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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俊峰律师:还有一个有利于案件执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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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打官司容易,执行难”,但执行难确实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但法律不能包治百病,因此,需要多部门配合联动执法。同时,不同的案件,被执行人情况又有一样。有的案件限制高消费后主动履行了判决,有的案件限制出国后主动履行了判决,有的司法拘留后主动履行了判决。如此等等。本期公众号《法律实务讲座》龚俊峰律师给你提供另一个执行方案,供申请执行人参考使用。
当法官查询被执行人账户无其他财产的时候,你又没有其他途径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时,你可以申请使用悬赏公告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
申请悬赏公告需要写申请书,申请书一般需要具备:
(1)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3)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4)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院在收到申请书十日内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决定的人民法院会制作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一般通过如下平台免费发布:(1)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2)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如果需要在上述两种以外的媒体发布,则需要支付费用。
如下人员不予支付悬赏金:(1)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2)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3)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这种方式,也可以针对一部分有效,因此,对于难以执行的案件,大家可以申请试一下,或许可以达到执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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