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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赖”手机精准定位,惊奇的还钱了。

2017-08-21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每日早八点,法律实务讲座,与你不见不散!约不?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行就是拿到真金白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大法院都可以创新执行措施,彻底解决执行难。本期《法律实务讲座》龚俊峰律师为你带来利好消息,有力打击长期欠债有钱不还且还玩失踪的“老赖”。阅读前拉到底部赞赏一下,精彩继续,嘿嘿!


      案例一

       

“喂,你是秦某某吗,你现在是不是在昆明市XX路XX小区”


“你…你怎么知道我在哪?”


“我是富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已经被我院手机定位了。”


秦某某瞬间不知所措,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终,本案得以顺利执行。



原来是富顺县法院与中国电信富顺分公司签署《手机定位被执行人实施办法》,富顺法院对富顺电信协助定位被执行人案件进行内部审查后,由县法院执行局将相关审批同意手续向富顺电信移送,富顺电信由综合支撑部门负责接收、审查相关文书资料是否符合办法规定内容,并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实施手机定位。


手机定位适用于下列情形:


《办法》,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凡满足以下条件,富顺电信将协助富顺法院对使用电信号码的被执行人进行手机定位。

一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

二是拒不报告财产,在人民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

三是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查明其财产情况和履行义务能力,人民法院作出拘传决定后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

四是人民法院因其他原因作出拘留决定的被执行人。



案例二


荔波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通过手机定位跟踪,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谭某荣擒获,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搜出12张银行卡和2600元现金,予以暂扣。


龚俊峰律师认为,解决执行难,就要敢于在法律的范围内,大胆尝试,大胆创新,彻底解决执行难,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坚持习总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让每一个人在司法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解决执行难,就是一场硬仗,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是每一个当事人、执行法官、吃瓜群众共同的努力事业,树立诚信社会,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龚俊峰律师也希望此方式能在全国的法院推广。让胜诉的当事人看到又一种利好的打击“老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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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于无财产的老赖,只能用这招了。

6、欠人家钱,只要你败诉,一辈子都要执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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