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欠债的不再是大爷,欠款19200元被判刑545天。

2017-12-26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传播分享正能量 引导维权新时代--法律实务讲座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就有一部分人挑衅法律的权威,认为法律拿他就是无力,还有这样一个“老赖”拿出随身携带的5600多元现金,向执行人员炫耀,声称自己有能力偿还借款但就不愿偿还。嚣张不?气愤不?本期《法律实务讲座》龚俊峰律师就为你带来这样一个拒执罪的典型案例:



2015年6月,被告人胡某向陈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三分;被告人胡某给陈某出具借条一张。陈某当场扣除一年利息1.08万元,将剩余的1.92万元交给了胡某之妻付某。2016年6月,该笔借款到期,被告人胡某以陈某提前催款和辱骂他们夫妻为由,拒绝偿还借款。后陈某将胡某及其妻子付某起诉至城固县人民法院。2016年9月,城固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人胡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陈某借款本金1.92万元及利息。


胡某收到判决书后既没有上诉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2017年2月,陈某向城固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判决书。2017年5月,城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将被告人胡某带至法院办公室后,被告人胡某拿出随身携带的5600多元现金,向执行人员炫耀,声称自己有能力偿还借款但不愿偿还。执行人员对被告人胡某随身携带的现金进行收缴后,被告人胡某情绪激动,采取撞击办公桌、过道门柱、警车及威胁执行人员的方式抗拒执行。最终致使该案中止执行。



城固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8日以胡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城固县公安局,2017年6月2 日城固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7年9月26日刑事拘留,2017年9月30日依法逮捕。开庭后,被告人胡某认罪伏法又坦白交待,如实供述,考虑到胡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2017年12月22日,城固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龚俊峰律师认为,本案中的被告人,有能力履行就不履行,还嚣张跋扈。通过入刑,被告人认识到原来有钱不还是需要坐牢的。对广大的被执行人来说,是一堂有意义的法治课;也有力的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本案中,被告人胡某声称自己有能力履行就是不愿意偿还,当执行人员收缴5600多元时,被告人采取撞击办公桌、过道门柱、警车及威胁执行人员的方式抗拒执行,导致案件中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等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懂法真可怕,还炫耀一个,还嚣张一个。看到本文的“老赖”请尽快履行生效的判决吧!别因为欠点钱,媳妇成为别人的了,孩子管别人叫“爸爸”了。不值当因为在习大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下,执行难不再难,欠债的你绝对不再是大爷。不信的话,请看下一个五年吧!


想了解龚俊峰律师,你可以:




推荐阅读

1、欠债不还,25元搞定你! 欠债的不再是大爷

2、李嘉诚:什么最难?借钱!(网友评论亮了)

3、欠债人没钱,但他儿子有钱,可以找他儿子要吗?

4、逃避执行转移唯一房产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5、龚睿希,我们好像在哪见过。

6、揭秘‖30岁女子欠债1.7亿始末。上老赖榜不到三天就还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