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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家法院限制通信,失信人及时归还执行了2年的执行款。

2017-06-13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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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当事人胜诉后都想尽快拿到执行款,但执行难确实需要多部门配合才能实际解决,单靠那一家都无能为力,因此,需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于东锋就向最高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来信人于东锋建议:“和电信部门联合推出“失信铃声”,失信被执行人拨出电话或者其他人给失信被执行人拨打电话时,提示此人已被纳入失信名单。



2017年6月2日,最高法通过其官方网站最高人民法院回复了于东锋的建议,回复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联动单位签署的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共采取了11类100余项具体惩戒措施,为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铃声不在上述惩戒范围之内。您的建议非常有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该项惩戒措施,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各地方法都在积极探索新的措施方案,解决执行难,龚俊峰律师从晨报淄博了解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即通讯限制。并明确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由淄博中院指定为试点法院,开始试点。届时,凡是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如果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无论是主叫还是被叫都会有语音或短信提示,具体为: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你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7年6月8日上午,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到登封法院调研执行工作时提到,破解执行难就要“压缩老赖活动空间,让其在朋友圈丢尽脸面、无处躲藏”,并建议在老赖手机上做文章,让朋友圈一打电话就知道其是“老赖”,让大家敬而远之,避免上当,同时对老赖使用的高端智能手机进行查扣拍卖。6月8日下午,登封市法院与登封市移动、联通、通信公司联络合作,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老赖李某某的手机实施了“定制”彩铃服务即“你拨打的机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想到6月10日上午,李某某主动打电话给案件承办法官:“今天周末你们上班不?我马上还钱,我快受不了了!你们赶快给我彩铃下了吧。”李某某将拖欠近两年的2万元欠款交给申请执行人后,法院与移动公司联系取消了定制彩铃。



龚俊峰律师认为,实施“通信限制”后,会对一部分老赖形成有效的震慑和精神压力,促使老赖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也可以倒逼社会诚信,从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对于登封法院被失信人及时偿还了两年多的执行款,确实开了一个好头。对于微友关心的老赖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开通其他电话业务的问题,相信随着实践的丰富和经验的累积,也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登封法院高效的运用这一措施,也为其他省市法院开启了先河,这是从媒体上我们看到的第二家法院采用通信限制惩戒失信人而且起到有效作用。我们呼吁尽快向全国法院推广,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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