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各公职老赖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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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各公职老赖的一封公开信:
自从你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被伊川法院加入失信黑名单后,你就已经成为友人的谈资,他人口中的老赖,再也没有主任、局长、科长、老师、医生、公务员的尊称了。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和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你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破坏法律秩序和践踏司法权威,为此,你必将受到法律的强制执行和惩罚。
一、依法强制执行
你的存款、工资、房产、车辆等财产均可被法院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方式强制执行。
二、依法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依法判刑
如果你怠于报告财产或者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将依法进行拘留或罚款;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伪造、毁灭证据,暴力、威胁阻碍执行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定罪处罚。
三、列入失信人名单、形象受损
通过征信系统、各种媒体、公众平台、失信大头贴公布你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信息,限制乘坐动车、飞机,信用等级降低,不能申领信用卡及贷款,被金融机构拉黑。
四、通报单位,事业受阻
将拒不履行情况通报你所在单位及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进行评先、评优和限制提拔、重用;并书面通报同级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建议组织部门采取停职、停薪、不提拔、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对于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书面通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并建议进行惩戒或在政治资格审查方面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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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公职失信人,你的拒执行为,是自身诚信的缺失,损害的是申请人的合法利益,面临的是法律的制裁。请你务必认清形势,算好政治账和经济账,为你和家人的利益、荣誉、生活着想,奉公守法、诚信做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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