国公民也越来越多。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绝非小事,也颇有学问。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及中国国内法律,中国驻外使领馆在不违反接受国(亦称驻在国)法律规章的前提下,对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的申请,依中国法律为其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
中国驻外使领馆为中国公民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系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非中国公民,或者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系临时出国人员,均不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婚姻登记;
第二,驻在国法律必须承认领事结婚登记或领事离婚登记的效力。否则,男女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只在中国境内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领事结婚、离婚证书上通常采用男女双方当事人在国外持用的中国护照号码,而非国内身份证号码,且当事人的持照情况可能因护照失效或丢失等原因而变化(更换护照时,护照的编号会变化——编者注)。
还有,国内一些机构往往要求当事人提供“护照持用人与身份证持用人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客观上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
第四,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在申办领事结婚登记后加入外国国籍,他们就不能向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离婚登记。
这样看来,中国公民如欲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婚姻登记,还需事先做好功课,了解各种法律规定,权衡利弊,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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