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怀葡萄胎堕胎遭拒,被要求回停车场等情况恶化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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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奥克拉荷马州孕妇由于胎儿经诊断证实无法存活,前往医院要求紧急堕胎,但院方却遵守严格禁止堕胎的州法,要求孕妇回到停车场等候,必须等到健康状况恶化才能进行手术,引发争议。但卫生部表示,医院的作法并未违反联邦法律。
26岁的洁西‧史塔登(Jaci Statton)是2023年里对奥克拉荷马州禁止堕胎州法提出挑战的妇女之一。自从最高法院2022年推翻保障堕胎权重大判例「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之后,奥克拉荷马等共和党执政州纷纷推出严格限缩妇女堕胎的法令。
史塔登并没有加入其他妇女的提告行列,而是引用1986年联邦法律「紧急医疗事故处理和劳动法」向卫生部提出检举。史塔登提出检举之前一年多,拜登政府要求全国各地医院,如果孕妇面临生命危险,院方必须提供堕胎手术。拜登总统当时表示,「紧急医疗事故处理和劳动法」的法律位阶高过各州的禁止堕胎州法,而且各州堕胎禁令并没有为医疗紧急状况订定适当的豁免条款。
美联社报导,史塔登检举被拜登政府打回票,是援引紧急医疗法提出挑战后受到检视的最新实例,可见堕胎权倡议团体为了对抗各州禁止堕胎令所面临的艰难挑战。
史塔登在检举事由中指出,2023年初得知怀孕后,很快出现剧烈疼痛与呕吐。医师后来告知为部分葡萄胎妊娠,孕妇可能大量失血、感染,甚至死亡。
她指出,医师说她并不属于危机情况,因此无法提供堕胎,但建议到「停车场等候」,如果情各况恶化,再给予施救。史塔登后来在丈夫陪伴下转往外州接受紧急堕胎,并没有如医师建议等到状况恶化。
奥州几乎全面禁止堕胎,但奥州最高法院去年11月裁定,州法保障妇女在维护生命的紧急状况下可以堕胎。卫生部联邦医疗服务中心通知史塔登,调查后认定奥州医院并没有触犯联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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