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得州SB147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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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达拉斯小牛说 Author 达拉斯Tim
这几天是中国新年。不过很多华人在新年前几天都被得州州长Abbott的下面这则推文给惊到了。
州长的推文是关于得州的州参议员Lois Kolkhorst提出的一个新法案(标号SB147, SB是Senate Bill “参议院法案”的缩写,不是中文里SB的意思)。该提案如果通过的话将禁止所有来自中国,朝鲜,伊朗和俄罗斯的公民,实体或政府在得克萨斯州购买房地产。 推文用的词是“land”(土地),但法案的实际内容是覆盖所有房地产的。下面是这个提案的全文,根据目前的这个版本,一旦通过,所有持中国护照的人(包括已经拿绿卡和工作签证的人)和实体都将不能在得州购买任何房地产,包括普通民宅和土地。
州长说他会在州议会通过这个法案之后签署让它成为法律。为什么得州州长和一个州里的参议员要推动这样一个法律?目前公开的理由是之前有位来自中国的神秘买家在得州的一个联邦空军基地附近花了1亿多美金一口气买了10几万亩地,此事引起了美帝联邦和得州政府的警觉,认为对美国的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 有威胁。那么各位客官要问了,National Security不是已经有联邦政府来管,最近几年也采取了很多动作吗?得州去年还通过了一个外国人不能参与得州基础设施项目的法案。那为啥得州的政客们又来关心这个问题? 围观群众的这个问题问得特别好。没错,这些政客们提出或支持这个法案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要真的协助联邦ZF来解决National Security的问题,那个本来也不是他们的本职工作。他们是在选民面前作秀,表现他们是对中国的强硬派来拉选票的。 大家都知道这几年和中国怼,态度强硬是很多政客,特别是一些共和党政客拉选票的利器,有选总统梦想的人更是在这个问题争先恐后的表态。事实上这个法案目前的版本连National Security这个貌似高大上的理由一个字都没提,因为这个对州级别的政客来说并不真的重要。
问题是这个法案目前的版本几乎可以肯定是违宪的,因为它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至少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同时还违反了联邦关于公平房产的其它相关法律。第十四修正案的相关文字如下,这一修正案的通过主要是防止各个州政府乱来,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不打宪法方面的官司,但是根据我的理解和最高法院以往的判例,这个保护公民基本权力的修正案至少有部分条款也是同样适用于在美国的外国人的,比如享受法律的同等保护之类的。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在美帝宪法的保护下,你很少看到有法律会把某一个族裔或者某国国民单独拿出来立个法。这个是有道理的。首先一个国家政府做的事情不应该连坐牵连到该国的小老百姓,就算你的法案是针对某国ZF的行为,你也只能就事论事,而不应该把该国的老百姓单独特殊对待,因为会有很多不好的后果。国会的共和党人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新近成立的专门针对某国的调查委员会也不叫中国委员会了,而是改名叫针对某谠的委员会,就是不想因此对在美的华人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因为单独对待很可能就把该族裔的人在某些事情上实质上变成了二等公民,这个和美帝人人平等的基本立国原则是完全违背的。其实美帝类似得州这个法案的法律之前就有过不少。19世纪末的时候,在《排华法案》禁止中国劳工移民后,日裔移民逐渐增多,他们的农耕技术在当时算比较发达的,逐渐威胁到白人农场的经济利益。因此,从加州1879年开始,各州逐渐颁布了20几项禁止移民购买土地的歧视性州法,统称为《外国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s)。其中德州于1819年,1892年和1921年三次通过歧视性的《外国人土地法》限制非公民持有土地。
尽管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早在1868年就通过生效,但是直到1948年联邦最高法院的Oyama v. State of California 和1952年加州最高法院的Sei Fuji v. California 判决才正式宣告这些歧视性的《外国人土地法》违宪无效。
所以Kolkhorst的这个提案应该也是大概率违宪的。会不会通过的几率很低,所以不用担心?非也,美帝违宪的法律通过的多了去了,而受影响一方的救济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诉,然后再把通过的法律暂停或者无效掉。 美帝这方面的宪法案子无比多。虽然有这样的救济方式,但是最实际有效的办法还是在法案被通过之前让它胎死腹中,这样也会起到阻止其他人想尝试的念头。
这几天很多华人已经采取了行动,纷纷和这些议员联系。目前最新的进展是据说州参议员Kolkhorst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表示不会影响到已经在得州定居的永久居民,后续会有修正案。 但是并没有表态不会把中国人单独列出来。 那么假设这个法案稍加修改之后通过了,比如进一步排除了拿绿卡的人,这些拿绿卡或者已经入籍的华人是不是就不会受影响呢?答案是否定的,他们肯定还是会受到影响。
我先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这个法案通过之后该如何执行呢?是所有买房地产的人以后都需要提供护照和其他文件来证明他是得州的公民呢,还是有疑似这几国姓氏的会受到这个优待?答案很可能是后者,至少带这几国人姓氏的人更容易受到进一步的查证和核对。购买和持有房地产可是一个积累财富和保持社会地位的最基本途径,当年希特勒反犹太人的第一步就是先剥夺他们的房产土地拥有权。虽然这次的法案肯定没有希特勒那样的邪恶目的,如果在房产所有权方面被特殊对待的话对入籍和绿卡的华人也将是一个打击, 凭什么你要受到这样的歧视性待遇呢?我来美国二十几年了,刚来时感觉美帝是个非常包容和开放的社会,这也是美国强大了这么多年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最近这些年的种群和党争矛盾激化,SB147这种法律如果通过的话,实际上造成歧视的风险比以前大多了。
SB147这样的法案还会有很多其他影响,比如会影响新移民来得州的意愿,美帝是个移民国家,像华裔这样的少数民族光靠人口自然增长的话,政治势力很可能会日渐衰弱。另外地产是个支柱产业,虽然中国人并不是得州地产的主力外国买家,但是减弱的活跃度还是会影响经济,特别是华人社区的经济。还有种种其它的后果我就不一一赘述了。至于什么唇亡齿寒,不要过河拆桥这样的基本道理我也懒得说了,这年头没几个人听。
别的州的华人也不要在旁边岁月静好的看热闹,得州一旦通过SB147这样的法案,至少其它共和党主政的州很可能会跟风。比如佛罗里达州州长也已经提议推动类似的法律,但是他提出的版本好像更有National Security的针对性,而不是SB147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的通杀。所以大家必须要齐心协力的来反对SB147这个法案,最好是让它完全过不了,最差也得让它修改成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版本。
刚才说了这个法案的问题和我们为什么要反对的理由。我也顺便来简单回应一下对这个法案的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一篇雄文的大概意思就是现在到了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在美华人做选择的时候了,要么入籍,要么就接受这个法案的后果。言下之意又是某些华人的错,他们还惦记着母国,不愿意入籍效忠美国,所以受到影响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这个理论我是无法接受的。首先移民对母国还有很深的感情,犹豫是否入籍现住国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他们不做违法或者伤害居住国的事情就无可厚非。没有理由强迫他们来做出选择。其次在这种两国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您真的以为对所在国表示效忠就能解决问题了?我只能送你一句名言:图样图森破。近的就看在美籍日本人在二战期间的待遇就知道。如果两国关系真的出事了,入籍有个屁用,照样被怀疑为间谍关起来。与其想这种脑洞大开的解决方案还不如花时间努力提高我们这个族群在美国政坛的话语权和阻止这种违宪法律的通过。这种怪一些华人不愿意入籍的逻辑稍微改动一下也可以适用于日本侵略时汪精卫政府管辖区的国人。汪ZF的人也可以这么告诉在他们辖区内的国人:我们这里已经是日本人的地盘了,既然你们选择留在这里,不能再三心二意,是时候做出选择了,赶紧归化领良民症吧,不领的话就表明你心还向着重庆的国民ZF,要被日本人歧视刁难的。
还有个流传甚广的小段子更有意思了,居然在分析real estate 和real property的区别,意思是法案说的是real estate,这个范围比广义的real property 小,影响不大,但这个段子的致命伤是直接被法案的正文打脸。法案里面用的就是广义的real property, 而且说的是title to real property,是最基本的所有权问题,所以这个春秋写法的短文貌似很懂美帝法律的样子,其实就纯粹一放高射炮误导的段子。昨天还冒出一个房地产专家,说SB147是因为一些华人房地产从业人员不守市场规则,开发了之后只高价卖给国内买家,所以引发了这个法案。这位专家的说法就更离谱了,就算他说的这些事情是真的,跟法案本身真是一毛钱关系没有。州长和推动的议员都明确表示是和national security有关,跟几个违反市场规则的项目真是完全无关。
怎么去反对SB147法案? 已经有人写了详细的攻略。我就不重复了。基本原则就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出钱可以捐给在推动反对意见的人和组织,出力可以打电话,发邮件给你所在地的议员,表明你反对的态度和原因。这个法案如果顺利的话最快可能在5-6月成为法律。还有些时间,但是也要尽快行动了,越早行动越容易将这个有明显问题的法案扼杀在摇篮里。
Tim Wang – 美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