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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关于在试点法院推行律师参加法庭开庭审理统一着装的通知

2015-08-05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中国律师的的形象一直在影响着法治的进程和发展,此次北京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在试点法院开展北京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时统一着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试点工作,将极大的推动北京律师,乃至整个中国律师文化形象,对于法治建设将起到一定的深远影响。

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律师出庭统一着装事宜提出8条具体要求:

一、律师出庭服装特指律师袍和领巾。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活动,必须统一着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徽章。

二、律师应当在进入法庭之前着出庭服装完毕,走出法庭之后方可换装。法院为律师换装提供更衣室。律师协会在法院常备若干律师袍和领巾、徽章,供因故没有携带律师袍或者领巾、徽章的律师借用;律师用完应当当日归还。

三、律师着出庭服装时,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

四、律师的出庭服装要保持洁净、平整,服装不整洁或有破损的不得使用。

五、律师着出庭服装时,应表现出严肃、庄重的精神风貌,出庭服装外不得穿着或佩带其他衣物或饰品。

六、合议庭法官对于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着装的出庭律师应当进行提示、劝告;对于不听劝告的,由法院将该出庭律师的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参加哪个法庭审理及具体时间等情况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反馈。

七、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于未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着装的出庭律师,可以要求法官对其进行提醒、劝告;也可以在庭后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反映。

八、北京市律师协会对于反馈和反映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参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对该律师予以训诫处分。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深入落实,北京市律师协会将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试点法院律师出庭着装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上通报,律师出庭着装的抽检结果将纳入对律师的年度考核及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评优表彰工作。

希望好事能够办好,切实落实试点法院着律师袍出庭的通知精神才是王道,北京市律师协会这次通知,明确了处罚方式,更能够推动该通知的落实。也希望试点法院积极配合,为律师提供足够的更衣室和后续服务。试点半年后应该会在北京所有的法院实行。继而可以推广到全国各地。

2002年3月通过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时至今日,为何没有真正实施,亟待相关各方思考。建议2016年修改律师法时,把本条作为法律固定下来,这样对于推动律师出庭职业着装化更具有强制力并同时规定惩戒条款。

中国律师袍历程:

关于律师要不要穿“律师袍”一直争议很大,搜索资料可以发现,律师穿袍出庭的相关规定已出台十余年,而几乎每一年,律师袍在现实中的冷落都会作为话题大肆讨论一番。

2001年4月通过的《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执业律师出庭必须佩戴徽章。”

然而这两条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办法并不具有国家法规的强制性,且未规定不履行的后果,没有很强的约束力。

之后,很多省市一级的律师协会也接二连三地对律师着袍问题加以强调。

2006年2月,四川省律师协会出台规定,今后律师在庭审中统一着律师袍,男律师不得留长发,女律师不能施浓妆。违规者将受相应处罚。

2009年,深圳市律师协会出台《关于律师参加庭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律师出庭的穿着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从当年8月1日起,深圳律师出庭时必须穿着律师袍,否则就要严肃查处。

2011年6月28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出台《律师庭审考核办法》,要求从当年6月29日起该区注册律师出庭统一穿律师袍,但律师穿袍出庭的仍然极少。

2013年5月1日,徐州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全市律师参加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统一着装的通知》,对律师出庭着装作出规定。随后,徐州市司法局为全市1200多名律师统一订做了律师袍。

同样地,这些地方规定出台后,并未对律师穿袍出庭有显著促进作用。

国外关于律师袍的实施情况:

英国:律师袍在改革

传统英国法庭上,只有出庭律师才可以穿律师袍且戴假发。而出庭律师又分为皇家大律师和普通律师,皇家大律师穿丝织律师袍,普通律师穿布质律师袍。律师袍不仅出庭时穿,也可在庆典等重要场合穿,是身份的象征。

2008年10月2日,在经过数十年争吵后,英国一项新规定终于实行:除了审理刑事诉讼案的法官外,全国大多数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可以不再戴假发。此外,民事或家庭纠纷案件的律师还将换下他们硬翻领等传统服装,穿上修改过的更简便的黑长袍。但巡回审判法官是例外,他们将继续穿着现有的紫色长袍出庭,因为他们属于全国性法院和皇家法院。

美国:最早废除律师袍

对于美国律师着装,曾在美国律所执业的刘吉庆说:“律师没有统一着装要求,西服领带即可。美国早期也可能有过很短暂的律师袍时期,但影响极小,几乎无人注意和知晓。”作为前英属殖民地,美国很早就实现独立,立国之初就将假发、法袍连同判例法一起废除。但后来,判例法和法官法袍又恢复并沿用至今,律师袍和假发却没再出现。

日本:徽章磨损代表律师荣誉

“日本法官出庭时须穿黑袍,律师着装没有特殊要求,基本上都是正装出庭。但律师会带着徽章。”日本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顾问李加弟说。

日本律师的十六瓣菊天秤徽章,直径18mm厚5mm,中间金色的部分由18K纯金铸造,其他部分银制镀金。它是日本弁护士联合会员章,每个徽章的背面都有联合会的刻印,还有律师编号作为联合会对律师的记录。徽章管理严格,如果律师遗失徽章,需要写道歉信和解释信给日本弁护士联合会,才能申请重新发放,且徽章背面会写明重发的次数。严格地说,日本律师徽章只是借出品,它属日本弁护士联合会所有。人们常由徽章磨损程度来辨别律师的地位、信誉等,银质镀金长时间佩戴会变成银色,那代表着经验和资历的丰富。

律师袍的意义或作用

从北京市律师协会出台的通知精神来看,我是支持律协的决定的,律师就应当像一个律师的样,不能和当事人一样,很多律师都没有了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服装强化职业认同感,大有必要。借用张新华律师对于律师出庭应当着律师袍的意义或作用来看,他提出了四个意义或作用:

第一、规范

《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出庭必须穿着律师袍和领巾,《律师协会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执业律师出庭必须佩带徽章。虽然这两个规定只是行业规范,不具强制性,且违反的最严重后果也只是通报批评而没有更进一步的处罚,但是,穿着律师袍出庭,会让你的当事人、你的律师同行、你案件的承办法官、你案件的旁听人员更加觉得你是一名执业规范的律师,尤其当旁边有未穿律师袍的律师做衬托的时候。

第二、尊重

穿着律师袍出庭,给人的第一直观感觉是:尊重。这里的尊重包含多层意思:第一,律师尊重了自己的职业,尊重了自己。如此一来,无论是公诉人还是合议庭成员、无论是同案其他被告人还是其他辩护人、无论是执勤法警还是旁听家属,对你都会相敬有加。这对于接下来的整个庭审气氛和效果,都非常有帮助,因为穿着律师袍的辩护人相对于未穿律师袍的辩护人,在他们心中首先给自己争取了加分。第二,着律师袍出庭,也是对法律和庭审的尊重。法庭上,公诉人穿着制服、法官穿着法袍、被告人穿着监服,法警穿着警服,这既是出于对法律的遵守,也是源于庭审的肃敬。律师有什么特权可以例外?

第三、专业

穿着律师袍会使自己的律师形象更加专业。这种专业认知度有利于你的当事人更加信任你的水平,有利于案件承办法官更加完整听取你发表的每一个观点,有利于旁听人员更加期待你接下来的表现。相反,不穿律师袍的后果,夸张点说就好比康熙微服私访,纵然他是皇帝,穿着普通老百姓的衣服行走街上,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个陌生的小老头。

穿着律师袍会使自己的律师水平显得更加专业。这里之所以用“显得”,是因为律师袍也只是一件衣服而已,客观地说,法庭上是否穿着律师袍对律师自身的专业水平没有任何影响,但是,主观上有。同一副好嗓子,京剧名家清衣清唱给观众的感觉远远没有装扮上相后的效果精彩。所以,法庭上同一句话分别从穿律师袍的律师和穿便装的律师嘴里说出来,会有不同的分量。

第四、自信

这方面不便多说,简要概括一句就是:如果你出庭穿着律师袍,那么对比之下其他穿便装的律师在别人眼里会和你不一样,在你眼里也会和自己不一样。律师在法庭上是一个优秀演员。现在可以说,律师袍是道具之一,优秀演员会善于利用道具让自己的表演更加完美。一个机会可以是下一个机会的引导者,也可能是下一个机会的刽子手,律师在法官、公诉人、被告及家属面前把自己的庭上形象抬高,有助于今后业务的开展,搞砸了,很难再有修正的机会。

总之,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动在试点法院开展北京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时统一着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试点工作,能够极大的促进律师文化专业化,职业度专业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有利于从形式上打破了法庭上法官和检察官主导而排斥律师的心理;有利于表明律师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职业,而是一个相对独立、职业化、受重视、受尊重的群体,有利于提升律师职业形象、提高责任感和体现法庭审判的权威性。

微信公众号: 法律实务讲座 flsw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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